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Overtime

又到月底了,休息的时候把一月份的出租车票给贴出来了。我们公司可以报销OT Taxi,工作日晚上九点以后回去的可以报销出租车费。不过这也不是我们公司独创,好像很多公司都有的,比如IBM,还有很多非IT的外企。

会不会有人因为想报销回家出租车费而故意在单位泡到九点以后再回去?或许有,但我不是。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本来就是一个人过,没有家庭的,公司里面又有网络、计算机、饮料,为什么不晚上在公司上会儿网、听听mp3呢?反正早回家也是一样的上网、看电视或者看书等等,还不如就在公司做,还正好可以节省回家车费。

早年在上海的时候听说有人就这样子每天都打的回家,那人住在浦东,每天下班的出租车费都要七八十。后来还听说有人住在宝山,汗,也照例打OT Taxi回家,一百多,搞得一个月报销三四千出租车费。后来如何了我也无从得知,至少我觉得大家做事都要凭一个良心,与其住那么远花那么多车费,还不如距离公司近一点租个房子。

其实大部分人对公司是避之而不及的。大部分人不愿意没事还在公司泡着。其实,家里无论是租来的还是自己买的,无论是金窝银窝还是个狗窝,都比公司自在。写字楼里面空气混浊,整天对着电脑也没好处,还不如回家倒杯热水调一勺蜂蜜,捂着手喝着,放张唱片捧本书看着。

我的天,一月份我有15张OT Taxi的出租车票,而一月份如果不算上今天(Jan.31),一共也才19个working day。我知道了,一月份我不OT的那四天是:前三个周五,以及中间有某一天早早的下班去请超哥吃饭。越看越一身汗:这15天张出租车票,都是晚上23点以后的,其中还有9张是半夜12点以后的。

我必须工作到这么晚么?我想是的。或许前几个月有些时候加班是因为白天游手好闲,到了晚上才开始发粪涂墙,但前两个礼拜,从Jan.17到Jan.28,真的是从早上忙到半夜,成堆的work items,令人恼怒的drop,让人一头雾水的document。Ok,想想自己身上的原因,那是不是我做事的效率太低?或者说是能力不行?或许吧,但具体就无从得知了,反正周围同事里面没有谁的工作和我有可比性,我也不知道我的老板是谁,也没有人知道我真正有多少活要干,nobody gave me feedback,一切都要靠自己。

我们是不是在干苦力?Fang Xie曾经自嘲是翻砂工。其实,大家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想法不要太多,心气不要太高,你还年轻,你才踏入社会几年?聪明的人多的是,有经验的人多的是,别对工作挑三拣四,别老是一山望着那山高,别老是嫌钱少,别老是嫌工作累,也别老是觉得自己这份工作没前途。别老是把自己和那些干了六七年的人放在一起比,也别老是把自己和那一两个令人羡慕的特例放在一起比。你就是你,无论你在干什么,只要踏踏实实的干上十年,都会有所成的。理想、personal time、生活?一个个都在抱怨自己生活平淡,但写成blog,别人看了都羡慕。

辛苦点就辛苦点吧,这也没办法的。我们就像到美国的第一代华人、到日本的第一代留学生,必须做刷盘子、背死人的事情,至少我们干的事情比背死人强多了。生存下来了,第二代才会有一个更高的起点。

Reply to All?

工程院都是年轻人,正好都在生育年龄,所以经常有人有喜讯传来,或是结婚了,或是添丁了。今天就有个同事给整个MSRA-ATC发信,说"I got married!"。有二三十个人Reply to All说"Congratulations!"。

喜事是喜事,不过这一幕有些不太Professional。首先,在公司的邮件系统里面,"I got married!"这种Email应该在Outlook里面被标记为"Low Importance"。然后,大家不应该Reply to All,尽管很多人Reply to All显得很喜庆。我也say congratulations了,不过我只是reply了他本人。果然,过了一会儿,有个Group Manager发了封信出来,信里讲了一个Tip,如何在Outlook里面发别人无法Reply to All的信。虽然是讲Tip的,但看得出带有旁敲侧击的味道。

喜事归喜事,公事归公事。Professionalism还是要的,多年来就是一直这样被熏陶的。被熏陶的还有我们要customer focused,要make others great,要willing to take big challenge, 要honesty and integrity。这些原本只是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但久而久之,不管环境怎么变化,这些都已经深深的印在我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了。

Anyhow,结婚还是值得恭喜的。不过哪天要是我结婚了,我不会发email给全公司告知。Announce or not,都Ok的,只不过是每个人对待privacy的观念不同,又或许因为我现在身边的这些同事在我的感觉里还只是纯粹的同事。

Abso-fucking-lutely

刚才晚上有一个朋友又陷入对前男友的怀念而无法自拔,反反复复的在MSN上问我,“能不能告诉我怎么才能忘记一个人?”,反复跟我说,“四年了,就这一个人”——插一句,上个月她还是说“三年了,就这一个人”,自从进了2005年,就改“四年”了。

我听了头皮比较麻。我的理论是没有谁会离不开谁。伤心会有的,但是难过是会过的(上半句是“快乐是快的”)。三个月嘛,三个月足够了。我不知道我这个朋友为什么还是这么念念不忘。其实四年也不算长咯,真的不算长,人家五年、七年、十年的都有。

我有点不以为然。我这个朋友反问我:“你真正爱过一个人吗?你知道哪种感觉吗?”我没有回答,如果我回答,我的答案自然是“那当然”——Abso-fucking-lutely!

Sex and The City,第一季中有一集,Carrie问Mr.Big,"Have you ever fall in love with someone?" Mr.Big回答:Abso-fucking-lutely!

Mr.Big一直不愿意对Carrie说"I Love You"。并不是他不爱Carrie,而是,他怕说了以后,Carrie就会像以前那些他说过"I Love You"的女人那样,免不了离他而去。

Carrie觉得在她和Mr.Big的关系里面,她是masochism。其实,这种事情不新鲜。张爱玲就是,见到胡兰成,“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Carrie写她的专栏的感觉,有点像写Blog的味道:每天对着她那个老款苹果笔记本,就当天的事情有感而发一把。幸亏Sex and The City已经结束了,如果继续拍第八季,说不定Carrie会变成一个Blogger,然后别人看到Carrie会说"Hey, your blog is fabulous!"

书中车马多簇簇 (2005.01.24)

近日读《林徽因讲建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收了林徽因在1932年至1952年间所著论述六篇)、今年第一期《紫禁城》(故宫博物院所出学刊)等书刊,所得数则录于此备忘:

1. 《林徽因讲建筑》中提到,什刹海周围早年有十座佛寺,故名。“什”通“十”;刹者,寺也。

2. 今年第一期《紫禁城》中关于故宫武英殿大修一文中提到,北京地名“琉璃厂”、“台基厂”等都实有其厂。早年明朝兴建故宫,因为工程浩大而且对材料、工艺要求高,专门设立了烧制琉璃瓦的琉璃厂,以及负责将石料加工成台基的台基厂等。

3. 故宫早年修建时,大梁材料常用金丝楠木。但金丝楠木不易成材、不易得,而且国家已经限制采伐珍贵木材,因此这次武英殿大修,新的大梁只能用较小的木料加以拼接,使用钢芯拼合梁。

4. 书画收藏界有“下蛋”一说,指的是收藏者悄悄购入名画后将真迹秘藏于家中不示外人,却另制成高仿赝品一幅或数幅,使人暗暗那到拍卖行或古玩市场冒充真迹高价卖出,是为"下蛋"。因其仿冒手段高明,而且真迹很少有人亲眼得见,因而所下的"蛋"不易鉴别。张大千就是下蛋的好手。

2005年第一期《爱乐》

作为古典音乐的爱好者,生在国内是有点不爽的。没有高水平的演出,早年尚有专门的古典音乐广播频道,后来也被取消了。又比如,很多年以来,国内一直面向普通欣赏者的古典音乐类杂志只有两本:《音乐爱好者》,三联的《爱乐》。三联的《爱乐》的历史久一些,大约已经有十年了。早年我还在上海念高中的时候,94、95年前后的样子,每周一次会去延安中学参加物理竞赛的学习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爱乐》。那时侯《爱乐》是大32开本,纸张质量非常的好(可能就是通常说的“铜版纸”)。我有最早的将近十期《爱乐》,独缺第一期。第一期后来据说是以卡拉扬作为封面人物的。现在这些最早的《爱乐》还在我上海的屋子的箱底压着,我准备一直留着。还记得第四期(可能是第五期)是以卡萨尔斯作为封面的,第六期好像是海菲茨,第八期好像是古尔德。

现在的《爱乐》感觉质量大不如前了,不再感觉是那种经典值得收藏的。我并非厚古薄今。这期的《爱乐》我还没看完,就见到有多处触目惊心的错误,而且有些并非是专业知识的错误,而是纯粹的校对疏漏:

  1. 第14页,文章标题是“《亡儿之歌》首演130年”。但事实上,正如文章开篇第一句所说的,"1905年1月29日,马勒的声乐套曲《亡儿之歌》在维也纳进行了首演"。
  2. 第21页,“...并没有注意到1848年遭受批判的苏联作曲家中有加夫里尔·波波夫...”。但事实上,正如文章后面所说,"加夫里尔与肖斯塔科维奇几乎处于同一时代"。"1848"明显应该是"1948"。
  3. 还是第21页,"让人不解的是,当斯大林去世后,...难道是肖斯塔科维奇的光环遮蔽了他?"这长达6行的一段话出现了两次:第三自然段最后,以及文章的最后。很明显,这是用copy&paste导致的。

今年第一期的《爱乐》又从月刊改回双月刊了。内容仍然是照旧,有古典音乐界最近一两个月的一些新闻,有对最近一些演出的评论,有唱片的推介,也有一些关于音乐史的内容。有很多文章一看就知道是从外刊翻译过来的,这也没办法,国内既没有着方面的土壤,也没有形成规模,自己组稿组不出,就只好翻译了。让人印象比较深的是看到了门德尔松的老婆的照片,果然是大美女。看了这期《爱乐》上的几篇文章才知道,原来祖宾·梅塔(Zubin Metha)是印度人,生在孟买,我以前一直以为他是以色列人。还第一次知道穆特(Anne-Sophie Mutter)和普列文(Previn)是夫妻,迪图瓦(Dutoit)也曾经和阿格里奇(Argerich)是夫妻。同一个领域里面顶尖的人物成为夫妻的都不多,毕竟有一山不容二虎的感觉。不过成功的例子也不少,阿加西和格拉夫,还有常昊和张璇。

对于《爱乐》此类古典音乐杂志,我宁可它多一些音乐史的笔记逸闻、最近的一些新闻,或者是人物访谈。而版本比较和纯器乐作品的介绍最好少些,因为最难写得好看。这期有一篇关于《冬之旅》的版本比较。我正好有两个版本的《冬之旅》,一个是菲舍尔·迪斯考的,一个是Peter Schreier唱的(Decca 436 122-2),而且我对这个作品已经熟悉到可以哼出第一曲头上十来个小节。看了那篇关于《冬之旅》的版本比较的文章的感觉是毫无新意,毫无启发,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是充斥着诸如“左手快速但轻巧的断音与右手轻柔的重复音符,产生了一种色彩斑斓的奇异效果”“他表现任务内心痛苦与复杂挣扎是多层次的,那种绝望是渐渐积累以至最后爆发出来的”这种近乎清谈和玄乎的话语。我不会弹琴,也不会声乐,自然是看不懂这种深度的音乐评论的。但《爱乐》这种杂志不就是卖给我这种普通爱好者看的么?

音乐评论不好写。李岚清的那本音乐笔记缺乏他自己的东西,赵鑫珊的《贝多芬之魂》和《莫扎特之魂》有些太做作了。辛丰年的《钢琴文化三百年》虽是小册子,倒还算内容充实,看起来饶有兴味。

皇帝和妃子的故事

曾经有人给我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妃子,特别受皇帝疼爱。有一天,妃子吃苹果,削了一块让人送去给太后吃。皇帝知道了,很高兴,夸妃子孝顺。后来,妃子失宠了,翻出老账来,皇帝说你为什么把自己吃剩的东西给太后吃?不孝,杀了。

给我讲故事的人自己后来也做了像这个皇帝一样的事情,不过我还是愿意相信这只是个案。

麻油鸡丝

这是我的一道拿手小菜。轻易不示于外人,迄今只有不到十人有幸品尝。

它的做法是:

  1. 超市里面买鸡胸脯一块,按照家乐福的价格,五六块钱的即可
  2. 清水一锅,将整块鸡胸脯煮熟。万万不可切块切片,否则就没法撕成丝了
  3. 顺着鸡肉的丝理,将胸脯肉撕成鸡丝
  4. 加一小勺盐,不必加味精,因为鸡肉本身就已经有鲜味了
  5. 加一小把花椒。花椒在家乐福有卖的,小袋包装,两三块钱的样子
  6. 淋上麻油,拌匀。放置片刻,十分钟二十分钟的样子,令麻油和花椒都入味入到鸡肉里面去。

然后就可以装盘吃了:

小贴士:

  • 煮鸡胸脯不需要换水。通常煮牛肉汤骨头汤等,都先要用大火煮三五分钟,将肉里的血水煮出来,倒掉锅里的水,重新换一锅清水正式开始煮汤。否则,煮出来的汤不清。而这道菜,因为并非为了炖汤,所以不需要换水;
  • 煮鸡胸脯的水可以继续用来做饭。一则热水做饭可以节省电饭煲电力,二则做出来的饭带有些许鸡汤的香味;
  • 鸡胸脯煮熟后刚捞出来时很烫,手拿不住,无法撕鸡丝。这时可以打一盆凉水,将鸡胸脯浸上半分钟,就冷却下来了;
  • 如果时间允许,不要用猛火快煮。火太大,会破坏鸡肉的肌肉纤维,撕的时候就不好撕,容易断;
  • 如果想让鸡肉熟得快一些,不可在鸡肉背上切刀花,只需用手将外熟里生的鸡肉适当的掰开,露出里面红色的生肉,继续入水煮即可。

其实,这道菜并非我自创。我是从冯小刚那里学来的。冯小刚在他的《我把青春献给你》中记载,他在1986年第一次见到王朔的时候,郑晓龙的老婆就做了这道菜,然后被他学来:

当晚我们三人共进了我做的晚餐,有两道菜我还记得。一道是,酱猪蹄两个,切碎,回锅,用酱油白糖味精葱丝旺火烹饪;一道是椒麻鸡丝。做法是:第一步,先将整只鸡白水煮熟,淋干晾凉。第二步,顺着鸡肉的肌理手工撕成牙签粗细的鸡丝。此道工序十分耗时,可在聊天时操作不误待客。第三步,大约需要生花椒一两,用擀面杖碾碎,加入食盐白糖香油味精,与鸡丝凉拌。这一道菜乃是晓龙的前任妻子丁丹手把手亲授,复制后,深受朋友称赞。但我知道远不如她做的口味纯正,原因是她用的花椒是从四川带来的,我的花椒是北京的。

这本书相当好看。最精彩的当属几个人狂捧刘震云那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