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ger,blog还是BSP的商业模式

那天在《说东道西》的节目里,主持人问我说:Google开始免费,后来就能赚钱;是不是blog也是开始免费,后来就有商业模式呢?

这个问题就是我以前写过的那样,要分出来说,到底是blogger,blog还是BSP的商业模式。

Google是搜索的提供商,所以有可能(在开始时仅仅是有可能)挣钱;而对于搜索服务的使用者来说,不见得能够直接赚钱(或者干脆说不能挣钱);至于说天天用搜索,搜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挣到钱,那另当别论。

个人认为,那么多免费使用着别人提供的服务blogger,就和Google的搜索服务的使用者(我们要么给个时髦的名词,叫做searcher?)要有商业模式一样,并不现实。

人有表达的需求,人有记录的需求,人有沟通的需求,这些需求产生了blogging(写blog的行为称之为blogging)的需求,满足这些需求的公司,比如blog服务提供者,就有商业模式,使用者,不用付钱,同时忍受人家用你的内容放一点广告挣钱,就已经是一种双赢的模式了,不要期许过多。我对blogger商业模式的看法一直是:blogger中会有人赚到钱,但不是主流。

同时,作为blogger,我们也在使用别人提供的服务(无论是新浪,blogbus,bulaoge.com这样的直接的提供者,还是MovableType这样的工具),我们就是消费者。做别人生产的一种产品的消费者,按照定义来说,就是付钱的人(或者最多免费使用),除非我们找到受众成为我们制造出来的内容的消费者。当blogger自己也有自己的内容的消费者的时候,才是有商业模式的时候。

显然,不是每个blog写出的内容都可以找到消费者的,就好像唱歌的人很多,但是让人家愿意买票去听的就有商业模式,唱破嗓子也没人理的,只能乖乖的找个KTV付钱去唱了,这不是再公平再合理不过的事情吗?

后注:不过社会性网络(SNS)服务商通过把每个人的至少3个朋友拉过来,这样唱得再难听的人也有至少3个人听你唱;照片拍得再一无是处的人,也有3个人愿意看他的照片;再无聊的流水帐blog,也有3个人看,这样一来,SNS有它独到的价值了。祝贺我们可怜的blogger,又成为一种新型的服务的消费者了。。。

《blogger,blog还是BSP的商业模式》上的5个想法

  1. 有价值的东西就能赚钱,价值小的只能免费。价值越大的赚的钱就越多。也许flickr就是这样,flickr为什么有价值,这是作互联网也许值得关注的地方。

    也许商业的奇迹就在这里,至少在我的经历当中看到过几个原本根本想不到会成功的东西,它竟然真的成功了。然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这步棋先这样走,然后再这样走,然后 再。。。这样。。。。这样。嗯,老将就会被将死了。所以,回过头来看成功者所走过的路总是很有道理的。总是很容易理解它们为什么会成功的。可惜,你这篇文章谈试的是BLOG有关方面的赚钱。但你本身不会用BLOG来赚钱。所以我和你就这件事缺少“共同语言”。除非你也尝试这方面的事情。

    前段时间我写过一篇文章说过,互联网只有三个主角,即电信(通信线路提供者),软硬件商(电脑和操作系统提供者),内容(这个真正让互联网展现活力的东西,却又是最不赚钱的东西。)然后我认为,互联网真的很赚钱,不信你看看电信,和微软或英特尔。但偏偏内容很难赚钱。我想,我这样想问题。你看了之后,不知有什么高见。

    听景777个人Blog: http://www.boynan.com/

  2. 而且我认为,你对一个信息对社会 产生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怎么看。似乎在你看来,写作BLOG还达不到这样的效果。那么,如果使BLOG拥有这种社会传媒的影响力,那么条件是否更为宽广些?但可能,作为你自身的BLOG写作就看得出,你不认为BLOG的影响力会达到这种代替传媒的程度。以及,从BLOG自身利益来看。它们的写作与专业写作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这个区别并不单是写作的水平之上。

    听景777个人Blog: http://www.boynan.com/

  3. 仔细拜读了,多的话我不多说。您的文章使我想起了有人谈过:“blog可能会带我们回归‘礼品经济时代’”(大意如此,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是谁讲的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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