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税表,谷爱凌的国籍

几天前,北京冬奥会的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谷爱凌:”Are you still a US citizen?” 谷爱凌讲了一大段话,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该记者又追问了一遍,谷爱凌的回答是:”I am just as American as I am Chinese. I am an American when I am in the US and I am Chinese when I am in China.”

我很诧异,几天过去了,没看到什么文章在批她的这个回答。这个回答怎么听怎么让人觉着有一股浓浓的味道,精明、算计和投机的味道。这个回答,照理早就该在互联网上被批的体无完肤了。

“你是美国公民吗”这个问题的性质和“你更喜欢爸爸还是更喜欢妈妈”或者“你是北京人还是上海人”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可以说我又是北京人又是上海人,我在北京的时候就是北京人,我在上海的时候就是上海人。怎么说都行。“你是男人还是女人”也可以各种回答,可以说我又是男人又是女人,我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是女人,我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男人。你还可以说我既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

“你是美国公民吗”这个问题,有且只有一个答案。穷举所有逻辑上的可能性,事实必定是以下四种之一:

  1. 我现在是中国公民,不是美国公民
  2. 我现在是美国公民,不是中国公民
  3. 我现在既是美国公民,也是中国公民
  4. 我现在既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中国公民

既然有且只有一个答案,既然这是一个简单清楚的事实,那为什么不直接回答呢?

我不想猜测她为什么要讲这些外交辞令而不是直接阐述事实。我愿意相信谷爱凌在记者会上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楚。如果的确如此,那就出一份详细一点的声明,讲清楚。

如果有人觉得她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这种观点我是反对的。当年川普选总统,很多人要他公开税表,因为过去几十年里已经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总统候选人都会公开自己的税表。川普拒绝提供税表,很多人就质疑:what are you hiding?

我认为这个质疑是不成立的。

我们经常在美国电影电视里看到 “take the fifth”,意思就是被告行使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自己的权利,人不可被迫自证其罪。我以前也很疑惑,当一个被告说 “take the fifth”,难道不就说明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吗?因为,如果相信自己是清白的,那就不怕自证其罪咯。但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一定要纠正自己的直觉,不可以觉得 “take the fifth” 就相当于是 have something to hide。

同样的道理,拒绝提供税表和拒绝回答“你是美国公民吗”也不可以被解读为 they have something to h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