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

1. 享受给面包抹黄油的过程。详见《我小时候的理想》

2. 考据癖。喜欢考证某幢老房子以前有谁住过,有什么掌故;某个胡同里面有谁的宅子,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搬过来的,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搬走的;某某胡同因何而名,等等。喜欢听别人头头是道的讲这些,也喜欢记在心里,以后头头是道的给别人讲这些。听的人只要称赞一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心里就很受用。最近的打算是用二十年的时间把上海租界地区的老房子好好考证一遍,把其中的有趣掌故都挖掘出来、串起来,有主线、有实料、有戏肉,用黄仁宇写《万历十五年》的方式,或是丁燕石写《这一夜雍正夺嫡》的方式,或是王军写《城记》的方式,或是冯象写《玻璃岛》的方式,写成一本四五百页的著作。

3. 裸奔癖。当然,仅限于自己家里。天热的时候经常在家里啥都不穿晃来晃去,洗衣服、做饭、看电视、看报纸、吃西瓜——就像Sex and the City里面Charlotte的那个犹太人丈夫Harry那样。

让你看到我心里阴暗的那面

王建硕刘晨波刘润先后点我名,要我自己的怪癖,但一直没写。几乎被阿波言中:“他不一定会写”。不过不写并非因为清高或者自恋——那样太驳了友人的面子,不近乎人情,是不妥的。 只是想来想去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很normal的人,有normal的行为、normal的爱好、normal的想法、normal的圈子,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怪癖。

不过我有一些阴暗的心理,恐怕旁人很少有类同的。

其一,每次在参观吃饭,看到服务员来回穿梭,端着盘子的,或者是托着一碗大大的汤,或者是托着一瓶酒两个空杯子的,当他们从我身边经过,我都有一种想伸出脚去把他们绊到的冲动。不知道这是属于童年的恶作剧心理的遗留,还是某种其他心理压力的潜意识宣泄。

其二,我最最见不得的就是一个洋鬼子和一个中国女人在一起。每次看到,心中都会恨恨的,恨那女人下贱、没长眼睛,恨那鬼子无耻、淫我妻女。我并非排外,我也不否认他们有些是有爱情的——Claire一直找法国人做男朋友,作为朋友我的态度始终是it’s fine,这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但大部分的时候中国女人和洋鬼子就是各取所需的:鬼子为了性,中国女人为了钱、出国或虚荣——但在中国的老外通常都比中国人想像的精明和穷,或者不愿花钱,所以到头来收获的通常只是虚荣。

我家楼下就是衡山路酒吧街,我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很多对洋鬼子加中国年轻女子。一次我在楼下的DVD店里挑碟,短短一二十分钟里有三四对进来。其中一对,那个外国男子不通中文,英文也甚结巴,他让那女的问店员某部电影什么时候能到,店员对那女的说“十一月”,那女的转身对鬼子说:“Eleven”。

什么东西!

去互联网化

说给谁听谁都不相信,我家里不能上网。但这是事实:现在我家里没有宽带,也不能拨号上网,而且我也不打算去装宽带。我在北京的时候住的地方就已经是没有宽带的,所以对家里不能上网已经习惯了。其实在北京的时候也并非完全不能在家里上网,至少还可以拨号,价格也不贵,就是速度很慢,基本上只能用来写完blog发表一下,然后检查一下blog上有没有spam comment

其实在北京时原本还是打算去装个宽带的,但麻烦的是安装ADSL需要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号,结果就这么拖下来了,总是忘记问房东要身份证号。后来过了冬天,春暖花开,买了辆永久28寸的老坦克,可以骑车去鼓楼那边的网吧上网,也就五分钟的车程,所以装宽带的需求就不那么迫切了。等到四五月间,已经开始计划回上海了,索性就不装了。现在回到上海,不单没有宽带,连拨号上网也不能了——因为电话线路虽然可以打电话,但是拨号音不是正常的拨号音,电脑因此认为线路上没有拨号音,拒绝拨号。于是,家里就彻底的“去互联网化”了。

网络是一个吞噬时间的东西。以前家里有ADSL的时候,经常搞到晚上两点钟再睡觉,尽管早上八点又要起来上班。搞那么晚其实也不干什么,并不是在打网游或者搞网恋,只是在Hi-PDA看看帖子然后有一句没一句的和MSN上还没睡觉的人说两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精神特别好,不困,不想睡觉。

电视也是一个吞噬时间的东西。家里有了电视,晚上回到家啥也不干就坐那儿看电视,一晃就是一个小时,然后才想起来还有衣服没有洗,还有房间还没收拾。等再坐回电视前,差不多就是半夜了,然后就开始看午夜挡的电视剧。通常很多电视台都会在十二点前后开始播以前热播的电视剧,比如《雍正王朝》或者是《一号法庭》之类的,还都挺吸引人的,结果两集播完,就又是将近两点了。到了周末,星期六的上午,懒洋洋起了床,电视前面一坐,不知不觉就中午了,时间流逝的哗哗的。

去年南丹路新家刚刚装修好的时候,曾经过过几个礼拜家中无电视、无网络的日子。当家里没有电视和宽带的时候,会发现晚上的时间特别多,人也容易特别早就犯困想睡觉。没有电视和宽带,会发现其实晚上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可以和家人多说说话,可以多看一些报纸杂志和书,可以听听广播,可以多收拾收拾屋子,可以把买了但不听的唱片都听几遍,可以把一直挂在晾衣架上的衣服收拾下来叠好。听广播、收拾房间、叠衣服的时候还可以神游天外,就可以多一些想点事情的时间,可以想想自己最近待人接物的得失,也可以整理整理对一些问题的思路。看电视太多只会让人习惯于不动脑子。

我的很多同事家里装修的越来越信息化:每个房间都有宽带的网口,每个角落都有无线网的信号覆盖,每个房间(甚至浴室)都有有线电视,有的装了卫星电视,有的还在家里装了Windows XP Media Center Edition。但对我来说,家里只要能放唱片,能读书看报,就足够了。

好大一棵树

星期天在宛平南路的花鸟市场买了一棵滴水观音,放在客厅的一角,整个房间顿显生机。120块钱,连盆带树送上门,比想像中便宜多了,去之前以为搞这么规模的一棵绿树怎么说也要两三百才行。这么算来,房间里养盆滴水观音比插鲜花划算多了,用专业的词汇说叫做value for money。鲜花三四天就焦了、萎了,又要去花店买,如果是马蹄莲之类的,水还容易发浑、发臭。生殖器就是这么难伺候。

这盆滴水观音无论是高矮、叶片大小、疏密、造型等都恰到好处:

滴水观音

八宝饭

尽管现如今商业极其发达,尽管北京和上海是中国大陆毫无争议的最大的两个城市,而且相隔只一夜火车或两个钟头的飞机,仍然有很多的食材只能在上海买到,而在北京买不到。

例如,北京买不到竹笋。今年春天在北京的时候,发了疯的想吃腌笃鲜。腌笃鲜其实是极其容易的,自己家里就能做的:新鲜的猪肉(比如肋排),咸猪肉,还有笋,加上佐料(比如葱段、姜、黄酒、盐等),放在大锅子里煮开,然后小火炖上至少两三个小时,整个房间里便香气四溢,揭开锅,厚厚的油花满锅的笋片,根本不消吃,只要想到,就口水流下来了。只可惜,在北京,这个春天满世界找不到笋,无论是细长的春笋还矮矮胖胖的冬笋。当然,我的“世界”仅局限于晚上七点以后的白石桥家乐福(//shy)。据北京当地人说菜市场有时候会有,但我并不知道德外附近哪里有菜市场,只有那次去玉渊坛公园看樱花,在公园门口的一溜小摊里看见一个挑着竹笋卖的。当时一犹豫,不想拎着一口袋竹笋看樱花,就没买,后悔啊。

我在北京时还想做马兰头拌香干。典型的江南小菜,把豆腐干和马兰头(一种蔬菜)用水汆熟,剁碎了拌在一起放盐、味精和麻油就可以了。可是北京也买不到马兰头。

北京也买不到芨菜,做不了芨菜豆腐羹。大部分的菜肴,饭店里做的比家里自己做的好吃,毕竟饭店是专业的,而且饭店里油大、火旺,有些还用高汤,这都是自己家里不能有的条件。但有个别的菜肴,饭店的反不及家里自己做的,例如荠菜豆腐羹,还有腌笃鲜。饭店里的腌笃鲜绝对不如我的手艺好,这不是吹牛。饭店里因为成本考虑,用的原料不如自己家的足。饭店里的腌笃鲜往往清汤寡水,笋也少、肉也少,汤也非原汤,是兑过的。

八宝饭也是自己家做的好吃。只可惜我妈妈已经有十几年没自己做八宝饭了。以前念小学的时候,到了寒假,农历十二月二十几的时候,我们就在家自己做八宝饭。在桌上一溜摆开大大小小十几个瓷饭碗,碗壁和碗底都先用猪油抹一遍(否则将来蒸熟了沾碗),然后在碗底摆上各种蜜饯,比如核桃仁(从食品商店买了大核桃自己敲的)、糖冬瓜、蜜枣、等,大多摆成放射状。摆蜜饯通常都是我的工作,一边摆一边还可以偷吃一些,但我不喜欢吃糖冬瓜。另一边,用高压锅煮糯米,然后先在每个碗中盛一半的糯米,压实;然后铺上一层豆沙(自然也是自己家炒的),压实;最后再铺一层糯米,压实至与碗口齐平,就算做好了,那去垒在阳台里。等到小年夜开始,年夜饭就不吃白米饭了,而是从阳台拿一个八宝饭,从开始吃前面的冷菜和热菜开始就上锅蒸,等菜吃完了八宝饭也蒸透了,取出来倒扣在一个盘子上,揭掉碗浇上一层甜的芡就很美味了。

北京人很少吃八宝饭,因为八宝饭太甜:糯米是甜的,豆沙是甜的,蜜饯是甜的,浇的芡也是甜的。而且,北京的家乐福里面卖的八宝饭无论怎么蒸,米粒都不糯,怀疑是用大米做的。

除了八宝饭,那时侯过年我们家蛋饺也都是我姐做的,从蛋皮到肉馅。现如今,都直接买现成的了,买个乔家栅的八宝饭放在电饭煲里一蒸就当午饭吃了:

babaofan

红豆沙小圆子

1. 赤豆煮熟,沥干水,用搅拌机打成糊糊,也就是豆沙;
2. 把豆沙放在炒菜锅里,放非常少的水使其稀稠合适,如果已经很稀了,就用小火慢慢收干水分;
3. 一边翻炒一边加红糖,直到甜味合适为止,分装到小碗里。也可以先把红糖熬成糖浆再加入。要领:一定要放红糖,否则红豆沙的色泽会不够红。
4. 小圆子另外用锅煮熟后捞出加入小碗中即可。

红豆沙小圆子

27岁

诸葛亮生平共活了54岁,前27年耕种于南阳,27岁受三顾茅庐之恩,此后27年纵横天下。故27岁乃是诸葛亮初出茅庐的年岁。看来我也只不过是初出茅庐而已。

27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Longines LungoMare:

  

流言止于智者

最近网上流传着关于林肯和肯尼迪之间的巧合的说法(Lincoln-Kennedy coincidences):

“如果仔细翻阅各国的历史记载,会发现记录着许多令人惊奇的巧合。美国的两位著名总统林肯和肯尼迪,他们两人的生活道路有很多相似之处。林肯在1860年就任总统,而肯尼迪却在1960年就任总统。林肯的秘书是肯尼迪,肯尼迪的秘书是林肯。两位总统不幸遇刺身亡时,林肯是在一个星期五遇刺的,而肯尼迪的时间恰好是相隔了100年后的一个星期五。并且都是下午3点30分,两位总统夫人也都在出事现场,当时两位秘书还都劝总统不要在星期5到场。两位总统全都不听劝告。更令人惊奇的是,两总统的继位人名字相同。林肯的继位人名叫约翰逊。肯尼迪的继位人也叫约翰逊。两个约翰逊都是南方人,民主党参义员。前一位生于1808年,后一位生于1908年,相隔恰好也是100年。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杀害林肯的人生于1829年。而杀害肯尼迪的人生于1929年。恰好又是100年”。

稍微查一下资料就知道,其中所谓的巧合,大多要么牵强附会,要么是假的:

  • 两位总统遇刺事件相隔了100年——假的。肯尼迪遇刺于1963年11月22日,而林肯遇刺于1865年4月14日。
  • 两位总统遇刺事件都是下午3点30分——假的。林肯遇刺于1865年4月14日晚上10:15左右。肯尼迪遇刺于1963年11月22日中午12:30,美国中部时间。

snopes.com上的一篇文章更详细的列举了这篇所谓“诸多巧合”中的其他谬误,包括:

  • 林肯的秘书是肯尼迪,肯尼迪的秘书是林肯——假的!肯尼迪的确有个秘书是林肯(Evelyn Lincoln),但没有任何资料表明林肯有一个叫肯尼迪的秘书。
  • 杀害林肯的人生于1829年,而杀害肯尼迪的人生于1929年——假的!杀害肯尼迪的Oswald的确生于1939年,但是杀害林肯的Booth生于1838年。

流言止于智者。

象牙筷子效应

很早以前就看到过“纣为象箸”的故事:传说箕子看到纣王开始用象牙筷子吃饭,非常不安,认为商朝将要衰落。箕子说,大王现在用了象牙筷子,将来就一定还要把杯子也换成玉杯与之搭配;用了玉杯,将来一定会追求精美的食物与餐具相配,这样下去,大王的生活一定越来越奢侈,国家将就此衰落。

我一直觉得箕子很强,三千年前就发现了这个象牙筷子的规律。直到今天,这个规律仍然到处可见:例如,有人送了一只高档的手表,如果要戴上,就要陪以相应的衬衫、西裤、外套、皮带、皮鞋、领带,皮夹子也要换成真皮的,然后眼镜也要换成更decent的,然后要用香水,然后发型也要打理,吃饭也必须出入更高级的餐馆,开销越来越大。

两百年前,一个叫做狄德罗(Denis Diderot)的法国人也发现了这个规律。有人送了他一件好看的睡袍,为了和新睡袍相称,他换掉了家具,然后发现地毯和家具不配,又换了地毯。最后他醒悟过来,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这种消费欲望,文章叫做“Regrets on Parting with My Old Dressing Gown”(与旧睡袍别离之后的烦恼)。结果后人就把这种现象命名为“狄德罗效应”(the Diderot Effect)。

依我看,箕子比狄德罗早三千年发现这个规律,应该叫它“箕子效应”或者“象牙筷子效应”才对。

无聊的智力题

有人在MSN上给我发过来一道题目:“如果1=5,2=15,3=215,4=3125,5=?看看生活是否把你曾经聪明绝顶的脑子耗费了,请在60秒作答”。我回答“5=43215”,伊说我错了。伊说答案是“5=1”。

无聊的题目,无聊的人。出这道题目的人自以为利用了“if a=b then b=a”的规律,自以为很聪明。没错,等号("=")确实是

  • 自反的:a=a is always true
  • 对称的:if a=b, then b=a
  • 传递的:if a=b and b=c, then a=c
但在这道题目里面,"="不是原来的等号了,而是一个被重载过的操作符,一个很普通的操作符而已,不再具备对称性。这道题目里面的等号其实和一个箭头没有什么区别:“1->5,2->15,3->215,4->3125,5->?”

非常讨厌这种所谓的智力题。我也厌恶在面试中出智力题,至少我自己从来都不问类似“(a-x)(b-x)(c-x).....(y-x)(z-x)=?”的题目。就算能发现(x-x)=0,又能说明什么?又例如,100盏灯,每隔一个拨一下开关, 每隔两个拨一下开关,......,每隔九十九个拨一下开关,请问最后有哪些灯还亮着。难道回答出来了的就算smart,回答不出的就算not smart?

听说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年轻人跑到一家大咨询公司面试,老板问了他一个智力题。他听完题目对老板说,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做智力题的。据说这个年轻人因此就拿到了offer。

过多的问智力题,是面试官自身“阅人”能力不足的表现。

馄饨侯

北京鼓楼边上有一家“馄饨侯”,双榆树也有一家,卖各种馄饨,也兼卖粥、饼、小菜等。北京还有很多老店也用的是类似名字,比如“爆肚张”、“烤肉季”、“茶汤李”、“爆肚冯”等,字号用“主打品种+老板的姓”,让人一目了然。

上海也有,比如“金师傅馄饨”和“小杨生煎”。快餐及连锁餐饮行业中,字号里面带有winning product,让人产生双向的联想:想吃豆浆了,就先想到“永和豆浆”;听到“大娘水饺”,就知道这个店卖的是水饺。如此,品牌容易被记住,也容易被强化一个有focus的印象。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名字虽然不带姓氏和产品,但肯德基就是“肯德鸡”、麦当劳就是Big Mac汉堡的形象已经很强化了。

所以“东方既白”是一个令人担忧的名字。不太容易从这个名字想到某个什么具体产品,也不太容易在想吃中式盖浇饭或者浇头面的时候想到它。只有“东”让人稍微有一点中式的联想,“既白”能产生一点点早餐的联想。王建硕说名字很重要,的确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