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二则

我道听途说来的:有一个北京的同事,去美国出差,开车不小心被开了罚单。结果这仁兄罚单没付就回来了,以为这就没事了。哪料到被人家一路追查来,伊就此被永远禁止进入美国。

也是我道听途说来的:另有一个北京的同事,也是去美国出差,箱子里面带了几十张盗版唱片。结果在海关被发现,没收不谈,还被罚款。罚款每张唱片几千美元,累计达十几万美元。伊倒没像上一个人那样赖账,而是生生的让公司替伊交了罚单,不过同时伊也让公司给开除了。

我听完这两则故事后说,我宁愿让公司帮我交了罚单然后被开除的,大不了去Google就是了。被美国加入了永久黑名单,这很不爽的。但后来又想想,一辈子再也不去美国也没啥了不起的,世界上还有一百多个国家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的。

Comments on “道听途说二则

  1. mas October 10, 2006 06:20 AM

    第二个故事。。。公司为啥帮他付啊?

  2. ii October 10, 2006 07:01 AM

    我认为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人应该有诚信。
    被前面一个公司开除了,后面个公司不check reference吗?我要是google可不想要这样的人来工作。又不是什么不可替代的大牛。搞不好招得来回头给你拆台脚。犯不着。

  3. October 11, 2006 01:45 PM

    呵呵,作者挺恨的,原来到google的人是这么去的呀。

  4. JASON October 11, 2006 03:27 PM

    作者以为google抢着要挖他呢。

  5. mumu October 11, 2006 07:56 PM

    乐一个

  6. October 12, 2006 03:51 AM

    明天去厦门,最后一站,然后就可以回家啦~~欧耶!

  7. Lee October 12, 2006 07:35 PM

    美国公司的理念和中国公司的理念不一样。中国公司会马上开除这个人,不过美国公司还是会先把这个人保出来再说。

  8. October 20, 2006 01:45 PM

    "我听完这两则故事后说,我宁愿让公司帮我交了罚单然后被开除的,大不了去Google就是了。"我想奉劝老兄一句,牛皮别吹太大了,不就是在微软待了两天嘛,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您顶大了不就是个程序员嘛,再冠冕堂皇一些叫您软件工程师,你还能牛B到天上呀,幸好你不是在我手下干活,要不早被我给开了。我所接触的美国人的确是个个很牛B,谁叫人家国家牛B呢;我所接触的在美国上学的中国人,那也叫一个牛B,谁叫人家在美国待着呢;可还有一小撮在美国公司中国分公司上班的中国人,居然也牛B起来了,这个可真值得研究一番。作洋奴才,感情也是一种荣耀啊。。。

  9. iris October 20, 2006 04:19 PM

    楼上的有点蠢,人家说人家的,你激动什么呀,来blog也算是去人家家里做客,有没有一点做客的礼貌阿,如果你看不惯,以后不来的就是。无论如何和公众聊天室应该有个区别吧。

  10. October 21, 2006 12:38 AM

    楼上这种跟屁虫精神值得称赞,正是你这种愚人的存在才助长了此人的歪风邪气,往深了说其是你害了他。另外我想更正一下你的谬论,blog就是用来表达自己给别人看的,怕别人评论,就别出来混,想露脸又怕现眼,真有意思。。。

  11. no name October 21, 2006 08:39 PM

    楼上的, comment就是用来表达自己给别人看的,怕别人评论,就别出来混,想放屁又怕别人说臭,真有意思。。。

  12. October 23, 2006 07:40 PM

    博主格局比较小,属于快乐的小资。月薪2~3万?

  13. clois October 24, 2006 08:46 PM

    我觉得blog是像家一样的,当然,主人是比较大方和好客才让你进来的,你在人家做客这样不尊重自己,主人是起码是可以下逐客令的,就算您跟美国那么熟,也不会自由民主到可以被逐之后还要强进的吧,估计您考虑到您和在美国回来的中国人一起的工作的尊贵身份也是不会守在门口的吧,呵呵,呵呵,不过那也说不定哦,by the way,幸好我也不是在你手下干活.您怕害了mvm,真是圣人,我想我也不能害了你,才说了上面的话,若有冒犯您的地方,还请您多包涵.

  14. sai November 6, 2006 11:33 AM

    就想知道,要是外国人吃了罚单开溜,中国会不会永久禁止他入境?还有外国人带盗版碟来中国罚他多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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