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广州砍手党的新闻(其实早已经是旧闻了,仅仅因为自己基本不上新浪的原因,最近才关注此事)。 让我震惊的倒不是新闻的本身,而是看到80%的网友投票支持“对于砍手党应该就地击毙”。这个80%的结果让我意识到这个社会一个让人深感担忧的“对罪人的仇恨”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半年前,余虹教授写过一篇叫做《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的文章,文中提到了除了“基于亲疏敌我区分的爱”,和“基于善恶是非的爱”这两种我们所熟知的爱之外,还有一种爱,就是“对所有人的普遍的爱,一种爱敌人,也爱恶人的爱”。这正是一种我们陌生的第三种爱。
余虹教授举的例子是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中,人们在纪念遇难者时,将爱给予包括凶手赵承熙在内33名逝去的生命,而不仅仅是32名受害者。这和1991年,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杀害美国学生五位教师和同学后,受害者安妮•克黎利的家人写给卢刚的家人一封的信有些许相似的地方。他们在信中写到:“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这种对于罪人的爱,对于我们来说,一度曾经很陌生,不可以理解,甚至不相信它的存在。
过去几年,我才开始理解,把最大程度的怜悯和宽容给予每个人,包括犯罪的人对于社会的意义。
他们就是我们
我们有一个倾向,觉得错事情的人和自己不一样;犯了巨大的罪过的人,和我们简直就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他是怎么想的?”“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我们问道。
而实际上,他们就是我们。他们的思维,就是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可能不敢相信,在我们面临他们的状况的时候,我们只有借着更大的智慧,更多的克服人性中悲剧性,才能不滑入同样的结果。
犯罪的根源,不仅仅是他们的个体,也因为人性中的恶。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人类与生俱来的悲剧性品格,让我们一不小心就会和历史上众多的悲剧人物一样,酿成自己的悲剧;我们和罪人之间,有太多共同的东西,因为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恨,怯懦,愤怒,贪婪等,就像在罪人身上一样,也在我们的身上;对于有罪之人的理解,也是对人性的理解。
悲剧作品的意义
文学作品,尤其是悲剧作品,帮助我们看到人性中固有的悲剧因素,不露声色的提醒我们:我们可能就是悲剧的主角。比如:当我们反对一桩婚姻的时候(不论是因为任何不可以接受的经济因素,或者因为嫁给的是你不喜欢的国家的人,甚至因为两个人是同一性别等等),我们应该看一看《罗密欧和朱丽叶》:我们就是那族人,而我们却浑然不知!当我们看到报纸上的某些人物因为某些我们也无法确认的罪名而被伤害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一看《药》:我们就是那围观的群众,而我们却依然兴奋的鼓着掌!当我们在开始攒钱准备买一辆我们买不起的车的时候,《项链》善意的提醒我们:我们就是贪图虚荣的马蒂尔德夫人,我们却以为我们开始了幸福的旅程。。。
悲剧作品就是帮我们转换一个视角,从人性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个世界,让我们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会轻易的成为悲剧中的一个角色。有人拿刀砍人,不是因为他生性和我们不同,而正是因为他和我们一摸一样,和我们一样会愤怒,会被愤怒冲昏头脑,会失去理智,所以才酿成了他们的悲剧。《有话好好说》是一部有趣的表达这个意思的中国电影:我们还没有拿起刀砍人,仅仅因为我们还没有被“逼急了”。通过转换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人增加些理解;对犯了错的人在谴责的同时,会多一些同情,怜悯和宽恕。
憎恨罪恶却对有罪之人心怀怜悯
我们憎恨小偷,但请假设这个场景:他的孩子饿得哭了一夜了,他曾经试过跪求人们的施舍,却没有人愿伸出援手,他简单的脑子里能够想到的所有方法都尝试过了,留给他和他的孩子却只有一条路。为了孩子,他选择了偷。如果我们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们虽然依然会谴责他犯的罪,但是我们在道德层面,是不是不需要有那么大的优越感?如果换做我们自己,我们会不会做同样地选择呢?我们和那个小偷确有一样的求生的本能,一样有对孩子的爱,一样有对于被抓而遭到毒打的恐惧,这都是我们共同人性。到底我们应该埋怨着个小偷多一点,还是埋怨这个没有给予一个个体足够关怀的社会多一点呢?
我们是不是应该由此进一步考虑,如何建立更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可以让流浪的人可以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证,而不要只给他们一个选择,逼他们去偷,甚至去抢?这个偷东西的罪,难道不应该由社会(也就是我们)从这个小偷瘦弱的肩膀上分担一些吗?
虽然不是每一个小偷都有例子中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每一个小偷后面,一定都有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尝试过去了解的故事。我们假想如果他们受过了基本的义务教育,如果他们有能力养活自己,如果这个城市能有更多的机会,甚至是如果他们的生活环境不要给他们灌输那么多的不劳而获的想法,他们(也就是和我们一样的另一个我们)或许就可以远离罪恶,不是吗?
砍手党的故事
对于砍手党,我看过其中一个成员在被捕的时候讲述的故事:他来自偏远的山区,从村里仅有的收音机里听到了大城市里让他想都不敢想的繁华。他到广州打工,以为靠自己的努力可以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下来,结果老板欠薪逃跑,自己在工地上摔成重伤,没有人为他付医药费;离开医院的时候,背了一屁股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他求救,社会没有给他任何的同情;在春节有钱人开始炫耀自己的财富的时候,他连家都回不去。于是他恨这个无情的社会,他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带金链子的手镯,拿最贵的手机,而他不能;他加入砍手党,开始用自己的方式,来寻求他应得的公正。。。
这个故事或许经过了编辑的加工和煽情,我没有办法核实是否是事实,但我判断类似的故事在当代中国并不少见。这也是马加爵的故事。哪一个暴力犯罪的人,没有类似的先受到伤害,接着以暴制暴的故事呢?
仇恨,冲动,逞强,懦弱,贪婪,绝望,这些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情绪,很容易突破理智的防线,并酿成悲剧。每一个杀人犯在特定的情况下做出的反应,或许和我们在同样的场景下做出的反应完全一致?仅仅我们如此幸运,还没有被命运的玩笑捉弄而已。拿我来说,当有时不知道什么哪里来的冲动就会和旁边的一个插队的车抢道,而在此之后,才想起“当懦弱的理智还在犹豫的时候,勇敢的无知已经开始行动”的道理。
对于砍手党这样的严重犯罪,我们的社会不缺少惩罚的机制,缺少的是深深的怜悯。即便是对于罪恶深重的罪犯实施死刑的时候,也应该由这个社会,也就是我们来分担更多的罪责,并通过更加公平的分配机制,更小的城乡差距,更可以依赖的司法体系,更稳定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来减少触发人性中悲剧因素的环境,来减少犯罪,而不仅仅是在对个本来已经问题多多的社会雪上加霜,通过投票支持“就地击毙”来再额外关上一扇可以本通向希望的大门。
“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
每次看到这句话都很感动。
如果我们能够因为历史上的“英雄”而感到自豪,那么我们也应该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恶人”而感到羞愧,因为,我们就是他们。
简单的理解:
1.了解悲剧背后的故事,了解罪人形成的原因,以及警惕我们自己内心的罪恶;
2.呼吁建立更好更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有一种感觉:怜悯罪人也就是在怜悯我们自己。
刚好昨天看了《西西里的美丽传说》(Malena),深切理解“他们就是我们”。
90后style的词叫”大爱”,我们的确缺少这种爱,她来自于自己的幸福感、自信和对大众的信任。
幸福感?
看看CPI和房价。
自信?
看看我们对国外“辱华”行为的反应。
信任?
走路过红绿灯的时候,绿灯我也回下意识的来回确认有没有闯灯和逆行,因为我不信任司机。
开车的时候,外侧车道从来不敢不紧盯着右侧,因为我不信任行人,更不敢相信“规则”。
呵呵,我要强调的是,我同样也深爱着这“80%的网友”……
对罪人的恨,更自然地也是我们自身内心人性的一部分,消灭罪人的危险更出自人的安全本能,就象出自性本能的“异性恋”而不是“同性恋”依旧在世界上占主导一样。只有安全需要的本能等到充分满足或保障时,人才会想到搞个博爱来玩玩,或者,舍近求远,只是没条件、没能力爱近的。
人有时候,可以想象站在上帝的角度思考,但人在净化到下一个高级物种之前,终究还是人。
王老师对罪人爱的观念我是赞同的,但我想说的是,并不适合用在砍手党上。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和砍手党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枪击事件只是一个特殊的犯罪个案,砍手党是一种现象!如果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学生每天出门都提心吊胆可能被人枪击呢?他们还会有那么多的仁慈博爱么?
小偷虽然可恨,但是肯定没有80%的人要就地击毙他,因为大多数小偷不会砍你的手要你的命。
他们是我们,但是砍手党不是我们! 又有多少人是被有钱人压榨迫害到无法生活,才去做看手党的,真正的原因是贪婪和残忍,人性之恶! 何况就算老板压榨了谁,他就有理由去砍死路过的女人抢走她的包么?抱歉我实在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去爱他们,我不仅强烈支持就地击毙,甚至认为这种不把人当人,为点蝇头小利或一时高兴去严重伤害他人的渣滓们,他们压根就不是人。
宽容,简简单单,却又不简单。
RSS订阅,默默关注中…
特例需要从多方面角度去感受,给予尽可能多的怜悯。
但宏观上的现象需要一定地惩戒
当我们发现第三种爱时,却无法接近它。
我们总是善于发现,止于发现。
靠着我们“懦弱的理智”去战胜“勇敢的无知”吗?
观点不错,不过有些极端。现在有些人动不动就拿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来说事,我想问的是,如果那个家伙没有死,美国的法院会不会因为怜悯他就不判他死刑?
我们可以也必须在发生这类悲剧事件的时候反思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并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上演,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对犯罪采取宽容的态度。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来震摄,“对于砍手党应该就地击毙”也并不是我们冷血、无爱的表现。如果没有严格甚至严酷的制裁/震摄措施,那我们只好那更多的怜悯去爱那些无辜被砍手的人们了。
很奇怪 ,这里留言的竟然都是那20%。 坐在温暖的办公室里,泡着咖啡当然可以说, 那80%的人性是多么的扭曲,可是,作者,如果你真的去经历了”邂逅”砍手党, 你还这么认为吗? 无缘无故得给普通人造成那么大伤害的罪犯就应该严惩。
如果命题改为,如果我被砍手了… …会不会是同一个结论… …WHO KNOWS… …
也许我可以说:
我爱他们,但我更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
我爱那些罪人,但我更爱没有罪的人。
为了我们的安全,请就地击毙他们。
家里有小孩病了饿了就可以去偷吗?你尝过被小偷偷过钱包以后的滋味吗?里面的现金不算,那些证件,银行卡之类的,带来了多大麻烦?手机被偷后所有联系方式都没有了,等等。社会福利制度再完善,可能也没有办法阻止一些人不劳而获的贪婪。
我记得以前有句话说,是说开会要准时的,说“如果全体都等开会迟到的人,就是对开会迟到的人纵容,其实就是对那些准时到的人的惩罚,因为他们的时间被浪费了”,这里我想说,如果对那些犯罪的人纵容,其实就是对社会上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的惩罚。
老实说,这种论调不新鲜,泛温情脉脉,泛博爱,泛同情心,可惜用的不是地方,像上面几位网友所说的一样,你可以去设身处地同情被城管驱逐、互相仇视的走卒挑夫,你甚至可以同情协同作假只为县里拉点财政投入的周老虎和朱厅长。
但是,请记住,
在任何法制国家,暴力犯罪,严重的暴力犯罪,尤其是无目的性的暴力犯罪(针对携带贵重财物的也属于无目的性犯罪),不论出于什么生活压力,都是必须被无情打击的,否则就是破窗效应。
不要把问题想的这么简单。
你前面的那些智力题真的是白做了。
在这里加一个澄清,就是怜悯不等于宽容。
如果赵承熙没有自杀,社会一定要按照法律执行枪决的; 小偷的例子,即使是为了孩子,也是一定要按照法律给予制裁,我会反对任何因为这个故事而放过罪恶的建议,因为,每一种罪恶后面,都有看似合理的动机,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就是,对于罪恶的惩诫,是按照罪行,而不是因为原因二量的。对于砍手党的例子,我会乐于见到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严惩,甚至在法律的框架下从重处罚,因为对于罪恶的惩诫,就和完善的救济体系一样,是社会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
我们这个社会的问题,也存在于我们对于恶的宽容。对于错的事情,社会要给予惩诫,无论从大到杀人抢劫,小到小偷,甚至到乱穿马路,我们希望有响应的惩诫措施,来规范这个社会。惩诫措施也是防止人性中的恶发作的一个重要的外因。
人家又没说不怜悯而是说不应宽容,既然说怜悯不等于宽容的话,那就应该论证是否该杀而不是是否该怜悯,就地击毙了也还可以怜悯嘛,老王你自己把自己绕~进~去~了~吧~!
我想问一个题外的问题:
中国电信的号码百事通也将在网络上提供生活信息服务,相对于它已经非常成熟全面的信息来源,客齐集的优势和市场定位有什么不同?
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罪人的爱,可以减少犯罪吗?
为什么美国还持续不断有校园枪击案呢?
我觉得对罪人不能怜悯,而要对普通人爱、宽容和机会,创造更大的自由空间,从而减少犯罪的可能性。有些罪恶是不能饶恕的。
如果“你让我不爽,我就去犯罪”是一个必然的逻辑关系的话,那这个世界是多么可怕?
看了这么久wangjianshuo的blog,这是第一次看见真正意义上的‘好文章’。
其实人和人没有那么多根本的不同,只是受造物宠幸有别而已。
我记得当年张子强和他的兄弟抓后,《南方周末》做了一个专辑去寻访了张子强手下的几个人的湖南老家。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经历,就是都曾经出去打过工、又回来做过小生意,无一成功。在成为犯人前,他们都是一个个凡人,都曾努力的想去改变生存状态,但都失败了。《南方周末》还因为这个专辑被新闻总局给批了。
看看这里大部分的留言,我大概能明白余虹为什么会自杀。中国人从来不缺少愤怒的情绪,但永远却找不到一颗悲悯的心。愤怒可以赋予无知以勇敢,悲悯却能给予理智以力量。
Mr.Wang, 不需要多给他们做解释了,其实,怜悯就等于宽容,这两个字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情怀,尽管有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法理解。
看完你这篇文章,心理很不舒服。真的,但真没有体会过,被抢劫,被砍手的味道。我有个同事,在大年30被人砍坏了手,并在身上刺了一刀。那一刻,我无话可说了。你那的西方仁爱哲学可能在某些时刻是有用的,但是,到了自己身边的朋友的时候,难道我还要去慰问一下,砍手党他们是不是砍人太累,换把锋利的刀吗??
每个人内心深处,善恶皆有。但,国内那么多生活不富裕,生活很贫困的人,他们怎么没有去砍手。 他们怎么没有天天站在桥上抱着别人的腿,死命要钱;他们怎么没有到处去诈骗,去偷。更主要的是这些人,可能并不是你所认为的是最最底层的人。我们是要提倡博爱,宽容,提倡社会福利保障更完善,更要加强对不法份子的打击和震慑。你没和他们接触过,并不是给他们讲讲基督教,他们就能和你谈社会的人。
现阶段,如果不对这些采取有效的暴力遏制和有威慑性的控制。 恐怕也没哟这么安定的时刻,大家都在网上写博客吧。
http://home.wangjianshuo.com/cn/20061113_eaeeeae.htm
用你上面这篇文章来解释,西方的那个牌子“侵入者击毙,打死为止”的牌子。我觉得也不人道,不够博爱,人家到你院子里散步,你都要把人家打死。 那人家把我的手砍断了,我还要写封信给他加道谢。 法律还得从轻审理,给他们在监狱里好吃好喝,锻炼好身体。过几个月放出来,继续砍??
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当前环境,也应该立个牌子。“抢劫者,立刻击毙,打死为止!” 这样抢劫的人就会自律,及时穷的不行,也可以找其他办法,而不是去犯罪。
犯罪不是,穷困潦倒,社会黑暗的理由。不要想当然的以为是小说里写的,是社会所迫,生活所迫。很多犯人家里挺有钱的,很多在街上讨饭的人,都是职业的。在中国,我还是支持,法制和威慑并举,同时提高社会保障制度。
不要说大道理 这事情如果碰到你头上,或者你身边的人甚至是你感情深厚的人身上你又会怎么想? 到那时候你还能怀有仁慈之心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做的事情就要付出代价,我不主张死刑,因为有些人犯下的罪过 真是死一百次都偿还不了。
The word “Love” in English is just love. But in the Chinese character, there’s a “Heart” embedded inside.
To love, is to love with heart. A love without heart is no love at all.
But be careful of not overuse your heart. There are people / things in the world which should never be loved. Such as Wulai Lama.
说好听点人都是动物,
难听点都是畜生,
大自然的铁律
没必要阿!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