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实践

在西安到兰田晃悠的大巴上(旁边是秦岭的余脉在远处蜿蜒),我向一位法律界的朋友请教如何建立社区秩序的问题。他教会我一个常识:法律(Law)重要,实践(Practice)更重要。

组织经常会有制度,但没有实践,制度就死了。
也会有实践而没有制度,实践会因为时间的推移或新人加入而被弱化。

百姓网就有很多的实践,口口相传多年,却没有制度。比如书的报销制度等无数的潜规则,这些规则在组织变大的时候开始变得让人迷惑。用制度把实践纪录下来变得很重要。(每一条制度都不应该超过140个字)

《法律和实践》上的2个想法

  1. 政府机关叫制度,外企叫policy,其实都是一样的东西。制度有好的一面,可以明确各种手续,哪些需要领导审批,哪些不需要,新进员工通过制度也可以快速熟悉公司规定。不过制度太多也就官僚了,据传说,应该是比较夸张的,在郭士纳对IBM进行改革前,在IBM换个灯泡要签10个字。IBM有郭士纳,谁来改革政府机关?

  2. 兰田应该是蓝田吧。蓝田是西安东边一个县。西安人民之一的我欢迎你来到三秦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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