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应推卸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群里面通知,明天所有人做核酸检测。

有人不服气,问:明天可不可以不去做

问的人,期待有人给自己一个明确回答:“是的,可以不去做”。

很显然,没有人会给他这个答案。

如果还有较真的,会继续打电话,在群里面一直追问,并且给出各种理由,希望从志愿者,或物业,或居委,或更高一级的某个人那里得到一个明白无误的答案:“是的,明天你可以不做”。

很显然,大多数时候,他也得不到他希望的那个答案。

这个故事应该在很多微信群里,在很多规则面前,重演过很多遍。每次看到这样的故事上演,我们很容易同情这个问的人,愤怒地骂不给明确答案的人没有担当,并且体会深深的无力感。

但我总觉得有些不对。这里面,出现了责权利不对等的情况。

不去做核酸等诉求,受益人是自己(这至少是自己想达到的结果)。

而规则,我们且不论我们是否赞成,一般都是明确的( “应检尽检” )。

自己享受不遵守规则的收益,而希望志愿者、或者居委承担不遵守规则的责任,这就是责权利不匹配

居委仅仅是人手少,又不傻。换句话说,如果利益受到直接影响的人都不愿意承担不遵守规则的责任,我们又有什么权力去要求其他人替自己承担这个责任呢?我们在对居委,对电话那端的疾控中心人员投诉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问自己这个问题:我们自己比他们更勇敢吗?我们比他们更愿意承担责任吗?

在企业里,经常能够看到正义感,责任心爆棚的勇士,但他们的勇敢,仅仅停留在口头,他们反复要求自己的上级,或者同事,代替自己违反那些僵硬的教条,却从来不自己开始用行动做出改变。而在企业里面,很多的规则,都是因为一些勇士提前做出了改变,而后才被注意,最后改变了规则(比如《微软帝国的叛逆》里描述的故事)。

如果任何人觉得规则不合理,试图从另外一个没有决定权的人那里获得软弱的保证,是推脱责任的做法。很显然,也很少推脱成功过。当事人自己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按照自己内心认为正确的事情去做,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至少,在这里,责权利是匹配的。

如果自己的利益自己都不去争取,指望别人为自己牺牲,替自己勇敢,真的能找到这样的 “别人” 吗?这样的死结,真的能这样打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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