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规则的制定者

前言:对于中国和美国的差异,是我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关于中国社会的未来,哪一种方式最适应中国,我一直在思索,却没有什么结果。有的时候就写点东西,记录下零星的想法,只存在自己的笔记本里,偶尔翻出来看看。现在觉得不如把其中的一些贴出来。毕竟我没有任何的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常识,,请大家指正一些可能是幼稚的想法;我也没有在美国居住过,道听途说的一些事实估计也会和事实有些出入。如果大家有更有趣的事实,或者纠正其中的一些说法,还请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当前一段在讨论中美的差异的时候,对待规则的态度是一个很重要的差异。一些人活在规则里面,规则是必须遵守的,另外一些人活在规则外面,规则是最好遵守的。这个差异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这是最近几次在美国一直思考的问题。最近的几次观察的对话,似乎让我找到了其中的一些原因,核心原因可能就是:谁是规则的制定者。

说不的权利

以前曾经考虑过私有财产,发现每个人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面,拥有很大的制定规则的权利。比方说,在美国,我见到的”NO”比任何地方都多,无论是”No Parking”,“No Trespassing”, “No Smoking”, “No Entrance”,各种各样的No。在小学的时候,就曾经考虑过自由到底是什么,显然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想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还叫自由么?后来发现,在美国自由权利的限制比在国内还严重,但有一点不一样的就是,贴出这些牌子限制别人的自由的人,不是政府,不是有特权的人,恰恰就是这些私有财产的主人。

在一个普通的商业街道上溜达,发现每间商铺都有各种各样的牌子,有的写着”No Pet Beyond this Point”,而可能隔壁就写着”Pets welcome”,随着所处的位置的转移,规则的制定者在转移,规则也在变化。在自己的家里,你可以贴出牌子,在我的地盘上不允许戴眼镜;无论多古怪的规则,别人如果进入这个领地就必须遵守。每个人有不进入其他人的私有地盘的权利,但是一旦进入,就必须按照主人的规则办。(当然,有一些基本权利,所谓的基本人权,比如生命权,是随着人走的,在任何地方都必须被尊重的)。在上周三的一个晚餐会上,我和朋友谈起这件事情,得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实,就是如果你的私有土地大得足够修一条路,你是可以规定在这这条路上左行的,并且你的孩子在这条自家的路上开车,是可以没有驾驶执照的。这些,好像都是我的这些普通的老百姓朋友都熟知的常识。

自由,或许就是在自己的底盘能上说不的权利。

公共土地的规则

说完了私有土地,那么公共的土地呢?比如一个城市,决策的过程是什么样呢?

美国的城市和中国还有些不一样,或者都不应该翻译成城市。比如Mountain View,2000年数据:70708人。现在随着Google迁入,应该大于这个数字,但应该也差别不大。斯坦福大学所在的Palo Alto是58598人(2000年数据)。这些数据都让人觉得美国的一个城市的大小,和上海的几个小区的总人口相当。

上一次在Carroll家里,和Sarah花了一个多小时探讨关于美国的市政规化。那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Carroll的家,在硅谷靠近海一边的山顶上,向东边望过去,硅谷从旧金山到San Jose连成一体的灯海让人觉得好似在科幻片里面,这是美国人口非常密集的区域。

Sarah指给看,就在这一片璀璨的灯光之中,有一片整齐的圆形的区域,却没有丝毫的灯光,我还以为这里是一个公园或者山头,Sarah告诉我,这是一个城市,名叫Saratoga。

Saratoga是个有个性的小城市。这个城市的居民投票决定,Saratoga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田园式的小城市。在这个城市,他们禁止任何的商业,在城市规划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商业部分。没有商业,也就没有足够的税收可以支撑每天的路灯的消耗,于是大家决定,Saratoga不设置路灯。晚上,开车经过Saratoga,就恍然如进入了田野,倒也别有一番风味。Saratoga人口两万九千人,是个富人区。

像Saratoga这样的有个性的城市美国很多。当一户人家搬入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必须认可这个城市的规范。这种规范,其实就是这个城市的法律。每个城市的法律,看起来有很多鸡毛蒜皮的事情,本来就几万人,倒还真不至于写出什么惊世骇俗的法律体系来,但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构成了这个城市的规则,是每个人都必须,也愿意遵守的规则。不同的性格的城市吸引了不同性格的居民。美国有那么多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不同的法律体系,每个人有选择在任意州居住的权利,但同时迁入一个州,城市或者小区(neighborhood)也就必须遵守这个地方的一些约定。这就是公有土地的规则。

规则的制定过程

Palo Alto也是个小城市,市长和9个市议员可以全职,也可以兼职,每一年换届一次。在听证会的时候,任何一个对议题感兴趣的市民都可以到场旁听,并且后面有一段发言时间,每位市民5分钟(不能超时),市议员必须听完,并作出反应,这些都会影响决策的结果。这是一天晚上,在Palo Alto的Coupa咖啡馆里,Tina将给我的故事。她也正好在这方面做研究。比如最近的一次就在讨论,Palo Alto是不是也要在全城安置无线网。在听证会上,有的市民动之以情,说自己家中的隐私会因为无线网络被邻居窥探;有的市民晓之以理,举例“Mountain View”就因为这件事情让它在全球多了很多的媒体曝光机会,带动了城市的繁荣。这样的讨论持续进行,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制定一个城市的法律。

Campbell也是这样的小城,在Saratoga和San Jose之间。那天和Sarah探讨城市规划的时候,就提到了当地居民和当地高科技公司的矛盾。居民在十年前的城市规划里面规定了不能有任何一幢新建的房子,当地的自然部分必须被保存,而几百家硅谷公司组成的商会在抱怨房价的不断上升,导致高科技公司的人力成本过高。规则就是在两种声音的冲突,讨论,妥协中达成。

城市和小区

上周五晚上,一个人在加州Monterey南部的一个小城市Carmel By the Sea溜达。这是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城市。天蓝的太平洋就和美丽的沙滩在小城身边伸展,美丽的西班牙式房子藏在绿树后面。总之,真的很漂亮。我刚刚查了一下,2005年的人口:4000人!估计全美一万九千个城市中的很多都像这个城市一样。我信步走到了City Hall旁边,看着布告栏里每周都有听证会,来决定这个小城市的事务。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各种各样的规则。我看到的正好是在2007年的住家车牌发放事宜,只要证明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住户,或者房屋的拥有者,就可以花15美元获得一个2007年的住家停车证,可以有些特殊的权利,比如在城市里标着30分钟停车的地方停90分钟,在特殊的只给居民的地方停车处停车等等。

这让我想起,曾经有人在我的blog里面留言,就说美国的市政府,和中国的物业管理公司非常相似,只负责向租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这种说法对我了解美国的城市很有有帮助。那天和朋友走在上海的一些新建成的大型小区里面,我就说,这些小区的感觉,和发达国家的城市很像了 – 鲜亮崭新的黄色标明的不可停车道路,各种完善的标志,每半年就重新修缮一下的公共设施,没有人踩踏的草坪以及小区里幸福的遛狗的居民。我看起来,美国的城市管理模式很像小区模式,也就是什么事情都有“主”的模式。

规则是谁的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如果规则是自己制定的(比如在自己的土地上),或者自己参与指定的(比如说在自己的城市),对规则的尊重就比较容易达成。在中国,我们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就是上面的规则,而不是自己的规则;我们说“法不责众”, 如果众多的人都不以为然的法,那是谁的法?必然是少数人的法。

最后,想起来一个小插曲,就是在Santa Cruz我们开始5天的培训前,在房间里的二十几个人一起提议之后五天的行为规范,大家每个人都提一句:比如“一次只有一个人说话”,“准时”等等。当提到手机的使用的时候,却发生了分歧。有人提议“这是对每个人非常重要的一周,建议我们全程不使用手机”,而有人认为“我的两个孩子可能随时打我的电话,我答应他们我会随时接听”,结果,全体通过的规范是,“保持边门敞开,所有的人手机调到振动,并且有来电的时候,可以随时离开,但必须走出门外才可以接听。”大家都对这个结论表示满意。这个规则,在之后的五天中间,没有人打破。这让我又一次来思考,中国的未来到底如何制定规则。

《谁是规则的制定者》上的19个想法

  1. 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西方人的思维模式不同,就决定了不同的做事方式。不能绝对的说哪种方式更先进,因为环境不同。中国几千年的思想体系中,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西方的先进思维方式哪些我们可以直接拿过来用,哪些不可以,我们普通大众包括一些上层都还是混沌的。我们的社会需要一场思想上的激辩,需要一场头脑风暴。最近央视的《大国的崛起》系列片,似乎想通过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大国的崛起中,找到一些启示。

  2. 中西方思维的差异,是由于各自不同,而又的复杂的国情的合力导致.
    同样的一件事情,由于不同的国情,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对一个国家,哪种制度合适?在适当的历史时段,适当的地点,适当的统治者手中,产生”看来”相适应的制度.

    原始社会有原始社会的制度,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制度.

    制度都会因不同的历史时段的变化,而起相应的变化. 如果不变化,自然有强制的动因使破坏原有规则,建立新的规则,强制其变化.

  3. 问题是在中国,如果你对规则不满意,也没有更多的选择……

  4. 如果你周边的人,对这些规则相当的不够重视,这是实行不起来的。如果规则制定好了,而在执行时,执行人的不够偏执,也是实行不起来的。最后的关键是,如果你身边的人,总是有一搭,无一搭的做事情,永远也不去区分什么是原则性问题的时候,我们是永远也不会幸福起来的。

  5. 如果你周边的人,对这些规则相当的不够重视,这是实行不起来的。如果规则制定好了,而在执行时,执行人的不够偏执,也是实行不起来的。最后的关键是,如果你身边的人,总是有一搭,无一搭的做事情,永远也不去区分什么是原则性问题的时候,我们是永远也不会幸福起来的。

  6. 大陆以外,无论宗教还是法制国家,培养的是一种敬畏心,人要有所“怕”;大陆以内,主张人是应该被改造的,思想要改造,要改造成好人,要主动去做好人。

    实际上,这是以不同的方法对待人性。两种不同取向的思维,导致不同的做法。

    有个类似又很不同的例子:欧美法系中,好像对贪污等经济犯罪是不判死刑的(当然是在有死刑的国家里),理由很简单:贪婪是人性,如果某人得逞了,一定是制度有漏洞;换了我们的思维:这个人不好。

  7. 建硕你好,我是Crystal,关注你的blog已经有两年多了,目前我在南京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市场部供职。有两件事情想跟你商量一下,第一,我非常喜欢你的一些文章,也很想与更多的人一起分享,所以询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将你的blog转载在我们公司的网站上?当然一定会注明作者以及来源。第二,我看到你也有很多次作为培训师的经历,感觉中你也是一个非常乐于跟他人分享的人,那么我是否有可能请你到南京来为南京的朋友们授课交流呢?等待你的答复。 :)

    crystal chan

  8.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给我们留下的不只是丰厚的文化遗产,它也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鲁迅),显然中国的大部分民众都保留了祖先“由统治阶层制定规则,在那些规则下做一个恭顺的良民”的惯性,毕竟,中国的大部分人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虽然受教育程度并不完全反映所谓“素质”),要真的是制定规则的话,恐怕积极性都不会太高吧!

    另外,这是第一次看您的Blog,这篇比较喜欢,想转到偶的Blog上,当然会注明出处的!跟您打声招呼!

  9. 学习。
    一个感觉:要掌握好每个人的利己性。让大家觉得当前的规则是博弈下来的最好/次好选择。有人关注长期利益,有人关注短期利益,一样。

    另外,那天喝茶时我说的“英明君主制”,其实也有民主共和的意思,因为英明二字代表了很多,比如尊重人权和自由;君主也并非世袭的某个人,泛指英明的领导集团。但个人觉得这种制度只是一个理想的代名词而已,可以换成任何名字。想表达的意思是,完全的民主,需要很好的基础才能繁荣发达,否则危险。集中制,对于发展中的社会,比较有效率,可以聚力;加上民主,调动积极性,也是必须。国家、公司、家庭,都差不多。这方面不是很懂,那个官办经济还没看完,写得有点乱,没有都在等着中国买单清晰,有点晕了

  10. 有人认为,集中制带来效率。我认为,集中制智能带来短期的效率。在一个集中制国家里,腐败最终会拖垮社会经济。我不认为在中国现阶段实行民主,会有多少的风险。如果出现动荡、分裂,那是因为民主制度不健全。民主也从来不是完全自由的民主。在一个城市里进行民主决策,必须要符合国家基本法律。现在中国的问题是,在中央集权的统治下,各级地方政府仍然有点为所欲为,有人担心万一民主了,岂不要乱?但是我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权力过大,恰是没有民主制度的结果。

  11. 谈到规则,我们不应该忽略在美国最广为采用的《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 Newly Revised, 10th edition)。正是在这样的细节制度的保障之下,共同的规则才可能制定,共同的决策才可能做出。我已经把这本最新版本翻译成中文,10月份即可出版。请参阅我的博客:http://hi.baidu.com/rrnr。希望为所有关心这一问题的朋友们建立沟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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