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实践从小区开始

比较美国和中国,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美国的“城市”,和中国的“小区”其实是很类似的概念。而美国的“郡”,反而和中国的“城市”很像。为什么我这么认为呢?

第一从人口来说,两者有可比性。以美国加州为例,很多的城市人口仅仅是几万,而上海的稍微大一点的小区,人口也要这么多。前一段Google要为整个Mountain View这座城市安装无线网络,炒得全世界都知道,好像是多大的事情。如果仔细一看的话,发现Mountain View只有7万多人,几乎和我所在的小区一样大。

第二从政府的组成。如果我们把美国的政府和中国的物业管理公司相类比,倒是让我们可以看明白很多事情。现在上海的很多小区,都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而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选聘,并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美国叫做稅 :-))开展工作。说白了,现代政府本来就应该是物业管理机构,并没有像皇帝一样的权力,只不过中国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在小区里面这种小范围里面,已经开始形成了。

第三就是从政府的组织成员。美国的很多城市的权利都来自于city council市政委员会,小城市比如Palo Alto的市长基本上都是兼职的,周六开会的时候才出现,城市的财务等很多人也可以兼职的,这和我们的业委会成员也多是兼职的很类似,虽然是兼职,却是业主的代表,是真正拥有权力的人(因为业主全体的大产证上白纸黑字的写着,这块地方,由这些人拥有),物业管理公司的职员虽然是全职,却仅仅是被雇佣提供服务的人,他们(如果不是恰好是业主的话)并不拥有这块土地上面哪怕一点的权力,甚至连他们使用的洗手间,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大产证上面规定的人所有,而他们仅仅是被业主委员会授权使用而已。

第四从外观上来看,你不觉得上海一些管理比较好的小区,已经和美国的城市街道(纽约芝加哥这种超大级城市除外)很像了吗?比如标志清晰,车位管理井井有条,保安和蔼可亲,业主安居乐业。这些场景,离开了保安把守的小区,到了真正我们的城市的大街上,就常常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们常常谈中国的民主,我倒是对于国家层面的民主还没有太大的兴趣,反而对于小区层面的民主非常关心,因为我相信,只有小区层面的民主得以解决,才是更高层面的民主思想基础。

我热心的作为普通业主参与我们的业主委员会,在业委会刚刚成立的时候,发生过很多争执,甚至是拳打脚踢的动武事件(多次)。主要的原因在于,业委会里面从成立很快形成了几个派别。比较显著的保守渐进的(被另外一方成为“亲物业派”)业主和激进的业主(主张立刻解雇现在的物业公司)。尤其以激进的业主派坚持,必须把不同意见的业主“清理”出业主委员会,才可以真正开始讨论问题。更多的人也同意,要先“统一了思想”,才可以开展工作。

我认为,民主的本质就是很多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冲突,折中,妥协直到达成共识的过程。业主会里面,就应该有有各种不同观点人在一起,通过一定的议事日程,来解决问题。一个人可以有他的想法,但他不能因此就要求先把其他的想法“清除”干净才可以,就像历次的学生运动中,很多学生激进的阻止其他学生复课一样,口头上要民主,却实质上没有摆脱专政的思维。

我理想中的未来,应该是以承认土地的所有权为基础(现在承认50年的使用权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法理的基础),承认在中国的土地上一定的面积内(现在以小区的建筑红线以内),所有的居民集体的拥有对于这个小区内一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益的权力。也就是说,这个小区里面的发生的事情,应该由这个小区里面所有的居民说了算,而不是由其他一些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的人说了算,更不是由这些人的上级单位说了算。

至于小区里的几千人到几万人,一定有上百种观点,怎么叫大家说了算,这本身并不是一个容易的话题。简单多数不叫民主,就好像大家决定在张三家门口修一个垃圾场,很有可能几千家同意,一家反对的方式通过一样,这不叫民主,这仅仅叫多数者独裁。现在的比较广泛接纳的方式,就是成立民选的业主委员会,并由它代理执行权力,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且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或者授权其代为强制执行某些制度。

更进一步说,业主委员会,虽然现在还不是,但是将来,从严格意义上说,就是政府。它不是民间机构,再说一遍,它就是政府。一个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个小区(或者借用美国的概念,叫做“城市”)的政府。它的权力并不是由一个镇,城市,或者中央政府施舍的,它本身就拥有权力(虽然这个权利因为土地的最终国有,现在还不能从法理上说的那么顺,但至少在50年以内,还是可以说一说的)。

这样子,一个上海(我一直拿上海为例子,仅仅因为我对这里比较熟悉一些)就被划分成一个个小的区域,而每个小的区域,就是一个小政府。几个小区联合在一起,需要管理一些小区之间的公共事务,比如班车,公共街道等等,就必须成立小区联合政府,而这些小区间的政府(我们不妨称之为区政府)的管辖权,仅仅在各个小区的建筑红线以外的约定的公共区域,这个政府,是没有权利管辖小区内部的事物的,除非各个小区自己的政府共同签署一些条约,并且在本小区推行此条约。这样,小的政府和大的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我相信这样的一个结构,对于渐进的推进民主,会有帮助。以此类推,以小区的自治,可以推到大区,到城市,由城市到省,由省再到国家。我相信只有在小区层面的民主得以实现,并一层层而上,才是真正稳固的民主架构。

我现在持有的观点,比较倾向于历史上的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流派,甚至有些小国寡民的影子。绝不认为自己说的就一定对。希望能够和各种流派的思想在同一个流程和框架下,进行妥协,折中,直到得出可以执行的方案。

后注:不过经过很多思考,越发认为美国的模式,中国可以借鉴,如果照搬一定会乱。美国有自己的历史,有来自欧洲的文化传统,有两百年的无数次轰动全国的高等法院判决推动复杂的进步;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沿革更加复杂,更漫长,我们的任何思考变革,一定要顺着这个地方的一条主线前行;两条线,只能相互借鉴,却不可照搬。

《民主的实践从小区开始》上的18个想法

  1. 嘿嘿,至少一年前我就有这个观点了
    不过我觉得物业像政府,业主委员会像议会,前者提供公共服务,后者监督、制约前者
    城市里的民主实践从社区管理开始,农村应该从基层选举开始

  2. 上海的市民社会和市民治理,在我上学时每次经过上海时都有感触。在我的印象中,也只有上海这个地方比较具有这种气氛。当然,其他地方我也相当不了解。

  3. 赞!
    以前也曾经“激进”,现在看来是一种独裁
    曾经目标“远大”,渴望理想社会。

    有个家伙的墓志铭写的很不错的:“在我临终之际,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次改变我的家人;然后,在他们的激发和鼓励下,我也许就能改变我的国家。再接下来,谁又知道呢,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可以改变。”

    以前看到只是觉得非常有道理,现在想的是如何去做。

    现在已不再去争论民主的好坏,而是去做出实际的哪怕一点点的努力,让我的孩子能够活在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里。
    以真正有效的方式,去产生哪怕微薄的影响,
    从改善我的家庭开始,从而对社会进步有所帮助。

  4. “一人升天,仙及鸡犬”,可见居官位权重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在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坚定不移地被传承着

  5. 这样两相比较的确很像,从小区开始堆叠政府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路线,但是现在问题是遇到实际问题如何去推动呢?谁来推动呢?怎么推动?

    美国和中国的国情的确不同,路线肯定不能照抄。美国在1789年正式通过宪法成立联邦之前,每个州就为了各州的利益能继续得到保证而讨价还价很长时间,这几百年来的诸多变化更多的是从保障个人、地方转向更加偏向中央集权一点。而我们的现状则是中央集权太多,一直是家天下的思想,需要的是向地方、个人倾斜而分得更多权利。台湾中央和地方分权这么久,也还没完全实现。

    此外这个小区即市政府的思想走下去,实际上还没到底,最终还是会具体到个人权利的身上,就好比为什么有区政府一样,按照这种说法,要成立这个小区政府也是每个业主个人愿意让自己生活的小区变得更好,而拿出一部分权力给这个业主委员会一样的。没有这个对个人的保障,这个小区政府能不能很好的运作就是个问题,而没有这个最下层的权力地基,在这之上堆砌的更高级别的权力机构就都不会稳固。

    再说回小区,在美国社区里的各项公共服务是与小区相关的,因为是住在小区中的人缴了税这些服务才能运转,而不像我们现在的说法是国家公务员,好像和当地居民都是无关的。因此社区中的居民对这些服务是有很大发言权和影响力的,而回头看看上海这个可以说目前国内最好的环境,一个小区的居民对其小朋友在社区上学这么一点权力都无法得到保障也没有任何求助管道而被迫向最高级别的上海市政府官员求助(这在美国已经是州一级了吧),这样现实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http://laiba.tianya.cn/laiba/CommMsgs?cmm=15352&tid=2609452299600846326&AuthEventSource=SSO 在中国经济的前沿城市—–上海,适龄儿童竟然不能入园!!!]

  6. 99%同意,并击节赞赏。除了这一点:

    “业主委员会,虽然现在还不是,但是将来,从严格意义上说,就是政府。”

    这个政府,至少不是国内目前意义上的政府。最重要的区别,是业委会没有强制执行力,必须借助外部的、司法的力量执行(呵呵,又有三权分立的味道了)。

    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和物业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相比,业委会处于绝对的弱势。我参加过业委会的筹备工作,照我的经验来看业委会可能是全中国最愿意研究法律,最仰仗法律支持的委员会。或许这正是我们心目中理想的政府状态。

  7. 那是你们那里,我们这完全感觉不到”任何组织”的存在,处于一种”自管理”的状态,似乎也挺好的,真的是”无为而无不为”。

  8. 第一条,我觉得你说的问题太大。真的是一两篇文章说不清楚。

    第二条,民主方面的改革无论采用哪种思路与办法,有一条都是绝对的,那就是,参与到民主中的人们,必须对民主是什么,怎样才算实施了民主这些最基本的概念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而且还得对这些概念有信心,否则就什么也谈不上,再好的办法和方式最后都会落空的。其实说到底,美国和欧洲为什么那么“民主”,因为那有适合民主体制生长的文化,而文化具体到每个老百姓,就是态度、习俗、观念等等的精神上的东西。那么上海的老百姓,也就是你要他们民主的这些人有这些精神上的东西吗?谨慎起见,最好考察清楚了再作结论还是合适的。老实说,尽管上海市民以精明、理性著称。可是我还是觉得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缺乏对民主的认识,也就是没有民主文化。所以,民主应该从小学校里开始,应该从对市民的教育开始,应该从理念、习俗、态度开始,当一个社会形成了这样的文化和理念的风气的时候,那么具体的民主方案设施起来就水到渠成了。

    第三条,政治改革一定以谨慎原则作为第一原则。具体到王建硕先生的小区民主设想。我的意见就是,很明显,他还不够谨慎。这种小区民主的变革其实是极具颠覆性的。而中国目前进行的变革统统都是自上而下的。实际上我觉得这预示着这种小区设想的危险性。一个国家的秩序和面貌最终(注意这个词)是有这个国家的国民的文化心理决定的。在中国,自上而下绝对有自上而下的道理。它不像看起来那样,好像是共产/ 党一家决定的那么简单。比如,王建硕先生的小区民主设想,头一关,上头能同意这种尝试吗?这一关就过不去。为什么会过不去呢?我也不知道。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为什么会过不去”上。如果我们能够具体的准确的回答这个“为什么会过不去”的问题,我们也就知道症结之所在,解决起问题来也就容易多了。(如果有人觉得“为什么会过不去”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那我只好告诉他,我是个笨蛋,请别理我)。

    第四条,我越来越发现,民主是个细致的事情。需要很精细的调配。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急着吃西餐,可是请的厨子不够好(就目前中国的情况,非得特级厨师才能算好吧),你吃的只能是一顿窝心饭。而且最后还得把吃中餐的那套家伙什再操回来。所以在改革的决心不变的情况下,谨慎再谨慎,怎么谨慎都不过分。不过谨慎不等于拖延。所以这活儿对执政党来说极高深。对他们宽容些是有必要的。

    第五条,我刚刚看完这本书,《从牛顿达尔文到巴菲特——投资的格栅理论》。这本书我向每一位看到这则留言的人推荐。看这本书的艰涩程度与你专业化的程度成正比。如果有人看过这本书之后还能觉得自己的大学白上了,那我觉得他还有救。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之后没觉得自己的大学白上了,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直接叫我笨蛋、白痴加躁狂症了。

    这本没怎么谈论投资的投资书籍,告诉我们这些正在讨论民主问题的人们的道理就是,为什么不换一换思路来考虑民主问题呢?为什么我们非得抱着美国式的民主不放,就认定了对于我们来说,那是最好的选择呢?我要声明的是,对于美国人来说,美式民主也许是不错的选择(但愿几百年后人们还这么认为),不过,对于中国人,美国的沙拉就未必那么可口了。总之,民主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太复杂了。

  9. 建硕兄果然是比较的高手创造性专家,虽然我不太明白,从未想过,以后留心,收益非浅,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10. 嗨,我來自香港,不太了解上海的情況。想問一下,如果是租客,而不是業主,是否代表沒資格在「小區會議」上發言?因為我們在香港很關注「無錢、無權」的貧窮的「弱勢社群」,用一點理論的說話,就是被資本家壓迫的低下階層;如果某個「小區」有個大業主擁有超過半數業權,此業權下的盡是租客,那麼,不管此大業主是否居住在此,都可能有方法搶奪了發言權,迫使小業主、租客,都聽命於他。或者我們可以訂立反壟斷法例,但是,反的究竟是什麼?不可以有大業主的存在 — 這違反了土地自由業權自由的原則。或者大業主不可以壟斷權力 — 這就剝削了業權本身應有的權力。很複雜,不知道閣下的構想是如何?

  11. 租客的权益?
    理论上,租客是通过给其房东施加压力以达到间接在业委会声张自己的意愿
    不过现实中,可能房东对于租客的要求会忽略很多,而且基本上也可能是你不租住自然有人来租住

  12. hi.我在德国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以农业人口居多的国家,小区的明主进程是否真的能带来国家的变革,令人不得不怀疑了。农村的村干部普选制度也搞了一段时间了,但是并没有看到太多改变。急啊。现在太多的理论,都是来自发达国家,换到国内,也许只能在上海这样的少数几个大城市幻想一下了(:

  13. Re: haitao

    你說「租客是通过给其房东施加压力以达到间接在业委会声张自己的意愿」,這個情況我在香港是不能想像,租客基本上沒議價能力,只能退租,或者退租前作「不文明」的惡意破壞;至於業主,我卻從來沒有聽說過減租或者透過其他方法挽留租客,反而卻常有業主透過加租來趕走租客,這就是有產階級。或者上海的制度不同吧,租客與業主之間如何互動?願聞其詳。

  14. 上海的市民社会和市民治理,在我上学时每次经过上海时都有感触。在我的印象中,也只有上海这个地方比较具有这种气氛。当然,其他地方我也相当不了解。

  15. 在广州的多数大型小区已经具有了这样的氛围,两年前的文章被我goo出来,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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