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The Seattle Times上有这么个调查,调查的问题是:The offer you’ve been waiting for came through. The money is good, the job is great and the company is a winner. But when you tried to resign from your old job, your employer surprised you with a counteroffer that’s a bit higher than the other offer. What should you do?
结果是这样的:
- 77%的人选择了:Reject the counteroffer and take the new job
- 13%的人选择了:Tell both companies you need a week to think things over
- 8%的人选择了:Use the new offer to negotiate a better deal from the new company
- 2%的人选择了:Take the counteroffer
或许那8%的人的选择是个好的选择。我一直对很多经过我tech screen的人说,要好好准备面试,面试的前一天晚上休息好,因为工作的各个环节里,准备面试以及面试本身几乎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一件事情。一旦进了公司,就算苦干一年,也未必能把年薪从24万升成27万。但如果面试中留给雇主的印象稍微再好一点点,在谈offer的时候再多一点点本钱加上多一点点耐心,或许从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就是27万了。或许此类用两家公司的offer相互抬价的行为看上去不怎么上台面,有点太赤裸裸的铜臭味。跟公司没什么好客气的,谈offer的时候是要钱的最好的机会,不能亏待了自己。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要想工资加得多加得快,多跳跳槽。
只有2%的人选择了留在原来的公司。换了是我,连counteroffer都不会开,凡是想好了要走的,只要开口,一律放行,绝对不搞萧何月下追韩信,也绝对不发动三姑六婆来游说。一方面,在我见过的人里面,被劝到最后留下来了的,很多到头来还是做得不开心,还是走掉了;另一方面,等到人家要走了才跟人说“你对我们很重要”、“你在我们这里有很大的机会”之类的话,未免太假惺惺,做姿态成分居多——既然我在这里有很大的机会,为什么早点不搞一点给我看看?我认识一个SDET,曾经共事过,一个东欧那里的人。前年秋天他做的不开心,想走,那个test manager挺赏识他的,想挽留他,就升他做了test lead,但不出半年,这人还是走了。如果我是这个test manager,我是不会这么干。老板如果想确保手下跟着自己多干几年,只能平时就多留一些心眼,防微杜渐,不让小问题日积月累。不要等到手下递辞职信的时候再千方百计地挽留,那时候就晚了,也没意思了。
如果把这个调查拿到上海做一做,恐怕选择”Reject the counteroffer and take the new job”的人会更多。中国人讲究开弓没有回头的箭。中国人对忠诚的理解和实践与美国人很不一样,中国人担心如果留下来了,老板会不会给自己穿小鞋,会不会很多机会就给别人了。所以中国人在提出要走的想法的时候也更谨慎,很多人是把下家都落实得差不多了才跟现在的老板说,说的那一刻,虽然人还没有check out,但心已经完全check out了,taking the counteroffer is no longer an o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