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的窘境


题图:夏都小镇咖啡馆




我住过的小区里面,没有见过业委会不被骂的;但在这个小区里面如此直接的,强烈的不满以及在他们背后传递的耸人听闻的故事,倒是让我眼界大开。





惊人的故事



在有一天我去吃羊肉串儿的晚餐上,忽然看到有小区志愿者在隔壁小区的会所密谋如何自救。我就飘了进去,参加了没多久,几个业委会的“丑恶嘴脸”就已经活灵活现的浮现在面前。


按照大家七嘴八舌的描述,我在没有见到业委会成员的时候,就知道了:谁是背后的大boss,所有的坏事情都是他指使的,谁是拿了最大的利益的,每年可以拿多少多少钱,谁是彻底不管事情,只是安安稳稳的接受物业孝敬的。在过去十几年间发生的各种不愉快,各种吵架的场景几乎要喷薄而出,几年前谁谁谁说过一句什么样的话也如电影回放一样上映了一遍。


大家对抗这股黑恶势力的方法就是给政府打电话,给房办打电话,向能想到的部门写举报信,直到准备拉横幅,在小区里面示威。顺道的,推诿的房办,笑面虎的某主任,擅长给软钉子某政府部门领导也让我认识了一遍。


总之听起来,好像这个天下已然没有了王法,任凭几个天下第一大恶人和第二大恶人胡作非为。



夜访


东野圭吾在《恶意》这本小说里面,杀人犯伪造日记,仅仅轻描淡写的提到被害者杀了一只猫就足矣设定一个坏人的形象,直到小说结束在读者心中都无法抹除。我是一个自认为努力做到客观中正的人,很少轻易下结论,也不自觉的形成了这个印象。


我问大家有谁见过这些“坏人”,大家都说没见过,说他们从来都躲起来不见人,有些见过的都是几年前的那次被砸了场子的业主大会见过一面。


于是我建议,与其绕来绕去,旁敲侧击,不如直接去见业委会成员。各位业委会委员都住在小区里面,我们不应该在背地里议论,而应该直接沟通,当面问他们这些问题,当面要求解决问题。如果一次解决不了,就再去,直到解决。因为业委会委员有义务解答业主问题,向业主提供信息。如果连续几年没有一个在工作时间提供沟通机会,到家里拜访也不算是不合情理之事。


大家立刻分成两个阵营,一部分坚决反对,一部分热情高涨的赞成。于是,十五分钟以后,大约晚上9点40多的时候,我们一位业委的家门口的门铃就响起了。


说明来意以后,X先生立刻大门敞开,请大家进去落座,准备好茶水,让大家问问题。多年的没有沟通,问题之多可想而知,直到他太太不堪其扰,要求要有问题白天工作时间在业委会办公室再谈。我们才约定第二天下午4点在业委会办公室接着聊。



不坏的业委



对于X先生的认可和转变是数天以后的事情了。在第二天,我还不认为他真的会来,或许只是缓兵之计。(当然以后我要更多的反思人是如何轻易的被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结果当天除了多位业主以外,同时两位业委会成员现身。那次会议的具体内容不在此复述,总是是爽快的答应了初期每周一次的业委会业主接待日制度,并且两个人排好了班,一人主持一天,把前三次的时间都定了下来。还有大家比较关心的垃圾分类,业主大会等等事项也做了讨论,有了下一步。在第一次接触之后,对两位业委印象不错不错。之后又有很多的场合,多次接触下来,我才慢慢的形成了对业委会的更全面的认知,才知道他们也在面临难处和困境。



业委会的困境


业委会最大的困境是和业主无法沟通。早期业委会还是和业主有沟通的,但是越来越多的业主发表意见,并且当情绪激动的时候,开始进行人身攻击,以至于出现几次以后,业委们已经开始不在大的微信群里面发表意见。对于业委的任何决定,都会有大量的人表示不满。而不满的情绪的出口基本是情绪,而不是行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次次的对抗一次次的把沟通的们关得更小。而业主们认为打开这扇大门唯一的方法是用更大的力量对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议事规则。



缺乏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是中国这片大地上稀缺的资源。早年孙中山先生就说:

国人开会,“不过聚众于一堂,每乏组织”,“全无秩序”。他自己翻译了《罗伯特议事法则》,命名为《民权初步》并且写入

《建国方略》。他认为:人民要学会当家做主,就得学会如何集体决策,要想学会集体决策,就得学会如何开会讨论这些决策,要想学会如何开会,就得了解开会的各种规则。


用一句话来描述这个规则,就是:

通过权力公正、充分讨论、一时一件、一事一议、多数裁决的原则去解决争端。


在没有一个议事规则的保护下,所有的人都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尤其是业委会委员,更会成为攻击的焦点,而且这种攻击对于事情的推进毫无帮助。我在我的小区以及以前住过的小区里面反反复复的看到同样的问题。


业主的发言,有时候是仅仅有抱怨。比如:“我们这里每况愈下”, “曾经的小区有多好多好”,“都是业委会不作为所以才。。。大家表示附和,举出很多例子。你一言我一语之后,每个人都对小区的未来忧心忡忡,内心里抱打不平的崇高感油然而生,对那些把小区搞成今天这样的人们的憎恶增加一分,但除此之外,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再过一个月,同样的抱怨再来一轮。


有时候,很多人没有理清楚基本的概念。比如搞不清楚开发商,物业,业委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所以才会有了各种误解:“这房子住了才10年就表皮脱落,物业不给修好就不交物业费”,“电梯维修的钱物业不出难不成还是我们业主出?” “物业不开喷水池就是因为怕出那点电费”,“上年度你们物业公司的亏损为什么要业主承担?”。就是没有搞清楚开发商卖房子,提供保修,过了保修期所有房子的事情都需要业主来出钱了,无论是直接出,还是从维修基金出;维修基金一点不足30%又得号召大家出钱来修;物业费在酬金制框架下是业委会收的;业委会按照物业公司的预算定期拨款给物业;物业收取10%的费用作为物业酬金。把物业公司当成家里的一个阿姨,吩咐买菜的时候100块钱10块钱做酬劳,90块钱去买菜。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不见得每个人都理解。


还有的时候,传递的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经过第一个人以“我听说”开头的描述,就会到第二个人那里“xxx看到”,直到第十个人描述的“我亲眼看到xxx”。当传回到第一个人耳朵里面,他一听别人也这么说,那肯定是铁板钉钉的,不可能错的事实。如此几次循环下来,大家口中的坏人就坏得那么纯粹,坏得没有一丝一毫的可取之处,坏得惊世骇俗,一生难得见到一个。



没有议事规则的对话


我曾经有一个例子,就是在我关于垃圾分类的如果出现政府罚款的一项和一位非常热心的业主的对话:




业主:以上关于垃圾分类提案 非常明显不是业委会的提案而是物业的提案。这样做是在转移矛盾,其中第四条【4 业主必须承诺:如果因为本楼层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原因而导致政府对全体业主的处罚时,由本层业主承担。】这是物业甩锅业主 ,根本不准备推行垃圾投放恢复原状之事。


我:谢谢反馈。这个文本是我写的,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我们就这个文本本身进行讨论,而不需要追究是谁的提案,以什么动机提案。如果您认为这一条不合适,我们应该如何修改?就是说“当政府处罚时”,选项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几种:1)拒不缴纳政府罚款 2)物业公司承担罚款 3)全体业主承担 4)产生问题的楼层承担 5)产生问题的住户承担 6)隔壁小区业主承担。我觉得比较可行的就是全体小区居民承担和楼层居民承担两种。不知道您建议哪一种比较合理?


业主:我把这些发到群里来是大家讨论一下好了,我也是一个提议,也不是为我一个人想法,因为现在我下去游泳的时候,我看到很多人穿着睡衣睡裤,有的人赤膊穿个短裤就下来倒垃圾了,这简直就是贫民窟的感觉,所以说,我非常提议这件事 。


我:您的提议是什么?想听一下您的提议。


业主:恢复以前模式 增加一个桶,坚决支持垃圾分类,有问题了 再查、再解决问题。(收垃圾的工人 在回收时 眼睛带看一下,不会很难)。集中楼下倒垃圾 也没有通过业主同意啊?每层楼有垃圾房、我们小区有这个待遇 为什么说没就没了?物业不想做的事,就千方百计的阻扰,刁难,我们不能由着物业继续这样对待业主。


我:所以您的修改意见是什么?您是建议删除“4)业主必须承诺:如果因为本楼层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原因而导致政府对全体业主的处罚时,由本层业主承担。”这一条,改为“当政府对全体业主处罚时,到时候再查,再解决问题”,是吗?


业主:如果可行的话我认为完全可以用非常强硬的态度来解决这件事情。


我:那我们的文本的第四条应该如何表述呢?可以帮我写一个表述文本吗?


业主:因为垃圾分类 当时是怕业主不会,而变成集中倒垃圾 现在大家都懂了就恢复原状 也非常正常的事情


我:所以您建议的文字表述是什么?4)当政府处罚全体业主的时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我想知道你是希望集中回收垃圾?还是全面恢复原状。如果说你是认为集中倒垃圾是比较可行的话,那我就没有别的意见了


我:我个人对以上动议投了赞成票。也就是,我支持每个楼层可以独立选择是否设置垃圾桶。所以,您建议我们的文本怎么修改?4)当政府处罚全体业主的时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认为,这件事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发生,所以不需要写入规则?


业主:既然支持 就不要前怕虎后怕狼了。目前为止政府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就是物业拿来威胁希望恢复原状的业主们。如果回收垃圾的工人代看一下。估计罚款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五谷杂粮吃了要生病能不吃吗?因为怕罚款我们就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了


我:我建议,议事需要按照一定规则,就是只提《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建议我们干什么事儿?怎么干。不建议提《观点》。否则群里面我们只能说,“同意你的观点”。然后几年过去了,大家都同意一个观点,但是什么都不会发生。这就是我们小区业主群过去很多年的现状,然后把责任推给任何一个跳出来做事情的业委会委员或者热心业主,认为是他们的责任。是时候我们一起打破这个轮回了。尤其在我们这个志愿者的小群里面。


以上的例子里,我们受困于没有统一的规则,而经过很长时间依然没有结果,我有无力感,第四条怎么改依然没有着落;估计她更苦恼,怎么没有人听我的话呢?我对她的苦恼感同身受。


这位业主和我一起推动同一个议案,相互比较熟悉,我们关系非常融洽,才可以这样认真的讨论问题。即便如此,都无法顺利对话下去,对于没有见过面,长期形成了巨大的对立情绪的业委会委员和普通业主的对话,会偏差到什么地方,跑题到什么地方就可想而知了。而每次互动之后对于业主,尤其是业委积极性的打击也很容易想象。如此经过很多年以后,我其实已经非常同情和理解现有的业委还依然有兴趣讨论小区问题,我不知道我是否做的到。



解决问题的方法


说到底就是一个信息透明的问题。业委会委员按照法理是代表全体业主的,但是全体业主的想法到底是什么?各种不同的想法的比例是多少?每个决定影响的持不同的想法的程度到底有多大?这些都需要一些方法, 甚至工具来辅助。否则要么不沟通,一沟通就是吵架就是抱怨。在业主中间建立议事规则是当务之急。


附上罗伯特议事规则的15条原则。在此原则下反观我们开的会,几乎是条条都精准命中。



罗伯特议事规则15精华原则


第一章动议规则


第1条:

动议可议原则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动议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


第2条:

动议中心原则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动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


第二章发言规则


第3条:

主持中立原则

:“主持人”依据规则裁判并执行程序,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主持人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主持,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4条:

机会均等原则

:发言前要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发言请起立。


第5条:

发言完整原则

: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

面对主持原则

;只能对着主持人发言,参会者之间不能直接面对面辩论。


第7条:

限时限次原则

: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每人不得超过2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约定。


第8条:

一时一件原则

:发言不能偏离当前动议的议题。一个动议表决之后才能讨论另一个动议。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9条:

遵守裁判原则

:主持人应打断违法发言规则的人,被打断者应马上停止发言。


第10条:

正反轮流原则

: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11条:

明确立场原则

:发言人应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理由。。


第12条:

文明表达原则

:不能人身攻击、不能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章表决规则


第13条:

充分辩论原则

: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虽然次数没有用尽,没人再想发言,才能提请表决。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


第14条:

正反表决原则

:主持人应该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如果主持人享有表决权,应该最后举手。。。


第15条:

过半通过原则

:当“赞成方”票数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通过。

小区保安的困境


题图:小区门口的游乐场

换一个话题,这个话题是关于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最近一段时间看到一些所在小区的业主,物业,业委会,居委会之间的矛盾和不信任(当然这也是大多数小区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过程),于是开始思考这些矛盾背后的原因,然后把这个思考记录下来,作为我的社会实践的一部分。今天先从小区的保安的工资开始讲起。

我住的曾经是沪上知名的小区,2004年开盘的时候的物业费是5.5元/平米/月。以当时的物价水平,足以以豪华配置运营一个功能齐全,人员素质很高的物业服务团队。但这个世界是动态的,一晃眼功夫,16年过去了。

人是物非

以保安为例,当年在这里当保安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工资比周围的老小区高了好大一截,两三个月的工资可以买一平方米住房,需要素质很高的保安才可以来这里工作。

时光飞逝,人是物非。经过16年的变化,物业费在8年前涨到6.5元/平米/月,复合增长率约每年1%。但过去的十六年,物价每年上涨,人力成本不断攀升,五险一金的比例逐年提高,住房成本上涨等等,同样的工资已经从最高一档,跌落到附近小区中最低工资的那一档。

保安的工资单

以一个新入职的保安的工资税前大约

3780元

为例,其中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共

792.50元

(包括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障基数下限4927元为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公积金7%),到手的工资只有

2988元

。这里的保安又不包吃住,我知道的最便宜的群租的地方,一张床位800元/月,扣除住宿基本上就只剩

2000元

可以管一个月的吃和用了。在上海徐家汇和静安寺交界的地方的核心地带,2000块钱一个月基本上可以用在活下去还是活不下去的边缘挣扎来形容。

在一个房价十几万一平米的“豪宅”区里工作的保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几乎无法养活自己,每一班12个小时,在大门口站岗,有时候还是夜班,非常辛苦。业主还要求保安态度好,动不动就发生冲突,有时还投诉。曾经也和大多数业主一样感慨服务质量太低,但现在细究起来保安的待遇,再回想起来,这个要求几乎就是残忍。

被经济增长惠及的人们

在过去的十六年里面,房价翻了十倍,而保安的工资却原地踏步了十几年。不禁让人思考,财富的增加到底惠及了哪些人,而这些被惠及的人又如何看待这种惠及。当我在推动在各幢大楼的大堂摆放鲜花的议案的时候,我完全忽略的一件事情是,当保安巡逻路过那些比自己一个月工资都贵的鲜花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长期的建设一个好的小区,比鲜花这些表面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公平的对待,让他们和楼上的住户一样真心喜欢这个小区,才是一个地方变好更长久的动力。否则,如果这种对立继续加强,或许演绎出来的就会是一个《寄生虫》的那样畸形、恐怖故事。所以接下来的提议一定是围绕保安工资调整的一系列举措。

如果想要改善小区管理,第一步就是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薪酬,让他们有一份体面的工资,才有可能给住户一个笑脸,才更有动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否则所有人苟且维持在这里,直到物价继续上涨,连现状都无法维持。

预算之困

当然不是一厢情愿的增加就能够增加。即便是现在这个工资,已经是工资连年小幅度上涨的结果,且上涨幅度超过了物业费的上涨幅度。同时,也导致了包括保安在内的人员成本,从早期的占物业费比例50-60%的正常值,不断攀升到现在的超过80%,并且再也没有上涨的余量。

但从物业的一端来看,低至3780元的工资,物业公司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总计1583元(包括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3%,,失业保险0.5%,大额医保5%,公积金7%,缴费基数为4927元)。要保证保安可以拿到3780元,物业公司需要支付的实际费用是5363元,增加42%,是保安到手工资的 1.85倍。

整体的物业费中间,除去各种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的80%,按照酬金制支付的物业公司管理酬金10%,再减去公共面积中的所有灯,电器,电梯,喷泉景观的电费,水费,还有大型设备的养护费等等接近10%,基本上就没有任何一分钱可以使用。

我在小区的保安室呆过一两个小时,椅子已经破的没法坐,连鼠标都不能正常工作。我了解后知道,现在的物业真的是快到了已经连一个鼠标都买不起的地步。更不要说大型的翻修项目。

多输的局面就此形成

现在我看到的劳动者工资过低,物业公司几乎无法维持,业主怨声载道,小区日渐破损败落下去,开发商的美誉度也不断低落下去,我看不到任何一方在这个困局中获得好处。而有趣的是,业主认为业委会或者开发商或者物业从中获利是如此局面的核心原因,导致太多的误解。而我看到的保安的窘境,是大多数业主并没有看到的事实。

解决方案

要想解释为什么会有次困局,还需要去看第二部分,《物业公司的困境》,归根到底是物业公司不合时宜的体制导致的问题。这个体制的困局的背后原因,在更深的地方。

船是怎么控制抛锚还是起锚呢?

连着一两周的严肃的话题,今天换个有趣的。

我曾经有过几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这些问题直到几年前学帆船的时候才知道答案。


船是怎么控制抛锚还是起锚呢?

锚基本上就是一根杆子两边有两个翘起来箭头,比如这个就是交大董浩云博物馆旁边的一个大船的锚。船要停下来的时候就 “抛锚” ,把锚扔到水里面船就不动了。

我曾经怎么也想不通,这么个东西在海底怎么能勾住什么东西呢?更难以理解的是,就算是勾住了,怎么起锚吗?这东西又不是一个电动装置,怎么你让它勾住它就勾住,让它松开就松开呢?尤其这么大个东西?

这是第一个问题。


帆船逆风为啥也能开?

这个比船锚更复杂些。帆船顺风能开能想得通,但逆风时,为什么帆船也能航行呢?

相关的问题是,

帆船的最快速度可以达到风速的三倍多

。咦?

把这两件事情加在一起才是最匪夷所思的事情,帆船在超过风速航行的 时候还必须是逆风。咦咦咦?

这是为啥?


海里到底是什么鬼?

上了船,什么公里英里都忘了吧。大家还是用海里。为啥要用海里这东西?而且和公里还按 1.8 倍换算。这又是为什么呢?

好了,问题很多。先问三个。大家有人知道答案吗?

业主的困境


题图:Airbnb总部

在任何小区里面,大多数的业主是不关心小区的事务的。除非,整体的情形超过了他的忍耐程度,或者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而在任何小区里面,也总有一群热心的业主,在大多数人沉默的时候发出声音,希望做出改变。而这些改变的尝试,


常常因为大多数的沉默而前途渺茫,有时处境甚至如同挑战风车的唐吉柯德一样悲凉。


小区里的权力分配金字塔

虽说按照法理来说,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拥有物业红线内几乎所有事务的最大权力,业主大会的决议的权威性在业委会之上,更远远超过物业,但一个前提是,业主大会有足够多的参与度,大会可以开得起来,大会可以通过决议。

几个热心业主的权力,如果以业主大会决议的形式体现,就处在权力金字塔的

最上端

;而如果以个人意见提出,就从权力分配的金字塔的最顶端,一下跌落到了

最低层

,低于业委会甚至物业的权力。


原来你才是少数派

业委会是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的。普通业主希望以反对现在业委会为目的,想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话,大多数的业主大会章程规定是需要 20% 以上的业主发起,并且附上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0% 看似不多,但是除非一个小区发生极为重大的事件,让大多数业主注意到,否则,对于大多数小区来说,是一个不低的门槛。

在拥有200年民主传统的美国,过去三十年的总统大选的投票率才50%左右,更不要说几个“革命党”为了对抗现有业委会而发起的临时业主大会。获得书面同意,得到房产证复印件,得到大家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说别的,以我们小区为例,光沉甸甸的一摞七十几户极为敏感资料拿在手上,谁拿着谁能不担心信息的泄漏呢?谁又愿意把这些资料交到几个 “闹腾的最凶的” 业主手中呢?

万科物业的小王有一句名言:“


有时候你一直以为你代表大多数,直到表决的时候你才发现,你才是少数派。



这句冷彻骨髓的话,不幸却是现实。无论热心业主的观点是正方还是反方,


只要不是沉默,就已经站到了大多数业主的对立面


。这个事实,是一个巨大的鸿沟,横亘在任何想凭一己之力或者小群体的力量改变小区的人面前。无论小区群里面大家多么的义愤填膺,多么的群情激昂,一旦进入提供房产证,正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程序,这股力量就立刻如如烟花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


立法的时候,我们还小

以上还是一个正常的业主大会章程。如果面对一个修正过的章程,基本上从法律上就堵死了任何人不和业委会合作的路。在我们小区 2011 年的一次书面业主大会中,业主大会章程在当时的小区业主完全没有留意的情形下,从“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

同意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变更为“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

同意

”。

法治的精神在于尊重法律,尊重契约,但前提条件是参与者对于契约的了解,或者至少有了解的兴趣。

对于不反馈意见(或者说沉默票)视为同意,从积极的角度上来讲,它给予了业委会莫大的权力,最终通过什么决议,全看决议怎么写。正向描述《关于


继续


停车库收费的决议》还是反向描述《关于


终止


停车库收费的决议》都会通过,选择前者还是后者作为议案是业委会的自由。

从消极的角度来说,如果普通业主作为一个整体,如果想通过投票否决一项决议,需要对抗的不仅仅是意见相反的人,


更需要对抗的是沉默的业主


。以现在的投票率,沉默业主轻松的就超过半数。即便是在物业和业委会全力推动广泛宣传的情况下,投票率都不见得太高,更何况作为“反对派”来做此事。

那么这个法规是如何通过的呢?或许9年前的时候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甚至知道9年后绝大多数的业主也没有意识到小区的宪法一样的《业主大会章程》的修改的影响,更准确地说,即便是今天,有兴趣了解一下的业主也不过过半。立法的时候业主们还小,还不懂事,等长大了才发现,那个时候没有投票反对,也就几乎永久的失去了这个机会。

下一次修改的机会,将会是小区矛盾继续积累,激化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沉默对于大多数业主已经不是一个选项的时候,才会凤凰涅槃。但那将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业主们将会是什么样的代价?没有人知道。

小王又有一句名言:“这个章程很扯淡,但是合法;对抗这个章程所做的一切,就算有道理,也都是非法”。


政府机构

基于这个法理的分析,我开始理解居委会,房办的“推诿”。虽然热心的业主在过去的几年里面已经不下几十次登门拜访过各种政府机构,要求改选业委会,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但都没有如愿。大家认为是政府机构不作为。但实际上,政府机构如果是尊重法律的, 那就应该不作为,因为按照《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由政府部门介入,而不按章程规定,就是非法。

至于按照章程规定,如果无法满足法定人数,那就没有任何腾挪和商量的空间。而章程的修改的门槛,被章程本身定得无法满足。。。这个死结,对于“热心业主”,几乎就是一个铁屋子,无法打破。而大多数的在铁屋子里面的人还在沉睡,小的动静无法叫醒。


从对抗走向规则

所以,几个热心的业主要真想推动什么,几乎唯一的一条路就是按照《业主大会章程》,在已经规定的规则下,和业委会达成谅解,消除误会,在一个现有的已经相对来说健全的体制里面工作。

民主的本质,不是先统一思想,然后再开始工作。恰恰相反,它的本质是一群有着不同目标,不同利益诉求的人在一起碰撞,谈判,妥协的过程。通过对抗,推翻现有业委会的方式,即便成功,也必定开启另一轮的误解,对抗,直到被推翻的轮回。

从这个角度上,反观现行的大多数的《业委会章程》,设置的高不可攀的门槛,反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把大家的精力从一次次的对抗性投票彻底改选业委会,引导到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委会议事规则,业委会的监督机制,业委会的增补,换届等等行为中,进入一个在规则下博弈的过程。

显然业主们还不适应这种缓慢的,不直接的道路,而更希望“立刻改变,现在就变”,但我们必须适应这一条路;不幸的是,其他的路,已经被堵死;同时万幸的是,其他的路,已经被堵死。

法律的困境



题图:莘庄商务区,从窗口看到的景色



绘于:2020年3月

正如《

业主的困境

》里面阐述的,当业主面对一个“扯淡但是合法”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接下来怎么办呢?


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个想法肯定是修改《议事规则》。但这个直觉反应不见得行得通。就好像如果我网购买到了假货,立刻就想着要修改一下《宪法》,这个跨度有点大,修改了对面前的事情帮助有限,其难度也可想而知。

毕竟越根基的法案,牵涉到的人就越多,修改起来就越难。《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可以说就是一个小区的宪法。除非事情恶化到了触及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否则很难达成一致。一些人认为的不可容忍或许在另一些人看来就是相当不错。这个不是任何“敌对势力”作梗。最后动议的热心业主惊奇的发现自己在小区里面居然成了少数派。少数派的动议无法顺利通过也应当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对法律的尊重

对法律的尊重,不仅仅只是尊重自己喜欢的法律,也要尊重自己不喜欢的法律。从来就没有

选择性尊重法律的空间

现在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我不喜欢,但必须尊重它,用它已经规定的方式修改它。如果每次都是以修改议事规则才能做事情,或者每次都是重组业委会才能做事情,

日子就在等待修改,再修改中蹉跎掉了。


有趣的和枯燥的在争夺观众

推翻议事规则,推翻现有的结构,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缺乏在现有框架下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表现。掀桌子,重组的方法看似直截了当,恰恰是用了简单的思维掩盖了问题的复杂,甚至是

用了“有趣的冲突”,掩盖了“枯燥的劳动”

只有坏人好人明晰,前后逻辑如童话般简单直接,才符合大众的兴趣,大家才愿意搬了板凳来吃瓜。至于那些枯燥的,专业的,需要花些努力来建设的,显然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情趣。


假想敌

同时,树立一个假想敌是最好的逃避思考的方式,

青少年都相信,自己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家长或者老师造成的

。直到上了大学,没有了家长的参与,才知道该面对的还是需要自己面对。没有了敌人可以怪罪的时候,成熟的孩子会学会埋头解决问题,不成熟的就会努力再找一个假想敌,让它当替罪羊。美国的政客深谙此道,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都有这能耐,却很少人对此有足够的警觉。





对症下药无法解决问题

客观的看,小区的问题,比如 “ 物业费不足以支持业主需要的服务的问题 ”, “保安排班的不合理问题 ”, “ 老化的高楼窗户漏水问题 ”, “ 重要信息无法公开透明的分享 ” 等等问题,要么是财务问题,要么是管理问题,甚至是建筑维修技术问题,或者IT建设问题,但

几乎没有一个是政治问题

,或者是坏人作祟的问题。通过改变体制,修改文本,来解决类似房屋漏水的问题,是不对症下药。

如果一定找一个敌对势力的话,那个“敌对势力”可能是自然法则:谁让硅胶十年后就老化呢?

这个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是经济规律:谁让市场经济规定了由市场定价而不是业主定价呢?

这个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是社会法则,沟通本来在人群中就是需要设计才会发生而不是自然发生的。

如果希望更改了三规,就可以解决小区的一切问题,业主们一定会失望。钱该不够还不够,硅胶该老化还是老化,沟通不畅还是不畅。在失望的同时,再把“新一届业委会”描绘成“敌对势力”,再开始攻击,斗争,换掉。

或许,在几年后的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会有一个人躺在床上,脑子里面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问题,“好像有点不太对劲:为什么每一个进入业委会的人都变成了坏人呢?”


规则的困境

只有自己经历了,才发现一个道理,就是规则其实是明确的,只是我们还不擅长使用,或者不愿意使用。

回顾小区的发展历程,在按照原议事规则修改议事规则的时候,大家选择沉默;在增补业委会委员的时候,大家漠不关心;几乎没有人会主动参选业委会委员,直接推动小区的改善;在需要大家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空参与,或者不愿意轻轻的点一下投票按钮。

从这些年的反复中间,我们应当学会,

那些看似遥远的道路,反而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道路;那些看似直截了当的道路,却直到今天都没有迈出半步吗?

德国之声采访香港愤青领袖的时候问了一句话:“你是不是愿意停止上街,而是选择缓慢的( slow ),痛苦的( painstaking ),甚至是琐碎( tedious )的现有的体系去达到你们的目标呢?”


学会使用一台机器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像是一台车子,需要学会哪里是方向盘,哪里是油门,哪里是刹车。不愿意按照这个车子的使用方法使用它,而按照习惯的赶驴车的方法,就算打坏了三十根鞭子,前方铺了一地的干草,这台车还是纹丝不动。

不是车坏了,是我们不懂如何用它。

所以,我观察到的所谓规则的困境,其实恰恰是规则的胜利。不按照规则约定的方式使用它,所有的痛苦,借用产品设计里的一句话,这不是 bug ,这是 by design 。

如此结论也就很简单了, 如果真的有改变小区的想法的人,就应该站起来高调竞选业委会委员。这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面写的清清楚楚的一条路,当然也是少有人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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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帆船比风跑得还快?



这篇文章

提到,帆船的速度可以比风速还快,甚至可以达到风速的3倍以上。

啥?真的么?为啥呢?

帆船是靠风航行的,所以大家脑子里面的帆船就是船上竖起一根杆子,然后把床单挂上去,风一吹就走了。如果是这样,那船无论如何也不会比风还快呀!郑和下西洋那个年代的船就是这样,那种帆叫做平帆。

而现代帆船的三角帆,在一些绳索的束缚下,被风吹成了一个弧形,从天上看,好似竖在船上的飞机的机翼一样。

飞机,因为机翼的形状,使得机翼上侧的风速变高,从而压力变小,然后就产生了一个向上浮力,把飞机托在空中。

帆船的帆和机翼一样,只不过风的方向从前方转到了侧方,浮力的方向从向上转向了向前。

所以,另外一个答案也就揭晓了。就是只有当风是从侧面90度吹来的时候,帆船才可以获得最大的向前的拉力,而不是直觉反应的在正后方。所以,帆船是被拉向前方而不是吹向前方的。飞机也是被拉上天而不是下面有风吹上天的。

那接下来更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当帆船静止的时候,如果是左侧风,帆船会不断加速,但是一旦帆船有了向前的速度,帆船就会感知到迎面来的风。这个风和左侧风重叠在一起,从水手的角度,风开始从左侧转向左前侧。如果船速和风速一样的时候就会变成左前侧45度。


水手需要调整帆的位置,保证帆基本上和风平行,这样才会产生 更大的拉力。但这个拉力和船的方向已经呈45度了。这个45度的力再分解成一部分的向前的(小一点的)拉力,还有就是向侧面的推力。好在帆船船底有一个大家看不到的巨大的龙骨(Keel),横向移动的时候产生了巨大的水阻力,就让帆船像铁轨上的火车一样不会被吹离轨道。

即便这样,只要船速继续增加,风的方向会继续向正前方靠近,而风产生的拉力会逐渐减少,直到动态平衡在一个速度,速度不再增加。

最终,是一个很诡异的场景。从岸上的人来看,帆船是垂直于风高速航行的,而从水手的角度来看,帆船其实是逆风飞驰的。也就是说,从水手的角度,当风从左前方吹来的时候,船速是最高的。

有一种冰帆船(Iceboat),就是下面装了冰刀在冰面上航行的帆船,这个效应更明显,它可以以风速5倍的速度航行,而它达到最高速度的时候,风其实是从正前方偏几度的方向吹过来的。神奇吧!

后注:感谢 BV Captial 带我第一次在旧金山湾驾驶帆船,感谢 Eric Zheng 同学带我学习帆船驾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