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blog商业化的三点看法

blog一千多天,经历了周围没有一个人知道blog,到blog火热的过程。对于blog的商业化这个热门话题,总想说几句,却又怕失之浅薄,一直没有动手。不过前一段在和《每日经济新闻》优秀的实习记者朱琳聊起来,无意间说出三点看法,觉得还是可以贴出来供大家指正的。

声明:在阅读完全文前,先不要得出结论:我对blog没有信心。更准确的说法是,我对三年后的blog充满信心。

观点一:不要混淆文化的热点和商业的热点

关于blog和传统的方式的不同,它的好处,它带来的变革等等,这些是blog现在热的原因。但这是在文化,或者是意识形态方面的热点,还不是商业上的热点。比照Internet的历史,从70年代末的雏形,到1991年开始的商业应用,再到1994年底的商业上的成功,过了很多年。blog不见得要同样的时间,但也决不是3,4年就可以的。

很多东东,尤其是对大众产生影响的东东,文化先行,导致普及,再到有商业模式,这是常走的路。媒体和引领潮流的人总在追求新的东西,当一件东西在文化领域不是以新锐的形象出现的时候,而是作为常识的时候,就是商业应用开始的好时机。很久没有人跑过来兴奋和憧憬向我讲一种神奇的叫HTML的语言,可以让人方便的发布信息,还有一种叫做HTTP的东东,可以让人方便的看世界任何一个地方的文档了。这个时候,就是互联网取得巨大商业成功的时候。

观点二:不要混淆blogger的数量和严肃的blogger的数量

现在被广泛引述的中国blogger的数量是3百万。我们无从查证这个数据。“如果其中1%的人愿意付费,那已经是3万了。每个人每月付5块钱,那也是15万了。”BSP对VC说。“像你这样的blogger,每个月付5块钱,你在乎吗?”他问我。

而事实是,这三百万blogger中,总共写过超过3篇的有多少?估计只有一半吧。试一下,发一篇,知道什么是blog了,就结束的大有人在。其中,写超过15篇的有多少?其中每周有更新的又占其中的多少?我估计全国可能是几万的数量级。中国坚持写blog一年的有多少?2年的呢?所以,当看个体的时候,觉得严肃的blogger愿意付钱,而算总数的时候,又拿来3百万的数字,这不见得会得出正确的结论。(以上的数据,纯属猜测,示例而已)

如果过了一到两年,当每周有更新的blogger的数量真的达到了50万,那时的blog有时完全不同的场景。

观点三:不要混淆BSP(Blog Service Provider)的商业模式和blog的商业模式

当严肃的blogger达到50万的时候,围绕blogger的商业模式就会像现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一样,让人眼花缭乱。这些人可以讲课吧?有人会来组织,并代理收费。这些人要出书吧?有书商会出书,有电视台会来搞节目。这些人要备份吧?有人会来做。这些人的方方面面,稀奇古怪的需求,就会生出商业模式出来。虽然BSP是第一种商业模式,但它远不是Blog商业模式的全部。

当Internet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以为Internet的唯一模式就是互联网接入。AOL,MSN都在抢这个市场,中国互联网的开创者瀛海威也从接入做起。就像那时的人想象不到现在网上拍卖也会赚钱,做网站会赚钱,连实名也会赚钱一样,我们现在也很难想出太多的模式。这些,都不是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想得好的。所以,BSP先行,还会有更多的模式出来。

结论:坚持

所以,互联网的神奇所在就是,坚持是网站成功的关键。当文化上热,尝试的多,实际用的少,并且没有明确的模式的时候,你就要进入。不但要进入,而且要做好等三年的准备(包括心理的和资金的准备)。如果这时不进入这个市场,等到三年后,市场成熟了,已经坚持三年的公司会在那里享受这个市场了。互联网不是股票,盈利的迹象早,好东西大家都看得到,所以聪明不是全部,坚持才更重要。

注一:这两天Andreas又到了上海,他说道:第一代互联网就是一堆计算机,用线连起来,并说着相同的语言。第二代,有统一的表现形式。而第三代,用户成了内容的创造者。有趣的概括。
注二:Wendy的MSN Messenger 显示名改为:“人的快乐有四种:呼吸新鲜的空气,被人爱着,放弃野心,创造”。有道理。
注三:客齐集的短消息服务已经做好,还没有发布。发信息到152838(移动)或者952838(联通)发布需求信息。这个是免费的,只要付一毛的短消息费。包月的客齐集精彩商务套餐也调试结束。我们和东方网合作,发短消息swyy到1528订阅。套餐包括每月两条的《I时代》上的广告,还有短消息通知,比如合租情报等,还有客齐集客户服务中心提供的客户代表用电话,QQ,MSN Mesenger人对人的服务。25块钱每个月。注意:服务以最终推出的版本为主,这里不作为产品描述,也不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 大家可以帮我出出主意。
注四:和团队的李佳,泰琳,登甲等讨论了客齐集的文化,隆重推出这个口号:“网络-同城-生活”我们希望它能承载我们的本地化(将来细到小区,楼宇)以及围绕生活的类目的特点。我还是很喜欢的,大家觉得呢?
注五:晚上和来上海的刘韧老大聊天,他也是认可我讲团队透明化的想法,我希望把客齐集的真实的想法透明的给我们的用户看,有些东西可能会成功,可能会失败,但过程是最有趣的。比如我对7月中旬客齐集在超市里面试点的“客齐集生活卡”就抱有很大的希望,希望大家捧场。刘老大欣然同意我公开他和keso身着客齐集T-Shirt的照片。天呢。我们的广告都做到他们的身上去了。哈哈。刘老大还是鼓励做正确的事,不要急功近利,以长远的眼光做事情。很受用的。

Google广告做礼物

最近有趣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看这么几个。

VeryCD的礼物

那天,戴云杰MSN上面让我去Google里查我的名字,结果就看到了下面的这个结果:

screen-google.ad-jianshuo.PNG

甚至拼错的名字:

screen-google.ad-wrong.jian.PNG

哈哈。真笑死我了。我立刻致谢道:

screen-google-verycd.PNG

链接是礼物,广告也是礼物,生活多点乐趣,真好。(不出我所料,Keso也上了他们的广告关键字列表)

注:为了给VeryCD省钱,千万不要真的去点那个广告,一个要两毛钱呢。如果好奇,点这个链接吧,效果一样的:链到VeryCD首页去。当然,也别点我的,结果也是链到这篇文章来,我放了每天1美元的上限,一天50个点击以后,应该就看不到了。

武汉咖啡豆

武汉的咖啡豆项目的筹备会议在今天开了。其实我尝试这个项目仅仅是想试验那两个新的理念(商业运作以及充分尊重捐赠者的理念)在公益事业里面是不是可以行得通,所以我个人在2005年只会控制在上海以及10名学生的范围。真的没想到在北京,天津和武汉会有人响应。只要坚持这两个原则,我是非常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公益事业,叫或者不叫咖啡豆,其实我是无所谓的。

我和周鹏(Blogdriver的创始人之一)通过电话,才发现原来的文档里面没有说明白咖啡豆聚会的“主讲人”的概念没有讲明白,对于主讲人和捐赠人是分开的。捐赠人不一定要主讲,主讲人也不需要捐赠。周鹏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武汉建设一个像硅谷或至少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创业环境的想法我非常认同,并想在任何可能的方面帮忙。同时向william张文涛 周周 孙毛毛 表示感谢,祝你们好运。

旅行的艺术

王庆胜Wendy在美国带回来三本书,两本是美国国家地理的书,关于最美的几个国家公园以及高速公路的,还有一本就是我最爱的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英文版。很有将其扣为几有的冲动。:-) 庆胜正在筹备7月份美国西部的自驾车之旅,也祝他有所得。

世界原本是无序的

和庞小伟在上周聊天,小伟送了我一本他自己出版的诗集,让我非常感动。现在这个以金钱和地位为统一衡量标准的价值单一化社会里,有自己的理想的人不多了。小伟举例说,这个世界原本是无序的,人们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实现相对的有序罢了。桌子本来就会脏的,擦干净了,过三天还会落上灰尘的,更长远些,200年后,估计连桌子也不成其为桌子了。所以我们不必为世界无序而苦恼,就像不必为脚总离不开地飞翔而苦恼一样。很有道理呀。

赐名给我,我就火了

AJAX是我最近看到的最让人兴奋的思想。不过因为新名词的速度远远超过人的接受程度,估计大家对新名词的那种热度早已经烟消云散,时间长了,就麻木了,只有当一件东西被三个以上自己认同的人提及才会引起一些重视,AJAX看似要沦为这个命运了。

AJAX是坛老酒,98年的技术,在7年以后,准确的是在2005年的2月18日这一天,被一名为Jesse James Garrett的男人提及,随口说:“啊,这美妙的东西,我赐名AJAX给你。世人从此将以AJAX称呼你。。。。”(这当然是我杜撰的说法)

从这一天开始,这个带有魔力的单词迅速席卷全球,我好似躲也躲不掉,想不看,随便收几封信,就有一封是关于这个的。刚刚一个客齐集产品组的人,还发了封信,为tag举个例子,那个例子,用的就是AJAX这个单词。刚刚Google搜索了一把,接近3百万个网页一千多条热乎乎的新闻。当然其中也有些许结果是关于某种品牌的洗涤剂,或许是个地名;我翻看到第30页以后,看起来还是指Asynchronous JavaScript and XML的居多。

标榜自己比别人知道新东西早是一种向陌生人炫耀自己的好办法。所以大家先别忙着指责那些“不懂技术”就会跟风的人,忙着解释其实这个东东“我早在99年的时候就见过”云云。这98年就有的东西在今天的流行和4个月前的这一篇文章新造的一个单词的关系,才是我真正关心的东西。这种奇妙的关系,在最近的三年内上映了不止一次了。不信,我给你举例子。

这东东不是个人主页,也不是BBS。。。

曾几何时,有一种和个人主页很像,但是可以每天更新,没有太多技术门槛,还可以留言的个人主页;或者一种和BBS很像,但以人为主以事为辅,还可以trackback。不过还是没有人可以说得出来它跟BBS或者个人主页有什么不同。这个东东就在这种状态下慢慢的悄悄的存在着。很多人觉得这是个不同的东西,但就等着一个人来命名。

有一天,有人说,这个东东叫Weblog

两年后,又有人说,这个东东是个新的词,名曰blog

这迟到的名字就神奇的把这个大家感觉得到的东西变活了,期间因为各种各样机缘巧合的事件推波助澜,直到把它推到《商业周刊》的封面,推到尽人皆知的地步。

名字的力量

有了名字,喜爱者奉它的名聚会,奉着它的名字写文章,奉着它的名字吸引了眼球,拉到了风险投资。有了名字,不喜欢它的人有一个靶子可以打了,有一个词可以泄愤了。当正反的双方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全世界都知道了。

芙蓉,小资和BOBO

那天和郑子颖在人民公园附近聊起芙蓉姐姐,两人都大笑不已。郑子颖问:“建硕,你能说明白大家关注芙蓉姐姐的时候是什么一种心态?”

这还真不好说。超级自恋?无比自信?互联网的传播性?审美的多样性?看别人出丑的快感,还是对坚持敬佩?为芙蓉汗颜,还是为自己不是芙蓉而庆幸;或许只是看到太多完美的人的一种逆反心理。。。100个人心中会有100种心态,但总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吧。这共性是种什么状态?什么心态?我的词汇贫瘠,找不出来一个现有的词来描绘它。

子颖说他就等着一个艺术家把这种就像火山爆发前的状态用一个词,一个小说形象,或者一种什么方式表现出来。那一天,就是引爆点,这个赋予的名字,就是更大规模传播开始。现在还不足以有人总结出来那种捉摸不定的东西,所以以“芙蓉教”来描绘了,但这还没有到实质,我们就在等那个名字,或许,我们没有办法等到那个名字。

这是另外一个命名的故事。在上海,淡淡的灯光,雅致的咖啡屋,桌上一瓶红酒。。。这种状态叫什么?多少年没有人说得清楚。有一天,有人说:这叫小资,并写了本书,从此,这种状态就流行了。同理,现在的BOBO族(那种非小资可以概括的状态),就是拜大卫•布鲁克斯2000年所赐。

命名常常就是Tipping Point

类似的,这种一触即发,却没有爆发的状态,到底是什么呢?2002年一月份,Malcolm Gladwell 写了一本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Tipping Point,讲的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和大众不同的时候,如何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像传染病一样在某个点爆发的故事,这个点叫做“Tipping Point”。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是在2003年从毛向辉口中。他说:这个点就是火柴头划过火柴盒的侧面,一直很安静,直到一个引爆点。Tipping Point这本书的流行,也奇迹的遵循这种模式,在出版后的两年,非同一般的火了。他这么一说,我们就明白了。“噢,原来是Tipping Point”。

就等那一个名字

当有了AJAX之前,我们总觉得Google MapFlickr代表着一种新的东西,那种拖一下就过去了,点一下就编辑了的用户体验。这种东西让人眼界大开,让人为之激动,但这个东西是什么呢?临界点上,就等一个名字。AJAX这四个字母来的恰在其时。

那我要问一个问题了:难道是因为有了名字,某种状态才存在吗?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这种状态不管有没有人来命名他都在那里;但说不是的原因是,把所有人看得到,听得到,感觉得到,却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了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王尔德说:”伦敦是没有雾的,因为惠斯勒把这雾画了出来,伦敦才有了雾。” 我同意。如果让我举个类似例子,我猜在凡高拜访普罗旺斯之前,估计那里也没有风中摇曳的柏树。鲁迅的祥林嫂出版之前,乡村里也不多见唠唠叨叨的老女人。

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赐名,就像画家的写真,也是一种艺术。

看看网友帮客齐集设计的广告

客齐集广告设计大赛的部分稿件。很多Flash做得更好,不过一个页面里面太多的Flash,速度慢很多,还是只放了图片的。这里有更多的。

1133.gif
作者:孙登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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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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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登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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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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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滨

1234.jpg
作者: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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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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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滨

这里还有更多的。不长的时间,大约有70幅作品,我都非常喜欢,还有新的不断填加中。大家可以到去投票。真感谢每个贡献作品的人,这社区一起来做一件事情的感觉真好。

Wendy到了西雅图

原文:

Wendy的西雅图游记(一),我喜欢。

评论:

昨天看到Wendy的西雅图游记,很是喜欢,立刻发了个链接,但转念一想,好像和这里一贯的风格不符,似乎没有给出什么所谓的“高论”出来,便又撤了下来。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这个blog已经不再是我的blog了,而更像一个杂志或媒体了。

对于一本杂志,比如《三联生活周刊》,比如《中国企业家》,再比如《IT经理世界》,我们希望那里篇篇字字珠玑,页页妙笔生花,这是应该的期望,因为那是杂志。但是对于个人的blog,有同样的期待,估计会很失望;若要用这个期待来要求自己,恐怕会把自己搞得太累。Keso兄的blog是个严肃的媒体,但那是多少的精力放进去,又加上多少的个人阅读以及多年的沉淀使然,并非人人可以尝试得来的。

媒体本身就够有压力了,Blog同时是个一个勾画细节的地方。细节是什么?细节是夺去所有人的光环,让所有的人,无论著名的,不著名的,有钱的,没钱的,变得越来越相像,越来越分不出彼此的东西。

一个人可能在世人面前奇妙非凡;然而他的妻子和随身仆人看不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几乎没有人在家里被当作奇人

蒙田在《随笔集》里是这样讲的。一种理解就是,“本来就没有什么认真的是奇妙非凡的,但只有家人和随从能从近处看到这令人失望的真相,或者,有人的确有意思,但是他的年龄和居处都离我们太近,我们往往不当回事,因为人有种奇怪的排斥身边事物的倾向”。Blog或者保持这种距离,或者打破这种距离。这同样无所谓好坏,只关乎选择。

比方说,当有人真以为我可以引用《随笔集》里的一句话,就猜测我好像看过这本书,这就是假的光环;其实,那令人失望的真相,也就是Wendy知道的细节就是,我只是看到《哲学的慰籍》这本书里对它的一次引用而已。

AJAX – 老酒有了新瓶子

为了在客齐集上面改一个小东西,晚上忽然突发奇想,作了点尝试,花了大约1个小时的时间,写了点号称是AJAX的东东。简单的来说,就是让任何人可以在我的页面上帮我加批注。尝试一下拿鼠标选中一段文字(最好是一小段)看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有红色的下划线的标注,如果重新刷新一下页面的话,应该还在。为了让界面不是太乱,所以只保留了最新的几个批注。之前的先不显示了。

其实,这个应用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JavaScript应用,只不过被冠以了AJAX这个今年2月份才诞生的名词以后忽然热了起来。AJAX这一个单词,居然可以把一堆98年就开始用的技术推到前台来,成为当今在特定的圈子里最热的词汇,倒是一个典型的tipping point(临界点)的案例。就像99年Netcenter用的RSS终于在2002年开始被从blogger捡起来,并在2005年焕发了青春。

这些用Javascript+XMLHTTPRequest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广阔的空间,可以有很多的想象。比如,在任何静态的页面里面,只要加入这段代码也就可以拥有这个功能了。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http://home.wangjianshuo.com/scripts/php/markit.php”>
</script>

把鼠标放在上面还可以知道是从哪个IP在什么时间批注的。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的SAJAX应用,如果把它应用于地图,以及应用于多个网站之间的联合,会有更让人惊讶的结果出来。估计,以后客齐集的后台的管理系统将会是最早使用这些简单但是有效的思想的地方。

注:那些红线,只是在Word里面随手画的。
注二:没有经过测试,FireFox下面什么样子不晓得,放在其他页面怎么样也不晓得。。


更新: 把这个演示的功能去掉了。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http://home.wangjianshuo.com/scripts/php/markit.php?i”></script>

易用性的三条原则

第一次走到新的办公室门口,习惯的去推那扇巨大玻璃门,同时脚步并没有放慢下来。

结果。。。

“哐”的一声巨响,我差点整个身子就撞了上去,鼻子已经贴到了玻璃上。原来,这扇门是只能拉,而不能推的。

这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情:只能拉的门去推,只能推的门去拉,或者直接一头撞进那种左右滑动的移门上去。。。这个时候常会自责“真不小心”。其实,傻的不是我们,而是门的设计师。门的把手,遥控器,以及任何我们周围的东西,都是用户界面。让人会犯错误的设计,是易用性出了问题。易用性差的门,就像给我们设计的圈套,等着我们掉进去。

易用性

易用性是一门学问。Donald A. NormanJakob Nielson是这方面的大牛。关于门的例子,就是在Donald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叫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的第五页描述的。易用性,对于网站以及软件的设计越来越重要,常常是区分好坏网站或软件的决定性因素。我想通过本文,把我所了解到的易用性最基本的一些想法介绍给大家。

什么是易用性

  • 易见 Easy to discover 藏得很深的功能就不容易被发现,无法使用。
  • 易学 Easy to learn 学起来容易。
  • 易用 Easy to use 熟练使用的时候可以更快的操作。

这三条本身其实是冲突的,需要平衡。微软的Windows界面是这样设计的:菜单是统一的发现功能的入口,通过把拷贝和粘贴放在编辑菜单下是用户容易学习使用,而不像DOS一样,只有通过说明书或者书籍才能发现(discover)和学会(learn)。不过,如果每次拷贝操作都要通过指向“编辑”,然后选择菜单中的“拷贝”虽然易学,但是不易用,所以就设计了Ctrl+C和Ctrl+V的快捷方式,供学会的人更容易的使用。

相反的,在专业领域,可以为了易用而放弃易学,银行柜台终端只用小键盘而不用鼠标操作就是个例子。

有用和易用

我们常常混淆有用性和易用性。

  • 有用,这由产品的规划师负责保证。反面例子:比如一台机器很容易使用但并不解决实际问题。很多产品的失败,首先是有用性,也就是市场的失败,而非易用性的失败。
  • 易用,这由易用性工程师负责。比如一台机器有功能但用户不知道如何使用。

分清了一件事物的这两个方面,在分析的时候会避免将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易用性问题。

易用性原理

  • 易见 Visibility
  • 映射 Mapping
  • 反馈 Feedback

让我一条一条的慢慢解释。

易见 Visibility

单单凭观察,用户就应知道

  • 设备的状态
  • 该设备供选择可以采取的行动

关于门的例子,就是易见出了问题。通过观察它,让我没有办法判断我可以做哪些操作,推还是拉?有很多门上贴着“推”或“拉”,其实当一项设计需要用标签的时候,就说明设计本身已经失败了。

与消防相关的设计通常要求比任何物品有更高的易用性要求,以保证任何人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几秒内可以准确地使用它。看一下这扇门:这是我原来办公楼的紧急出口的门。

shanghai-door-metro.jpg
王建硕摄于美罗大厦

即使那个“推”字不写,估计也不会有人尝试去拉它。而那个开的小窗,是为了逃生的人判断这个设备的状态:外面究竟是浓烟还是安全的撤退通路。

映射 Mapping

知识主要分布在两个地方。

  1. 每个人的脑子里。这些知识对高效的使用一样东西非常有用。
  2. 环境中。这些知识当第一次遇到时非常有用

shanghai-water.machine.jpg
© 王建硕

关于上面的这个饮水机的两个水龙头,大多数人不加思考就知道红的是热水,蓝的是冷水。这就是产品的设计和我们脑子里已经形成的火是红的,水是蓝的映射。这简单的映射,让大家对一个产品的接受度大大增加。

微软的DOS,就第一次采取了DIR(目录)作为目录的结构,而不用ls这样Unix的命令行,而且第一次使用了形象的C:盘,D:盘,而不是一股脑的mount到一个以/为根的庞大的文件系统中去。到了Windows时代,把目录干脆变成了文件夹的样子,文件变成了一张张写着字的纸。而Windows 95更加开创性的第一次引入了桌面的概念,反而把我的电脑变成桌面的一部分。这种种变化,都是把产品映射到了大家熟识的生活中的概念。

我曾经用过红颜色代表冷水,蓝颜色代表热水的饮水机,就算有再多的标签告诉我那个是热水,我还是会搞错。顺便说一句,blog对于上网时间不长的人来说,倒是用日记的概念成功的隐藏了个人主页中对文件名,index.htm,超链接等等,这一点点门槛的降低,让成倍的人有可能加入进来。

因为每人脑子里的知识都不相同,易用性也是针对与不同人的,设计者无法知道该产品是否对别人同样易用。不信,如果你用惯了Windows,去用用苹果的Mac试试。首先就受不了那只有一个键的鼠标。而对于一个Mac用户,Windows也是需要不懈的努力和适应才可以用得来的。对于3岁的小孩子,因为脑子里没有太多已有的知识,所以整个世界都这么的不好用,筷子,门,以及衣服,和电脑,手机对于他一样的难用。

反馈 Feedback

反馈对于产品的易用性至关重要。通过不断的迅速的反馈,让用户知道自己的操作的结果。比如,Windows的应用中的那个“沙漏”的鼠标,就是让用户知道需要等待,而不是开始挥舞拳头来砸键盘。产品中“正在。。。,请稍后”就远好于死机一样的一动不动。

关于反馈,多数的投影仪做的非常不好。看一个典型的场景:一个人拿起投影仪遥控器,按开的按钮。等了三秒钟,他开始不耐烦,因为投影仪虽然已经开动,但是需要非常慢的时间预热,看似没有反应。我们会以为没有作用,再按一下。这回更耐心一点了,但是投影仪已经被关掉了。十五秒钟以后,接着按那个开关键。如此反复,直到愤怒的离开。。。

没有反馈,会让初次使用的用户非常的苦恼。比如Windows的登录框,输密码时,因为反馈被星号屏蔽了,多少次按了大写键以后没法输入密码就是一个易用问题。好在从Windows XP以后,用一个“大写键打开”的提示框作为反馈,好多了。

易用性和功能

产品设计是个取舍的问题。易用性和功能就存在冲突。更多的功能,可能使用户无所适从。

我讨厌那种好像4×6阵列似的遥控器,还有复印机的面板。很多时候,我被复印机的功能搞得发疯。其实,我理想中的好的复印机就是在面板上只有一个大大的可爱的绿色圆按钮,按一下,复印一张,再按一下,再复印一张。。。

下面这个复印机功能非常少,只能复印,你喜欢吗?

screen-copy.PNG

这一个复印机功能非常多,该有的都有,你喜欢吗?

screen-many.PNG

如果设计师发现如果他面对的复印机群体80%的操作只涉及复印一张纸,而其他时候还有别的要求,大概会设计成这个样子:

screen-copy.more.PNG

物理世界的“高级选项”可能是一个小盖子,让面板上尽量简洁,也可能是不同的颜色和形状来区分。

一些原则

常常记住以下的原则可能会对我们有帮助。

  • 用户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资源。
  • 添加的任何一项功能都将有可能是用户找到另外一项功能的绊脚石。
  • 如果必须添加一些功能,试图替换掉另外一项类似的功能。
  • 经常需要为了一些功能的易用性牺牲另外一些功能。

易用性的评价

知道易用性好坏,最好的办法是让用户来做易用性试验。大公司的做法是有隔音的单面透光玻璃,一边是用户和电脑,另外一边是大量的摄像机,记录仪,更有甚者使用心跳,汗腺等生理监控一起来感觉用户的愤怒。而我建议的方式很简单,找到合适的实验对象,给他一个任务,比如写一篇blog,然后站在他身后,看他操作,同时切记放弃自己帮忙的冲动,只当自己不存在。然后记录两个指标:

  • 成功完成任务的人占所有测试者的比例。这个比例越高越好。
  • 完成任务的平均时间。这个时间越短越好。

通过对这两个值的监控,就可以知道自己设计的每一个版本的易用性是越来越好了,还是越来越差了。

注一:本文的理论来源,出自一下书籍:Design of Everyday Thing, Usability Engineering, Useit.com。表示感谢!
注二:一些观点在《软件的易用性设计》中讲过。这是我在三年前写的一门课程,也是我最喜欢讲的一门,在苏州,南京,武汉,成都和上海的软件园和开发者大会上讲过。
注三:关于中国的互联网现状究竟相当于美国的哪一年?,引起一些关注和争论,比如keso(I, II), xiaobo (I), Vazi (I), 莫烦 (I), 冰刀 (I), xucx等等。他们的观点,我是非常同意的。中国的互联网需要高端应用,也需要低端;有快速跟进的群体,也有还没有入门的;需要领航者,也需要低下头做基层的应用;这头大象,是够大的,大到没有人可以看全,大到没有一篇文章可以说得明白。或许每个人在发表自己的见解的时候加一个注释说,“这只是我看到,或者现在这个时间段关注的部分”。只有更多人,更多的文章,探讨这个话题,才可以帮助我们有更正确的判断。

回忆中细节的缺失

Helen是上海商学院的学生,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在商学院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她站起来,直接质问道:

我们学生经常听讲座,看到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侃侃而谈,依稀给人一种感觉,好象他们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都成竹在胸,从来不知茫然,彷徨,那么,学生的心理落差怎样去平衡呢?

老实说,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堪。第一反应是有些委屈,感觉我放弃了十几个小时休息的时间在深夜核实细节,准备这个演讲,却被称为“侃侃而谈的所谓的成功人士”。不过在被人误解的时候,我不希望误解别人。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她说的不无道理。她的感觉,正是因为我在回忆的时候,缺失了他们真正需要的细节.

我从上海坐火车到了杭州”。

这就好比我回忆从上海到杭州的旅程。我会这么描述:“我从上海坐火车到了杭州”。

听起来好像我瞬间就到达了杭州一般。这其间多少的细节,都被这简单的一句话带过了:比如车厢里的夹杂着汗味和很久没洗的座位罩的味道;比如脚下脏脏的有些发潮的红色地板;比如我们看看窗外又看看车厢内,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或许我刚刚吃的午饭还在肚子里翻腾;再比如车窗外面的每秒都在变化的景物。我的回忆,给听众一种错觉,好像其间的两个小时根本就不曾存在:成功的旅客从来不曾经历这些就到达的终点站,而我们必须承受这中间的旅途。

这就是回忆中细节的缺失。人都是活生生的人,忍受着重复和琐碎的细节,只是当写出了文章,或者在回忆的时候,就变得只有光辉的,井然有序的成功故事,好似主人公一开始就“胸有成竹”的样子,而所有的细节都自然而然的丢失了。阿兰-德波顿在《旅行的艺术》中说,“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有道理。

不“胸有成竹”的时刻

关于迷茫,每个人都会有。我现在还会有迷茫,有的时候比大学刚入学的时候少些,有时候多些。回顾以前的事情,从来都是“成竹在胸”的感觉。而过着现在的生活,却常常要经历太多不“胸有成竹”的时刻。

客齐集的第二期报纸上的版本明天早上又要在上海的地铁发行了。这一句话里面,有多少的细节,多少的不确定性,多少的不“胸有成竹”都被省略了。不论成功或者失败,我们都忘记了在事情刚刚开始的时候的众多怀疑的目光了,这目光中,有时还有自己的。

我非常敬佩很多人做出的成就,因为我深信我们能够看到的部分,只是他们的故事中最简化,最美丽的部分,而其中的细节,包括迷茫,包括不自信,包括无数无聊的时刻,都在故事中缺失了。而这些时刻,需要的就只有坚持

更退一步,其实真正的幸福,通常就在这些细节中,而不在最终的结果。

今天是我写blog的第999天

在我写第一篇blog的时候,我不知道在999天以后,我还在写。这够疯狂的。

我干的疯狂的事不少,但持续999天每天都干一件事情,倒是从来没有过的。

回想2002年9月11日,自己高高兴兴的在自己卧室的破电脑上架起了MovableType,并且将wangjianshuo.com的域名的子域名home.wangjianshuo.com指向这台电脑,我的blog就开张了。现在,我的那台劳苦功高的电脑已经卖掉,估计正在被人用来学习打字。同时home.wangjianshuo.com挪出了我的卧室,放在专业一点的托管商那里。

变化还不止这些,其间,整整的999天,留下了999篇英文的blog和64篇(包括这一篇)中文的blog。刚刚看了一下,5月份的页面访问量第一次突破了一百六十万次/月,真有点让人不敢相信。

999是个好数字,看来我总得写点东西,就作纪念吧。

关于技术

  • 我建议尽早注册个自己的域名来写blog,如果真的严肃地来写的 话,几十块钱每年从长远的考虑还是值得的。在自己的域名上写blog,归属的感觉,以及灵活度都很不一样。
  • 不要太考虑花哨的功能。内容是最重要的。当然如果真的喜欢加各种各样的功能,比如说自动把 :-) 变成笑脸了什么的,也不错,就是别太把自己当成一个blogger,当成个geek就好了。
  • MovableType是非常优秀的软件。我用了999天,越来越喜欢。不过我还没有急于从2.66升级到3.16,因为blog优秀与否,跟所用的软件版本关系不大。
  • 如果要用跟踪工具,AXS Tracking是个我见过得最好的选择,我一直在用。

关于内容

  • 细节比记事重要。去个地方,写“我”在这个地方的发现和感触,远好于一个完整的目的地指南,因为随便买本书都可能比这些文字有用,而自己哪怕只是在北京看到的一片叶子,记下来,才是blog总最能打动别人的部分。生活的细节,才是真正能打动人的东西。
  • 人的感受重过说理。无论自己的喜,怒,哀,乐,无论对于自己再惊心动魄的感情,也大不过古人。这点小小的感情,写出来,给自己看未尝不可,放在blog,窃以为不是明智的做法。既然公开的写出来,至少要对读的人有一点点帮助。
  • 诚实。可能有些东西不便去写。那就不要写。但千万不写一句自己知道是假的东西。

关于频率

  • 保持一个频率。不要变化。或许是一天一篇(像我的英文blog)或许是几天一篇(像我的中文blog),但是维持这个频率,让有兴趣的人可以预测你的频率,他们就会常回来。当他们了解了这个频率,他们的期望和你写的东西就会一致。如果只是写给自己看的blog,不用在乎频率,当然也不用期待更多的访问量。这不关乎对错,只在于自己的选择。
  • 当自己实在没有办法在某些时候更新(比如到了没有互联网的地方),事先告知。而不能及时更新的原因,通常是最有意思的故事。

关于风格

  • 没有人真的关心“你”今天干了什么。不用告诉别人发生了什么,告诉别人为什么这很重要
  • 写任何东西,给自己一个写的理由,也给读者一个读的理由。如果找不到任何理由,很有可能写出来的东西,只是无病呻吟。
  • 要充满激情,只有对自己写的东西有兴趣再写,只写真正重要的东西。

关于隐私

  • 隐私是不被了解的权力。任何人可以选择自己公布自己的一切,这是这个人自己的选择。
  • 如果公布别人的任何信息,比如照片,行程,聚会,甚至家庭住址,电话什么的,就是对别人的隐私的侵犯,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和当事人确认过才可以。通常,blogger对于隐私的定义会宽松很多。

关于信誉

  • 多给链接。有可能的情况下,多给朋友以及不同意见的“敌人”链接。链接是一个blogger能够给予另外一个blogger最好的礼物。每个写blog的人(注意,不是每个人)都希望被注意。将心比心便知。
  • 正确的使用别人的文字。只转述部分内容,并提供到原文的链接,而不全文拷贝。通过给别人链接,让自己的读者到别人的网站上看原文,看原文的评论。这不但是法律或者道德上的要求,更是建立自己的信誉的方式。一个人只有通过给别人他们应得的信誉而建立自己的信誉。

关于评论

  • 保留所有的评论。我坚持留下所有的评论,只要评论本身是可读的,而不是垃圾留言或者不小心的多次留言,就尽量保留。
  • 不允许攻击个人。批评,我鼓励;攻击个人,不允许。基本的原则是,任何人有表达自己权力,但是不能通过人生攻击伤害别人的表达自己的权利。

关于心态

  • 当浏览量慢慢的大起来的时候,一定要清醒。我尽量不要因为看的人多了,而失去自己的声音,变成了一份报纸的记者的口吻。当知道了自己手中的能量在慢慢变大的时候,或许会不经意的给朋友的链接减少,或许会掩饰自己的无知,或者装作很高尚的样子来评论一些事情,这些都是将自己的读者赶走的好办法。
  • 轻松的说话在喝下午茶的时候谁都会,但是得知台下坐着一礼堂的人,还能以喝下午茶时的神情讲话,不但是心态的问题,更是能力的问题了。这种能力,是需要努力积累,不断自省的。

这些经验,对我自己有用,并不见得每个人都可以用,仅供大家参考。祝大家生活愉快,blog愉快。

公众人物不好当

翻起以前的blog文章:美国牛的确疯了,还有这个:这个可气的机器人,觉得还是无忧无虑的写点小事比较开心,以后读起来,从心里感到幸福。人不会因为写点被人转载的文章而感到心底的平和与幸福,而只有关注些自己在乎的细节才会开心。

加入客齐集以后写的十几篇文章,承蒙各位错爱,也承蒙其他读者不吝指正,让我感到我所谈论的话题,真的像盲人摸象中的大象,超出了我的观察范围。大家给我了太多的期望,也有太多的压力。blog的精华在于个人化,而不是一个太严肃的像报纸一样的发表官方思考的地方,更不是辩论最佳的场所。我觉得我前十几篇太严肃了,不如放轻松些,大家都轻松些。对此,keso兄和scoble应有更多的感触。2004年,我在英文版blog问blog是否应该专注,英文版blog的读者告诉我:做自己比专注于一个话题更重要

Geoge说:

A personal view of things is so much more entertaining and genuine than either newpapers or guide books that always have their own and impersonal agenda.

我觉得自己前几篇文章有点像报纸了,这不好,非常不好。我哪里是什么大牛,其实,只是一个有梦想,想试点新鲜东西,而又不小心认识了很多真正的大牛的普通人而已。:-)

好了,改改口气,记述几件今天的事情。

晚上到闵行交大,胡诌了一通《互联网的神话》,又讲起Marc Andreessen, Jim Clark, Jerry Yang的故事,以及2005年以来的神话,直到今天早上发生的一些并购。我说我是还债来了。因为9年前,也就是1996年在交大读书时,就是因为听了一场名为《互联网的神话》的演讲,让我热血沸腾,那种创业的精神,从此一直流在自己的血液里。而这次的演讲,算是将这个火种,安全的传递了给了现在的大学生那里,回来后觉得安心了很多。我希望他们在9年后,也有机会,回到交大,把这火种接着传下去。

明天客齐集的第一期的报纸就要在上海的地铁全线以及公交车站通过《I时代报》发行了,其中有客齐集一个整版的分类信息。不知道效果如何。我不喜欢空谈,看准的事情,马上行动,虽然心里还是有些紧张,但不试怎么知道结果呢?地铁二号线显示屏的电视广告下周也要开始了。阿弥陀佛。

客齐集的呼叫中心021-52989197也于明天开始同步试运行了,可以帮助不上网的用户发布信息。我的走线下的尝试从此拉开序幕。欢迎大家试用。

在我的blog中,我倒是愿意让大家看到我的紧张,我的不成熟的尝试,我希望客齐集运行的透明一些,让大家看到一个真实的正在起步的网站的全过程。一些尝试,就算失败了,也给大家当一个案例研究吧。这件事,以前做的人不多,我愿意吃这个螃蟹。Six Apartmema在自己的blog里面承认MovableType 3.0的质量有问题,并且努力改正,这种坦诚的沟通,是我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