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上半年谈了个女朋友,最近告吹。问他原因,他说她对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如他的弟弟妹妹高觉得不满。他说最后的导火索是暑假里他把他弟弟妹妹接到上海来,给弟弟报了个电脑班,给妹妹报了个新东方。上礼拜他妹妹课学完了,要回去开学了,他就喊上了他妹妹和他女朋友一起吃饭。席间他对他妹妹左关照右叮嘱,一百个不放心。饭毕,在走去地铁的路上,一路上他还是对他妹妹关照个不停,没顾上和他女朋友说话。于是送走了他妹妹,他女朋友就翻脸了,分手了。该男事后还问我,要不要争取一下。我说没必要,除非你将来从此不和你弟弟妹妹来往,从此不按月给你弟弟妹妹零花钱。否则,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分了就分了。
某女今天向我转述另一个和伊同龄的女人的故事。该女今年二十六岁。有一次该女和一男出去唱歌,两人并无任何恋爱关系。那男的说“你今天嗓子不太好,要不就别唱了”。该女答曰,“嗓子不好就唱轻一点,只唱给你一个人听”。又有一次,该女曾直接了当的对一个男的说“我冷,你把外套脱给我穿吧”。今天某女向我转述该女的故事时,不断的感叹该女的杀伤力之强,感叹每个女人都应该学习该女的手段以杀伤男人。我说这种东西学不来的。我说我以前有一个同学,女同学,伊有一次吃别人的喜酒弄脏了衣服,新娘借了她一件衣服临时套套。那是件无袖的上衣,伊穿着左右不自在,说她长这么大没穿过没有袖子的衣服。所以说,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学得会那些具有巨大杀伤力的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