The Best of 2003-2013

总觉得写博客写了十年,应该是要小结一下什么的。但又不知道该从何写起。原本想是从这七百多篇里面挑个十来篇自己最中意的,列一下,搞个“十年精选”什么的。连引子都想好了,打算这么开头:

欧美的歌手出的个人精选专辑的名字都比较词汇贫乏,基本上就是“Greatest Hits”或者"The Best of 1980-1990”之类的,虽然也有稍微有些个性特色的,比如米高积逊的精选取名叫“HIStory: Past, Present, and Future”,但总体上不如香港和台湾的那么能翻花样:《静听精彩13首》(许美静)、《周而复始》(周华健)、《魔鬼的情诗》(陈升)等等。我没什么文化,起不来那种华丽丽的名字,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的就The Best of 2003-2013吧。

但等到花了一个晚上把过去十年那七百多篇博客都看了一遍以后,发现写的好的实在不多。看下来自己觉得最喜欢的只有两篇:

  1. 《写在感情边上》 (2005)。内容的思想境界一般,不过行文很有节奏感,想必那段时间一定是处于一个比较好的状态上,现在读起来仍然能感受到当时的那种状态。

  2. 《Enjoy》 (2010)。那段时间处于生活轨迹发生巨大变化的当口,感触很多,又正好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总结那几年的体会并且写下来。当时写了好多篇,这篇是其中写的最好的。

其余的,现在回头看看,都一般般:头上几年写的东西都有些肤浅,还有几段时间太忙没有用心写,中间还贴了很多菜谱,还有一些游记,还有一些是文字不够图来凑的,另外还有一些是个人回忆录性质的,只有有关的当事人看了才有感触,外人未必能感同身受。所以,与其随便拉一些来凑数,不如还是不要搞什么精选算了。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今天正在看的桑德伯格大姐的那本书《向前一步》(“Lean In”),我突然觉得我怎么有点桑德伯格大姐说的那种总觉得自己还做的不够好的意思。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新鲜感

一转眼,来美国已经三年多了。还记得当时刚刚来的那阵子,那时候和国内的同学同事在网上聊天,或者是他们出差过来到家里做客,我基本上三句话不离劝人家也来美国,除了列举这边的常见优点之外,还经常结合当时的热点时政,比如动车翻车了,北京的PM2.5又高,哪里哪里又毒大米什么的了。

现在回头想想,当时我其实挺不讨好的。那些被我劝的,有很多人自己并不是不想来美国,只是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和权衡利弊来不了。比如有人父母已经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自己出来而来父母身边就没人照应了;又比如有不少人,对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来说,国内是一个好的多的环境。而我当时一个劲儿的劝他们的时候,并不了解他们的这些客观原因,就有了先入之见,觉得他们眼光狭隘,为什么不趁年轻出来多看看。

另一方面,我自己当时刚刚到美国,还有强烈的新鲜感,一时间满眼看到的都是比国内好的地方,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把这些好的地方都告诉还在国内的人。偶尔有人也会纠正我的一些说法,或者向我指出美国的一些不好的地方,那时我心里就会暗暗的觉得对方要么是酸葡萄心理,要么就是不可救药,就不再跟他们说下去了,心里说,你想一辈子窝在上海你就窝好了。

人其实变的很快的。那时候Denny’s在我心里地位还很高,尤其是他们家的T-Bone Steak。那时候我痴迷于Costco的匹萨,到了不买东西也要专门去一次就为了吃他们家的匹萨的地步。不过也就短短两三年功夫,现在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Denny’s的牛排和Costco的匹萨了,实在是不好吃。

早起

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很早起床,大部分时候是五六点,有时候是四五点。倒不是因为年纪大了睡不着,纯粹是因为睡得早了。基本上每天把小胖子摆平以后看会儿书什么的也就睡了,一般也就是九点多的样子。这样子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早起早睡有不少好处,不仅仅是俗话说的“早起早睡身体好”。古人云“一日之计在于晨”,那是相当的有道理的。

早起的第一个好处是干活可以专心,不受打扰。以前我都是晚上加班的,把小胖子放下以后再开始干活,一般都可以干到半夜前后。还有很多同事也有类似的习惯。经常就会晚上一边加班一边在Lync上就有人跑来问这问那的,而且一般晚上还来问的都是急事,你还不好意思不帮人一把。就算没有Lync,一边干活一边总有邮件冒出来。我这人心急,看到有邮件了就总是要去点开来看,这样每个晚上都被分无数次心。有时候还会跟人在邮件上一来一回的好几个来回。大家晚上又都累了,没力气把话说完整了,而且晚上累了脾气就不好,话就说的不那么圆转经常就会造成一些误解。

早上起来干活就没这些问题。早上四五点钟一般没人在Lync上,大家都在睡觉。也没有新邮件飞进来。头一天晚上的邮件已经都躺在inbox里面,一干人等该发表的意见也都发表好了,正好从头到底看一遍,总结一下,把事情就敲定了。另外,早起回邮件的一大好处是:等到别人早上起来看信的时候,前一晚别人的那些回复都沉到下面去了,而我的邮件总是在别人的inbox的最上面。

早起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帮家人烧早饭。以前我们都是一直睡睡到小胖子醒了哭了我们才起来。这时候再开始烧早饭,就有点晚,只能搞一点简单的,要蒸的就用微波炉凑合凑合。要是要正儿八经的烧点啥的,还得要搞好一会儿,就算只是煮个白煮蛋,煮好了还要凉一会儿,偏偏小胖子还是个急性子,等不得。现在我起的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煮粥、煎荷包蛋、蒸包子啥的,等小胖子起来了,马上就有早饭可以吃了。

没来的请举手

刘瑜写过一篇博客,叫《没来的请举手》,写的好,特别好在这个标题,“没来的请举手”,把一个逻辑谬误一下就讲清楚了,就算是脑袋再浆糊的人也都能得到这个点:人没来,怎么会举手呢?用这样的办法来统计没有来的人数,结果总是零咯。

可惜这个谬误在生活中经常有人犯,犯的形式各有不同,而且形式往往都比较深藏不露,很难一下子指出来。但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很多人都把没有看到的当成不存在的。刘瑜的博客里举了几个比较高大上的例子:萧伯纳,还有写作《红星闪耀中国》的斯诺。我来举两个我身边的例子。

前阵子和几个朋友聊天,聊怎么赚更多的钱。有个人说,待在微软这种地方是赚不到更多的钱的,要赚更多的钱就应该去startup公司。她还举了好几个例子:谁谁谁,三四年前离开微软去了Facebook,现在变成millionaire了;谁谁谁,去了某某某公司,现在变成millionaire了,finance freedom了;等等。我跟她说,那只是你知道的,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只不过他们没发财,还是拿着份差不太多的工资,所以他们就不跟别人说了,as the result,你只记得那些发了财的,对没发财的没有印象了,结果你就以为离开微软去startup的都变成millionaire了。

不过我也没有否认有相当数量的人离开了微软,赚到了比他们留在微软能赚到的多得多的钱。不过我相信Abhishek那时候跟我说的,他说根据他的观察, 在能力相当的人里面,创业以及去startup公司和留在大公司(比如微软),从统计数据上来说,平均下来最终的财务收益其实是差不多的。我觉得Abhishek说的是有道理的。

另外一个例子是关于炒股票(尤其以2007年那阵子尤甚)。有很多人总是觉得炒股票能赚钱,能赚大钱。他们能举出一些他们身边的例子来证明他们的观点:谁谁谁,短短几个月,把二十万变成了四十万;谁谁谁,买了一个股,连着拉了六七个涨停板,发了。连着拉六七个涨停板的事情其实我自己也遇到过,那时候我买了只股叫做双汇股份(000895),后来停牌了,停了大半年,结果复牌了以后连着涨停,差不多有翻了一倍,两三万一下子变成了五六万。问题在于这种连着涨停的事情真是可遇不可求的,除非能搞到明年的报纸,我等普通人是没办法预测什么股会涨停的。我自己搞了几年国内股票,赚的和赔的加在一起,每年基本上都只赚了10%-20%的样子,也算是可以满意了的。

最近还经常能听到身边的人感叹:我要是今年年初把所有的积蓄都买了微软的股票,现在就能赚一大笔了喏;我要是当时把所有的钱都买了诺基亚的股票,现在就能赚一大笔了喏;等等。一开始我还试图跟他们讲道理,后来也就懒得说什么了,很多时候可能他们也只是就是发发牢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