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和朋友在什刹海的烤肉季吃饭。中午太阳很舒服,160年的老店,装修很落伍。朋友问我:“你是不是感觉自己是黄金王老五”。我说“那是我的目标”。
Claire看了Swing的blog,大为称道;Swing看了Claire的blog,觉得自己相形见拙。每个人都通过blog看到了别人的亮点,精彩的一面,优秀的一面,独特的一面。这其实并不太真实。
认识了很多朋友,都是因为看了我的blog然后聊上的。我相信他/她们也并没有看到我完整的一面。
以前有句话,叫做男人的胸怀是被女人撑大的。后来我跟人说我的胸怀经过那么几次三番被撑得很大了。这时耳边又想起了那些声音,告诫我要谦虚。
又有人说,有些女人可以让男人长大,但男人注定得不到她。三草原则告诉我们,好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或曰,女人和男人在一起,就是因为她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所以,男比女大两三岁、四五岁才能形成这样的落差,比如zhuyi和她家chou。何况男人二十五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星期天和朋友在烤肉季聊起那些找非中国人做男朋友的女人/女孩子们。我们一致同意那些女孩子/女人一旦有过非中国人的男朋友了以后,就不太会再找中国人了。
她们觉得非中国人更尊重人的隐私。一半的确如此,另一半恐怕是因为语言的问题。
我连用北京话生活和用上海话生活的区别都可以明显感觉到,更不要说用英语生活和用中文生活的区别了。
我相信中国人是可以用英语生活的。但外国人永远说不出“巧言令色鲜矣仁”这种话。反之也是。语言的失色可以让沟通变得不那么无孔不入,两个人之间会被隔着,于是乎会觉得彼此都有自己的空间,相互尊重隐私,而且相敬如宾——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母语里面那些最恶毒的骂人的话如何用对方的语言来达到同样的恶毒程度。于是乎就连吵架也减了三分杀伤力。
星期天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很累了。前一天晚上和若干朋友在后海搞到很晚,第二天中午又和朋友吃饭,不断的在说话。到了晚上,已经不想说话了。但又有朋友约我去吃晚饭。又只好打起精神来去吃,不断说笑。我不想让别的女人看到我疲惫的一面。
是不是如果以后结婚了就可以不用再整天端着了?不是的。除非正深陷于爱情,否则女人肯定不会喜欢一个穿着背心坐着看一个小时电视一动不动的男人的。
人之常情。男人也不喜欢黄脸婆。所以要站在客户的鞋子里面。
端久了,就会变成习惯;习惯久了,就会变成性格。当端着的那一面变成性格的时候,就不需要刻意端着了。就不再有需要找人诉说的愿望了,也想不起来有什么伤口要细数了。数啥呀,浪费时间。
Hotcan的地陪小Z说我特别有自信,特别能够鼓舞别人。那是因为我本就需要自己鼓舞自己。鼓舞久了,就变成习惯了,然后习惯变成性格,性格里面就多了一分乐观向上。
再怎么不开心的时候也不要把愁容给别人看。没有人喜欢看别人愁眉苦脸。倒是你的笑容或许会让别人喜欢上你。只有琼瑶阿姨挑女演员的标准是哭的时候要好看。再说,没有不开心啊,那就笑笑咯。
大学毕业生会愤青一下:我不想被社会磨平了棱角,我不想像那些人那样,我要敢怒敢言敢笑敢哭。只有时间会给他们正确答案。这并不是一种什么悲哀。现代人语汇奇缺,动不动就是“我们不禁感到悲哀云云”。
自信的男人都讨女人喜欢。有一个Jessie回忆ex-bf:“他吸引我的地方是…透出的是自信和坚毅”。
爱情都会褪色的。屁精说他又和现在的老婆和好,是因为发现那种家里人的感觉不可替代。我相信他老婆也是这样想的。但仍然可以肯定,没有人会喜欢一个窝囊废。
当你发现对方眼里坚毅的眼神不再的时候,不要着急离开他。或许这只是暂时的。
当我们老的时候,当女人来了更年期,当男人得了前列腺增生,当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当躺在床上已经无法动弹的时候,眼里还能看到自信和坚毅么?
或许还会有一点点。那是来自于帮他/她擦身的人的。因为不离不弃而生出来的。
总是在寻找新鲜的伴侣、新鲜的爱情的人,应该看看chou和zhuyi。
对大部分人来说,爱情只是一场比赛。一场斗智斗勇,一场勇气和底牌的较量。最终有一方会输掉,然后就始终变成弱的一方,不能发脾气,不能提要求,事事要顺着对方,便永远输掉比赛,除非退出。
我、Hotcan、小Z三个人,我们一致同意,不可犯贱。越想得到,越被看不起。
第13段有一个错别字,想来是输入法导致。
全文写的很好,对于爱情,我觉得不能太主动,否则必然被动!
老兄,这么长,不知道在讲咩
这个结论好像是中间得出的n个结论之一,原话或许不是这样说的,不过Anyway,我是支持这个观点的。
"Hotcan的地陪小Z"这段有错别字?没发现啊
“端久了,就会变成习惯;”这段。。。
有一个错别字。
所以,男比女大两三岁、四五岁才能形成这样的落差。何况男人二十五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乱讲了吧,不要以为自己是这样就放之四海皆准咯。
老弟这样天天写?真不容易啊?每篇都这么哲学的话,将来肯定可以做哲学家。
一。典型的“通篇找不出明显的逻辑上的错误”;
二。典型的唐僧;
三。典型的体现了“近墨者黑”(你不要不承认)
HOHO,偶就属于看了你的独特一面,喜欢上你的BLOG的人之一,NICE TO MEET YOU.
这篇写的真好,写出了很多偶想说但一直没能写出来的东西,稀饭
嗬嗬,我就属于那种坚决不找非中国人的人。
不能想象老公不能和我讨论水浒西游记,赫赫。
至于隐私,本来也没有什么隐私。
爱情只是一场比赛。一场斗智斗勇,一场勇气和底牌的较量。最终有一方会输掉,然后就始终变成弱的一方,不能发脾气,不能提要求,事事要顺着对方,便永远输掉比赛,除非退出。
断开来看,就严重了
呵呵,英雄所见略同啊:-)
支持!
……
当端着的那一面变成性格的时候,就不需要刻意端着了。就不再有需要找人诉说的愿望了,也想不起来有什么伤口要细数了。数啥呀,浪费时间。
……
精辟!
但,总有一个人,会是另一个人的傻子。那时所受到的伤害才是最致命的吧。
厉害的,不过真没必要
你说的Jessie不是和我有过一腿的那个吧?
一腿你个头
是另外一个
哪个Jessie?我丫最近也认识一个Jessie,也是微软上海的。
累
活脱脱一个男亦舒,露出一种看透尘世的精明.
可我也常常透出自信和坚毅啊,只是没让你看到罢了。。。
我们的口号是:把腿插遍祖国大地!
感情不好一概而论的,对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策略是吧。
最近你好像不太表现热爱技术的那一面了嘛
最近作的工作不太方便说。很多涉及IP(知识产权),有些是保密的,所以不便写出来。
再阅~
想起有人说张爱玲——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总是随手轻轻一揭,却让人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
不要做梦,我当然不是把你比作张,只是觉得,爱情呀这玩意儿,琢磨那么清楚那么透彻或者那么想的悲凉,有意思么?
我宁愿相信直觉。
没劲,没劲透了~
名字也改了,不怕对大家钱钟书不敬了?
这才是敬重啊,哈哈。
第一句:“Hotcan的地陪小Z说我特别有自信。”
第二句:“自信的男人都讨女人喜欢。”
So the logic is MVM 很讨女人喜欢。还挺臭美的,嘿嘿。。。
佩服佩服
隔开那么远的一对暗藏的逻辑都被你发现了。
我以为不会被别人发现的呢
不可犯贱。越想得到,越被看不起。:D 同意。
要是让他看了,他会说:
"爱情不是弱肉强食妥协征服,而是你情我愿互相爱慕,男人对感情的灵敏度通常有些迟钝,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年轻时常常忘记了有所谓“珍惜”的意义,呵呵"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而熟的样子
徐静蕾也在纽约,不如你们……???
I always knew why I choose my hubby: honest, intelligent, and lots of potent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