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香港游记

很多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我的香港游记,我跟他们都说我可能并不打算写香港游记。香港之行对于我来说,最最重要的是能和Minji在一起。其次的目的是去微软在香港的分公司去和那些平日一直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一起工作但从未谋面的同事们见见面。游览,倒是不在我的高优先级里面。而且,不但是去之前,还是回来以后,我都觉得总的来说,香港大部分意义上只是一个城市,一个商业和文明社会高度发达的有秩序的现代化城市。在我都居住过的讲华语的这三个大城市中,就浪漫的程度来说,是由北向南递减的: 北京有文化、有历史、有底气,最浪漫; 上海其次,租界时期留下了那些建筑、街道以及可资怀旧的七七八八。香港是最不浪漫的,虽然有兰桂坊、山顶、维港,虽然荷里活道和云咸道上有很多很灵的小餐馆、小画廊、小店铺、小酒肆。

不过,虽然我不打算写游记,我去香港也并不是主要为了去旅游的,但我确实觉得我对香港的接触、体会,要多过那些专程去旅游的。我去的地方并不多,很多著名的景点都没有去,比如我没有去海洋公园,没有去赤柱的市场,也没有去旺角的女人街。但我却比那些游客更深入香港的生活。我去了两次中央图书馆,去帮Minji还过期的书,罚了六块钱,然后在那里用免费上网的电脑给Minji发email; 我去了维多利亚公园,下午三四点钟躲在树荫下看一群光帮子的汉子踢球; 每天早上我和Minji八点不到就出门,像普通市民一样赶地铁; 到了晚上,我们在小摊上买15块一只的烤乳鸽,两个人站在街边两手抓着就啃; 我们还去深水布的公众游泳池游泳,感叹上海的游泳池又挤又小又贵又脏; 我们自己坐船去长洲吃海鲜,Minji生日那天我还去了超市买原料晚上我们自己做意大利面条过生日,但三十块钱两只番茄让我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去菜场而不是超市买...。这些,都是那些去"旅游"的人体会不到的。去旅游的人回到上海后,不会再次被过马路的时候应该先往左看还是先往右看搞糊涂。这就好象去北京单单旅游的人,只会去那些著名的景点: 故宫、长城、颐和园,却体会不到东三环的塞车,吃不到卤煮火烧。

城市是在你的脚下的。要了解一个城市,就要摒弃出租,走出酒店,背上包骑车或者步行,不再仅以visitor的角度从外面来看,而是把自己沉到这个城市里,不要做周密的游览计划,任凭自己走到这里那里。那天我就花了三个小时在中环从东走到西,然后换到紧挨着平行的那条街从西走到东,然后再换下一条街从东走到西...,沿途东看看西望望,路过Mark&Spancer进去逛一圈,路过中国银行进入换点钱,路过报摊买张SCMP,遇上市民游行就停下来看看热闹,路过教堂进去捐两块钱,路过书店给Minji买样生日礼物,看到麦当劳就进去上个厕所,呵呵。我甚至还在终审法院后门看到四个警督对着一棵大树上的一群马蜂面面相觑,苦无对策。这时,我们看到的才更贴近这个城市的本来面目,才有可能对它有更多的体会==不单对香港,也包括其他地方。

blog搬迁

因为Blogcn.com屡次长时间停机,累计达到两周以上,而且计数器出错、留言丢失,所以我认为它可以去死了。

所以,从今天起,我原来在Blogcn上的blog搬迁到这里,https://home.wangjianshuo.com/mvm/ 。内容仍然以我的生活为主。同时,Blogcn上的blog的内容不再更新。

感谢王建硕提供主机和系统,感谢大家继续关心我。

我最喜欢的作家:王小波

那天Minji给我写信,说看到了我的Blog以及读者们对我的“自恋”的反馈,Minji让我注意要谦虚,不能骄傲、自夸。我给Minji回信做了解释:我其实是很谦卑、很有自知的人,之所以我会用这种看似非常骄傲、“自恋”的口吻写Blog,是因为这只是一种修辞,用来给大家娱乐,这就好像王小波写过这样的著名诗句:“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而阴茎倒挂下来”,写的这么露骨,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小波此人是个色情狂——反而,他这么写,仅仅是为了达到表达的效果而采用的一种修辞的手法而已,而且王小波本人,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

我认为王小波的造诣,在杂文方面,仅仅次于鲁迅。虽然王小波的最大部头的著作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三部曲,得过奖的也是电影剧本《东宫西宫》,但我始终认为王小波最好的是杂文,尤其是收录在他的两个集子里面的:《我的精神家园》和《沉默的大多数》。这两个集子我都是在1997、1998年的样子读的。那时候王小波刚刚因心脏病过世不久,这个名字在文学圈子外面也并不知名。我初识王小波是在书店里面,随手翻看他的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立刻被他的文风所吸引:毫无华丽的词藻,非常平实的口气,就好像是在和你谈话,但话语中带着浓郁的诙谐和黑色幽默。这种风格也影响了正处于认识世界阶段的我(那时候我大学二年级),后来无论是我给女生写信,还是后来写Blog,都或多或少的带着受到王小波影响的风格。

这个集子中的《一头特立独行的猪》和《有关媚雅》是我最喜欢的他的两篇杂文。我认为,《一头特立独行的猪》是可以与《动物庄园》并称为最好的猪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在这篇短文中,王小波回忆了一头以前他插队时候的一只猪的故事。这篇短文是王小波黑色幽默风格的典型体现:他在板着脸给你讲一些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他好像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什么有趣,但你听了就是会忍不住一边拍大腿一边狂笑不已。等你笑完了,王小波又淡淡的跟你说,“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原来,他的真正意图是呼唤自由、蔑视那些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以及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

至于《有关媚雅》,我所喜欢的是他在文章最后那段话:那是一次业余乐团演出,合唱团里的一个老太太的假牙唱到一半飞出来了,“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王小波在这段描述中所体现出来的诙谐,无出其右者。我特别喜欢“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的说法,在后来我大学里给Minji写的某一封信里面讲到另一件让人忍俊不禁的事情的时候也用了类似的句子。

除了杂文、小说、电影剧本以外,王小波还是一个社会学工作者,有着严肃的科学态度和方法,这可能和他的理工科学历是密不可分的。非常幸运,我曾经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偶然的地方买到了王小波和李银河合著的《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这是一本很薄的书,不过百页余,和一本大学英语四级词汇速查手册差不多厚度。这本书我是在1998、99年前后买到的,是一本正宗的学术著作,从中我了解到了很多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东西,让我对男同性恋有了很全面、深入的科学认识。我看完了以后在寝室里面传阅过,刘晨波、李岷、沈剑等应该都看过,后来我还借给我当时的女友Swing看,她又带回她寝室传阅,只是我一直不知道那些女生看了以后是什么feeling。这本书现在已经很难买到了,几乎绝种,很多王小波的fans可能都没读过原著。因此我觉得我也是王小波的fans中level比较高的。

记我的游泳老师

我游泳游得很好的,这并非自夸: 我会除了蝶泳以外的所有姿势,我可以用蛙泳游1500米以上,体力好的时候,想游更长的距离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且姿势非常标准,能游长距离完全靠高效率的动作,而非只靠体力。这都要归功于教我游泳的王广成: 他比我大大概十几岁的样子,我念初中的时候,他是我妈妈他们教研室的青年教师,家境富裕,住在复兴路的老式公寓里,据他自己说他小时候和沈坚强一起练游泳的。看得出,他的身板,以及游起蝶泳那股唰唰唰的干脆劲,绝对是练过的。他在我初三和高一的两年教了我两个夏天,一直在上海跳水池游的,复兴路上的,现在已经拆了变成一个停车场,我很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虽然他那两个夏天总共教我次数不超过十次,但给我打下了一个正确的基础,让我的姿势非常正确,以后自己不断锻炼耐力就可以了。后来的好几个夏天,我都每天一早六点钟去跳水池,游一个小时,每次都会游一千多米,然后回家吃妈妈做的绿豆米仁。

印象中最深的是我第一次跟王广成去跳水池,我们换好泳裤走到池边,我看了看池水,抬头看边上的王广成,他跟我说:"跳下去吧,很浅的"。于是我想也没想就跳了下去,入了水才发现脚根本触不到底,一下子慌了神,立刻呛得满嘴满鼻子都是水,手刨脚蹬中王广成把我拉了起来,靠到边上,这才算喘过气来。我很恼怒的看着王广成,他一脸坏笑,对我说:"这点算什么,学游泳怎么可能不喝两口水"?后来我才觉得,他是对的,是做得对的。这就好象我一开始做trainer的时候,还有一开始去北京的时候,来不及想太多就被扔出去上阵杀敌了,倒也就这么做下来了。但如果一开始就总是觉得自己这个还不ready那个还不成熟,总觉得条件还不够,可能就永远也不会迈出第一步。

今天离那时候学游泳已经很多年过去了。后来不久王广成就到南非定居去了,我就再也没见到过他。我还是很想念他的,当时我还是个小男孩,在我心目里,他是一个高大、幽默的大哥哥。现在我还经常游泳,只是没有以前那么频繁罢了。上周日我去上海游泳馆去游了一次,上上周日也去过一次。现在我游泳,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锻炼身体,不让心肺功能以及身体的其他部分退步的太快。另一方面,游泳是很好的独处和思考的时间。人在游泳池里来回穿行的时候,水在身体的表面不断的流过,那么的不露声色但又是实实在在的。头部没入水中的时候,水会隔绝周遭的杂乱声响,思维就慢慢的停止了,只有身体不断的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只有身边的水流不断的冲刷。现代社会的人们被太多事困扰: 家庭,爱情,工作,钱,房子...,能够有这么一段时间让思维停止,真的是什么都不想,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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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上面这篇《记我的游泳老师》写了大约一个小时,字数千余,声情并貌,夹叙夹议,表述流畅,最后还有立意上的升华。如果拿去做为高考作文,一定是一篇得高分的优秀杂文。

你想说中文还是英文?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交谈之前先要确定对方想用中文还是英文。

因为工作关系,我最近开始给香港人打电话,很多公司的很多香港人。我总是默认用英语的,但有些香港人会在和我用英语聊了很久以后,才问我:你是在上海的么?那么你能说中文么?那么我们说中文吧。有些香港人打了个招呼以后就会跟我说:你介意我们说中文么?还有些香港人,我主动问他do you prefer english or mandarin,他会很肯定地告诉我要english。

麻烦还在后面。以后,我就要记住他们每个人的preference:到底是喜欢用中文,还是喜欢用英文。我的脑子里面要维护一个长长的数据库来存放这些信息——这种preference数据库用程序来实现很容易,但放在人脑里面就比较伤。就算是Minji在国外那么多年,也未必遇到过我这样的烦恼:因为当你遇到一个外国人的时候,99%的可能性你必须说英语,你也没有别的选择他/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反而也省心。

下礼拜就又可以看到Minji了

刚刚去把飞机票给定好了。好便宜,round trip的也只要1280CNY,加上380CNY的税,总共才1660CNY,便宜翻了,只有从航空公司直接订票的一半价钱,而且比飞到深圳转大巴还便宜。不过限制也是有的,最近一段只有7/21和7/25可以出发,早上11点以前的飞机;能且只能停留四天,which means像我这样7/21走的话,回来的日期只能定在7/24,大约是下午五六点回来的飞机。

如果有谁也想要订和我一样的票,可以去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找赖小英,电话64315097 x2151,传真64330000 x2162,地址在衡山路2号,靠近东平路路口。

下礼拜就又可以看到Minji了,真的很开心,越想越开心。

一瞬间的感觉

我和朋友在MSN上聊关于结婚。

:结婚也就是一瞬间的勇气
:你这么觉得?常常有一些瞬间,我会真心地想,我真地想结婚了。然后过5分钟,有没有这感觉了。然后我就觉得,那不算数的。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怎么可以只靠一瞬间的感觉?
:我觉得是这样的。一瞬间的感觉能产生很多改变。例如,我们平时都很忙很忙,没时间回去陪父母。但偶尔会有那么一瞬间我们会感觉歉疚,会感觉自己欠父母太多。这种一瞬间的感受如果不抓住,也就过去了。如果抓住了,放在心里,那么我们就能变的孝顺起来。

:我好像对婚姻的期待很高~~
:我对婚姻没有那么高的期望。我的理论是:只要两个人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就够了。但是有一天如果不结婚,两个人就不能再开开心心在一起了,那么就结婚。例如,如果两个人开开心心在上海同居,很幸福,但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去美国念书了,那么为了能够继续开开心心在一起,就需要结婚,这样可以F2;如果两个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但如果有一天某一个人觉得不结婚就没有安全感了,那么为了让这个人有安全感、还能继续开开心心在一起,那么就结婚吧,结了婚,有了安全感,就可以继续开开心心在一起。
:这倒是简单。越简单,越有力量。
:简单吧?我看问题一向善于把复杂问题看简单。

一个人的晚餐

Minji不在身边,只能自己做饭吃。

18:00,出门去游泳馆游泳,游一个小时。不为别的,只为消耗掉一点脂肪,同时好让自己觉得饿、有食欲,这样吃的时候就比较香。这个道理和前戏的重要性是一样的——sorry,《南方体育》上写专栏的那几个动不动就喜欢做类似的比喻,我深受影响。

19:30,超市里逛一圈,买了生的牛肉和紫角叶,荤素就都有了。又买了一包烤麸,是熟菜。作为上海人,对烤麸是吃不厌的,而且越甜的烤夫越好吃。这次的牛肉很便宜,也不知道是什么部位的,只有25块钱一公斤,三百克只要七八块钱——事后被发现质量不太好,再次证明了一分价钱一分货。以前一直在汇金楼下的超市买牛排肉的,大概一百二三十每公斤,明显就好过这次的肉。看来以后还是要去买好一点的。紫角叶就无所谓了,蔬菜总是狂便宜,就算是净菜包装的也就是两块钱——我家里各处散落的硬币收罗起来也不止两块钱,呼呼。出来时候还顺便买了一包豆奶,样子和1996年我在交大徐汇本部念大一时天天喝的样子没啥两样,味道也没啥两样,六毛一包,就当水喝。

20:00,到家。先拿出一个盘子把烤夫装盘,然后同时起两个锅:一个平底锅做牛肉,一个炒锅炒紫角叶。无论是牛肉还是紫角叶都不用花太多时间的。做完了才发现又忘记放盐了。小高曾经就就此challenge过我:多放一点盐会死啊!不过我倒不太care,我口味适应性很强的:卤煮火烧和川菜、湘菜这种口味重的可以,日本料理这种淡得像鸟一样的也可以,巨甜的苏锡帮我爱吃,盐罐打翻似的宁波菜也没问题——我本身就是祖籍宁波的。

20:20,可以吃了。朴实无华的松木桌子,简单的餐具,挑出一张小野丽莎的《Boas Festas》放着,就可以了。就缺一杯酒——算了,一个人的晚餐就省了,蜡烛也省了。这就是我的晚饭了。手机拍出来的照片质量真的很差。

找间大房子,做邻居

我曾有一个朋友圈子,是十个高中同班同学。记得当时经常在天平路避风塘腐败,当时大家都说,将来等谁早点买了房子,就可以把他家作为活动基地了。可惜,虽然我已经住在自己房子里了,但已经不需要再做活动基地了。这个圈子现在基本已经散了,不可避免的: 有两个人有一段时间因为看房子、买房子、筹备结婚,已经少和余下人经常腐败了; 有两个人出国了,没啥说的了; 而我和Swing分手后,我也不参加腐败活动了; 好象还有一个人,黄金王老五,原来是腐败的铁杆,但最近好象开始谈恋爱了。

原先我们这十个人是一个关系很好的圈子,从高中开始就形成了,大学里面活动频繁,然后一直到工作以后两三年。当时大家都很理想化,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憧憬将来,说要一直做好朋友,一直到老。或许是我一贯比较悲观主义,我记得,那时候在写给别人(忘记是who了)的信里面说,我觉得,这个圈子迟早会散的。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那时还在高中毕业前后,那次我没有参加,他们余下的人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套复式的大房子,好像是六室三厅的样子,据说是房东出国玩了,托他们中某个人看一段时间房子。那次他们好是大闹天宫了一番,后来相互之间都说,最好以后工作了以后,大家还可以找到这样的大房子,大家住在一起做邻居。现在想来,那只是孩童般的美好愿望罢了,美好虽美好,但不能成真的。

请抬头

今天感觉是工作以来过得最逍遥的一天。

工作以后,没有暑假了,就没有夏天的感觉了。2002年、2003年,夏天都是如此匆匆的就过去了,一点点关于夏天的记忆都没有留下,留下印象的只有去年在租来的没有空调的房子里忍受连续的39度高温,以及前年的魔鬼式的新员工培训。而今天,2004的夏天好象才依稀又了点小时候的味道: 早上在地上冰凉的竹席上醒来,看电视,打游戏,吃着冰镇的绿豆汤,糖越多越好,最好能放到新加进去的糖无法再溶化的地步。高中的时候,妈妈每天都会给我准备满满一大杯的绿豆米仁汤当早饭。等吃过午饭,下午一两点日头最烈的时候就爬在凉凉的地板上看《万象》、看《外滩画报》、睡午觉,听听唱片。初中暑假的时候,我每天下午爬在凉席上一边听《舍赫拉查达组曲》和《阿莱城的姑娘组曲》,一边看《三国演义》。这时候只要心静下来,过道里的穿堂风足可以把汗吹干,根本不需要空调。小时候巨鹿路奶奶家的穿堂风就特别大,我特别喜欢爬在地上看《儿童时代》,间或满地打滚用衣服帮奶奶擦地板,无忧无虑的。

大部分的时间是无法这么无忧无虑的。回想我过去两年多的日子: 每天都待在有空调的写字楼,不能感知四季交替和寒暑; 每天都加班,连晚饭都在单位里吃,甚至几乎从来没有在日落前走出过这大厦,于是就逐渐游离于这个城市的活力之外; 总是半夜才到家,没有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久而久之,突然有一天很惊恐的发现自己正在变得无趣起来。我可不想就这样到了三十五岁,一抬头,发现自己原来已经像一条狗一样干了十几年。当我今天又看到那时候写在交大BBS上的《逍遥,逍遥》的时候才想起来,三年前,考完GRE的那天,我也有和今天一样的感觉: 对每天没日没夜的工作和写程序的日子感到了惧怕,发现原来离开了实验室和电脑的日子是如此的惬意。

没钱是没法惬意的,所以工作总是还要继续的,但不单单是因为需要一份收入。那年考完GRE我还是继续做项目的,只是不再那么猛了,每天都早早的回寝室。在实验室那两年,以及工作以来这两年,的的确确是不断的在进步,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总是学到新东西,是很不亦乐乎的。况且,从本质上来说,我仍然是一个工作狂。但需要每隔两三年这么警醒一下,逍遥一下,可以让自己的头抬起来停一停。很多人都说工作了以后感觉时间飞逝,眨眼就奔三奔四奔五奔老奔入土了。那是因为他们一直埋着头,没有抬起头来停一停,给飞逝的时间画一个逗号。

年轻人,工作别太玩命

从北京回来没几天,背上就发了小块的红肿,还有一粒粒的疹子,有点痒,有点烧灼疼和刺疼。我原来以为是因为那天打赤膊睡竹席过敏导致,或者可能是被虫子咬的,因为以前Minji也说她被咬过。不过过了几天不见好,所以今天还是去看了一下医生。

医生: 哪里不好啊?
我: 背上发东西
医生: 衣服撩起来我看看
我: 这里...
医生: 知道了,带状疱疹
我: 这是怎么回事啊?
医生: 抵抗力下降,病毒感染
我: 哦?
医生: 没啥,太累了
我: 是嘛?
医生: 是啊,这种病都是老年人得的。年轻人,工作别太玩命
我: 没办法呀
医生: 回去跟你老板说。自己悠着点
我: 那么怎么能好呢?
医生: 给你开药了。还有,要多休息
我: 多少时候能好呢?
医生: 老年人要几个月,你嘛,两三个礼拜吧

的确,我在北京的确体力透支得比较厉害。一个人孤立无援,七七八八的产品都要迅速Ready,还有不断的出台、文档、建议书,典型的包括五台山一日出台,还有经常一天之内从天津打一个来回,常常一天内又要见甲方,又要和partner的头头谈,还要给partner的技术人员作讲座、演示,说无数的话,精神绷得紧紧的,而且回了北京还要回公司再干活。后来,盛世大厦楼下的司机都认识我了,有一次晚上快一点时我下班打的,那个司机对我说:"哥们,今天你气色不错,不象那天那样腿都在发漂"。我不知道他这算是在夸我呢,还是在可怜我。

其实,我还是很庆幸我只是得了这种不算太严重的病。我有些朋友在那些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那里工作强度和压力比我公司更甚。有些人猛干了两三年,结果得了尿毒症、心肌炎,人也就垮了。这些跨国公司,或许只支付了一倍于民营企业,但对人的消耗却可能是三倍、四倍。加上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加班,工作占据了业余时间,原该业余时间做的事情就占据了睡眠时间。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我们选择了这种工作,在获得各种收益的时候也只能接受它的负作用,只能企求自己身体别出问题。

chat with an unknown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开始在论坛关注你以后,发现了你的日记,也就开始关注你的生活。然后又从你的日记中开始关注minji的生活。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huhu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挺好奇,你的宽容。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minji喜欢自由,你给她自由。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然后你们才刚开始就两地分居,你似乎没有过多表现不舍。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what's your comments?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哎,当然不舍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你们会怎样计划未来呢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其实最好奇的还是这个。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我现在也是两地分居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hehe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做不到你的这份笃定。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但你心里真的笃定吗?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有首歌叫做Que sera, sera,里面是这么唱的: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s not ours to see.
Que sera, sera, What will be, will be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但你心里真的笃定吗?”——赫赫,至少你看不出我不笃定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我感觉你有,只是你不表露给别人看。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I think you are a woman, otherwise you couldent catch the things inside one's mind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minji表现得那么喜欢自由,那么喜欢香港;而你,也表现得那么喜欢你的工作,喜欢现在的生活。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你们谁会谁改变?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you guess?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嘻,你。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you got it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你已经有了心里的计划啦?

swallow,谁能帮忙介绍一份暑期工 says:
相信早就有了。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ziying,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do you miss me tonight, are you sorry we drifted apart? says:
just bless me

三草原则

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个关于对待感情生活的“三草原则”:
1, 天涯何处无芳草
2, 好马不吃回头草
3, 兔子不吃窝边草

吾深以为然,特录于此。

终于觉得自己真正是成年人了

今天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

以前念书的时候看日本的偶像剧,还觉得那是说的是另一种人的生活,是成年人的生活。比如,十年前看《东京爱情故事》,看到里面莉香搬到和永尾完治一起住,看到那种白领之间的恋情,下班后的生活,觉得离自己当时的学生身份距离好遥远。后来在黄雪斌机房里面看《邂逅》,也说的是成年人的爱情故事:福山雅治和常盘贵子都在东京工作,是一对恋人,已经搬到一起住了,但常盘贵子突然决定到纽约学习舞蹈,从此两人时有联系时无音信,分分合合,多年后才重新团聚。后来还看了一个新加坡电视剧,说的是几个二十九、三十岁的单身男女的感情故事。那时候总觉得电视里面说的还只是自己将来可能会过的生活。

而今天,距离26岁生日只有一个多月的时候,我突然不再觉得日剧偶像剧里的那种生活离自己很遥远了。经过这半年的波波折折,我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告别了过去的学生生涯,觉得自己身上已经不再有大学生的痕迹了。工作上,老板换了一个又一个,职位也换了,被扔出了大温室,被直接丢到充满残酷竞争、虚以委蛇和尔虞我诈的环境中;生活上,住在了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了,习惯了和朋友吃饭、喝酒、喝咖啡,标准的白领生活;感情上,结束了一段从学生时代延续下来的感情,经历了分手、单身,然后就是Minji。

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就是日剧里描写的那种类型了,是一种真正的成年人的生活:工作、生活、感情、朋友。

致友人书信一封——关于对待感情的成熟心态

Hi,美女

你男朋友这样子,其实我以前也是一样的。别看我现在对感情看得非常坦然、心态非常平和,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练成的。我26岁了,而你和你男朋友还才二十出头。想想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有过和你的男朋友类似的想法、举动。

我记得有一次,我以前的女朋友说要和我去看电影,但又说要喊另外一个男生一起去。那次我很生气,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我觉得,和她看电影是我一个人才有的权利。还有一次,我说她星期六出来,她说她太累想休息,不想出来了。但到了星期六那天,她却去参加了另一个聚会,而且组织聚会的人是以前追求过她的一个男生。那次我也发了很大的脾气。我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我女朋友说不想见我,电话也不接,我就抓狂了,发疯一样的跑到她家楼下等着,好几次都想冲上去。

我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的平静的心态,或许可能因为我以前已经把能量都释放掉了。把吃醋的劲用完了,把怄气的劲用完了,把吵架的劲用完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这种样子谈恋爱,岂不是一点激情也没有了?其实不对。这就好像我刚刚工作头一两年,没有轮到升迁、工作没有得到承认,会很郁闷。但我现在不再这么想了,但并不等于我会消极怠工。

你说你对他没感觉,但他仍然不放弃,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打动你。我理解,因为我以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以前的女朋友说过很多次分手。她说,她觉得自己无法变成我所要的样子。听到这话的时候,我总是会很惊恐,然后用尽各种办法,竭力维护这段关系,让她回心转意。我想,那时候的我和她,与现在的你和他,是很像的。黄舒骏写过一首歌,歌名我忘记了,里面有一句话我至今印象巨深,"其实只是不甘心而已"。真的是很有道理的,很多时候,很多的辛苦,只是不甘心而已。黄舒骏总是很有道理的。

我觉得我的成长在于,我明白了恋爱应该怎么谈双方才会比较少一些摩擦多一些快乐。明白这些,一定要靠岁月的流逝来获得。不谈一次,是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的,最多也只是纸上谈兵,不能把thinking上升为behavior,不能把behavior上升为habits。类似的,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是肯定不能理解社会的复杂。就算有一个过来人告诉他们,你们要收敛锋芒、要懂得吃亏、要坚韧、要背得起黑锅,他们也一定不能领会的,仍然一定会犯同样的错误的。谈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人人都懂的: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给对方空间,要宽容。但宽容二字要付诸行动,是需要多年的。

以我的经验,你和你男朋友很难从现在的状态中改变出来的。这就好像是飞机如果进入了螺旋,就很难改平了,除非有足够的推力或者其他外力。现在,你觉得没感觉,他觉得不甘心,这种心态是不会慢慢的变成其他样子的,就好象山谷里面的石头,是不会自动的越过山头跑到另一个山谷里的,所以,迟早是要分的。

分是要讲方法的。男生在往往是拒绝接受分手的。如果你谈了一个新的男朋友,他一定会抓狂,会想要和他决斗(如果可以的话),一定会要问你讨一个说法,凭什么选他不选他。《美人草》里面舒琪那个青梅竹马的男友就是一个例子。如果你选择玩消失,他一定会死缠滥打,守在你家楼下或者疯狂的给你发短消息。要是你为了不让他太伤心,跟他说先分开一年,如果一年以后有感觉再继续谈,多半也不会奏效的,因为没有彻底分干净,而多半的情况是一年之内一定会有人追你、让你心动,而他还在痴痴得等着那个童话一样的约定,你还是要面对如何彻底分手的问题。

对此,我也没有什么idea。其实,有一句话很有道理,"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爱上另一个人"。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对于你,对于他,都很适合。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中学里面看一部叫做《东京七男女故事》的偶像剧。


郑子颖
2004.7.4

悲剧的诞生

今天早上七点不到我就被闹钟闹醒了。这真是一个悲剧。起因是前天晚上Minji要我第二天早上6:45给她电话叫早,于是我开好了闹钟,但第二天早上我睡得太死,并没有被闹醒,还是八点多醒过来,然后就直接去上班了,忘记把闹钟关掉或者时间往后调了。结果就是今天老轻老早我就被搞醒了,很郁闷,估计今天一天状态都会很差,所以希望今天不要遇到美女......

Kill Bill Vol.2

晚上看了"Kill Bill Vol.2"。

Kill Bill Vol.1我是在北京看的。之所以会去买来看,是因为看了那期的娱乐串串Show,那期以“昆廷-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的暴力美学”为题,把Kill Bill Vol.1介绍得很诱人:当然,只有30%归功于编导的剪辑功夫,把好镜头都剪在一起了;30%是因为这部片子本身很漂亮;还有40%是因为梁冬的口才很好。我非常喜欢梁冬在娱乐串串Show里面的风格,用两个字归纳就是“有趣”——相对于国内那些很“无趣”的电视节目来说。

Kill Bill Vol.1让我感受到的特点是:1, 武打动作设计的非常棒;2, 场景非常漂亮,尤其是最后和刘玉玲在雪地里打斗那场;3,非常血腥,而且血腥得很美,丝毫不避讳鲜血四溅、砍手砍脚等镜头,还有削去刘玉玲的头皮,拍得很直接,但仍然不让人觉得恶心;4,Uma Thurman真是美女!我第一次看Uma Thurman是在吴宇森导演的"Paycheck"里面,前两个月在国内公映过的。那次我在东方新天地里的那个电影院看的,散场出来我立马就给Minji打电话说今天看到大美女了。Uma Thurman真的很漂亮,身材好、脸型也是我喜欢的,还有头发的颜色,还有眼睛。只不过眼袋比较大,需要通过化妆掩盖,而且皮肤不太好,比Minji差远了。

所以看了Kill Bill 1以后,我就很期待看Kill Bill 2,只不过那时候只有“清晰版”的碟。我虽然不是一个追求效果的人——我只要有Discman和有源音箱就可以听唱片了——但“清晰版”还是不可忍受的。所以一直等到今天才问到有“大碟版”的Kill Bill Vol.2。不过看了还是有点失望的:就暴力美学方面,不如Vol.1精彩。杨晔前两天就警告我说,Vol.2里面有大段的对白,会很boring的,果然不假。尤其是最后一段Fact to Face,那一长段对白看得人真心焦啊。所以,如果选Yes or No,我会选择不推荐看Kill Bill Vol.2。

不过Vol.2里面看点也是有的。Uma Thurman当然不用说了咯,身材没话说了,那个蛮腰,下腹唰平,一点儿赘肉都没有——不过估计这也蛮辛苦的,平时不能撒开了吃了,还要时时锻炼,我们普通人就不值得在辛勤工作之余还这么给自己找不自在受了。另外一个看点是Uma Thurman演的新娘(the bride)去向白眉学艺那段。那段的画面质地感非常像七八十年代的港台电影里面外景的那种画面质地感。我认为这一定是Quentin Tarantino故意为之的,因为我听说他是王家卫的粉丝,也曾经向西方世界推介过香港电影。我想Quentin Tarantino一定是借此向七八十年代的香港电影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