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

我常用这个问题作为新想法的试金石“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最先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的说法是:“Enjoy doing something or enjoy being able to do something”。

你喜欢在手机上看电视吗?

多普达手机可以让我们在上面用GPRS和Windows Media Play看电视,“好棒呀!”“好酷呀!”大家欢呼。我的问题是,虽然我非常高兴能在手机上面看电视,觉得是技术的进步,但是,你真的喜欢在手机上面看电视吗?看着小小的屏幕,不连续的图像,还付着奇贵的GPRS费用,你真的喜欢用手机看电视吗?这就是典型的喜欢有这个功能(Enjoy being able to watch TV on mobile phone),而不喜欢用这个功能(Enjoy watching TV on mobile phone)。刨根问底,真正喜欢的还是这个可以看电视的这个可能性。

关于生活,这也适用

多少人喜欢住在大城市,北京,上海呀什么的。他们非常自豪的宣称:这里有最好的演出,这里有一流的博物馆,这里有。。。不过,有多少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人真正经常去看演出,或者泡在博物馆呢?追根到底,还是喜欢有之,而不是喜欢用之。这也就是大多数纽约人没有上过帝国大厦,大多数上海人不曾登过东方明珠的原因。

老冒曾经抱怨,当UUZone没有黑名单的功能的时候,用户吵着闹着要这个功能,说没有黑名单心里不踏实。当老冒的团队辛辛苦苦地把这个功能作出来的时候,使用率却又低得出奇。用户只是喜欢有之,而不喜欢用之罢了。

用户很少能分得清,他们喜欢有哪些,喜欢用哪些。功能提供者更是很难分得清了。

用脚投票,而不是用嘴投票

关于任何新功能,要让用户用行动投票,而不是用嘴巴投票。迪斯尼的小路,是先种出草坪,让行人去踩,踩出些印记,在沿着印记铺路,这就是AdaptivePath的理论基础。关于类目编辑,应该有个“其它”,当其他里面的类目的某种类型占多数的时候,再开出一个新的类目。而不是听太多的建议,如果听到很多,真加上去了,反而无人问津。

所以易用性的大牛Jacob就说:易用性的第一条准则,就是不要听用户的。要通过观察,而不是问询得到设计的依据。这就是观察用户“喜欢用什么,而不是用户喜欢有什么”。

享受有的,而不要去争没有的

在生活里面,时刻分清“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对我也受益匪浅。以为有钱会快乐,但是当自己有小钱的时候不快乐,有大钱的时候,未必会快乐。关于钱,可能更多的是“喜欢可以买大房子”的感觉而不是住在大房子里的感觉。记得上次,和我的可爱的太太路过安福路的小洋房,我非常喜欢,可爱的太太说,我们回去攒钱买下来。我说,我们在这里坐一会儿吧。真的买了下来,不见得会有时间和心情,这样认真的端详它,并享受春天的阳光和懒散了。我们的智慧总超不过古人的智慧,所谓的“书非借不可读也”,所谓的“晒太阳的渔夫的故事”,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旅行刚刚回到家里,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搭个藤椅,放张小桌,写些随想,很幸福。对了,自从买了这带院子的大房子,已经有多少时间没有坐在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呆着了?上一次估计是去年的秋天了。。。看来,我要停一下,把我以前买的好茶拿出来。不断的买好茶,岂是为了“可以喝好茶”的成就感?再好的茶,不喝它,束之高阁,而想买更好的东西来,这或许就是所有不幸福的根源。

《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上的27个想法

  1. 这就比如如果你没有把“晒太阳的渔夫的故事”作出引用链接,读者会抱怨你;而当你好不容易用google搜到了与之匹配的网页并随之作了链接后,而读者却再没有兴趣将其打开或者打开后只是略看两眼随即关闭一样。

  2. 由这篇文章我想到两个问题:
    一:成本问题,很多时候并不一定事事都要想是做出来要干什么,有什么用,而仅仅是觉得好玩,这和文中说到的想要相似,只是相似而已。我觉得作为个人来说就是要有这样的态度。而作为一个管理者要做什么,就要想这样一个问题了,我做出来有什么用,值不值得,这就要考虑文中所说的想用,想要和想用差别并不大,衡量想要和想用就是成本问题,让想要实现的成本不大不大,就成了想用,比如文中提到的手机上看电视,肯定是有足够的钱的人才愿意买的。而想要如果成本太大就还是想要而已。关键是怎么衡量成本来判断做还是不做。呵呵,想要和想用绕来绕去的,有点拗。

    二:我们到底在这世界上追寻的是什么?幸福,还是什么?可幸福又是什么?打住,这样没有结束的,或许在夕阳下和爱人漫步是最容易清楚的。

    BTW:我昨天已经提了一个意见,今天再提一个意见,在这样的页面下(”http://home.wangjianshuo.com/cn/20050505_aeieecae.htm” )阅读完之后,怎么返回到主页上去呢?上面的”Chinese “是没有链接的,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想要还是想用的问题,提出来,而且我更觉得这是一个态度和习惯问题。

  3. 既拥有又享受,那是有闲又有钱的阶层了。

    喜新厌旧是多数人都有的毛病。所以真正能满足而享受当下的人,少之又少;反之对当下生活的抱怨声,不绝与耳,人啊人!!!

  4. 暖暖鱼,你又提了好建议,照你说的改了.我只是偷懒,用了一个模版,所以无论是不是在中文的首页上,都有链接了.对于刚刚开张2天的新版中文版,很多英文的地方和很多抄原来模版的地方,慢慢改吧.

    你倒是提醒我了.喜欢有之本身也没有什么不对,只是不要混淆了,自己本来是喜欢有之,不要误以为希望用之就好了.否则生出很多烦恼,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5. 请问为什么你的blog我无论是用pluck还是bloglines都不能显示上面的超链接,只能上网页看。

  6. 因为我暂时在RSS Feed里面只提供摘要,而不是全文。不是故意的,而是刚刚把中文的模版设立起来,开没有来得及去改,应该几天内就好了(这么说是保守的说法,本来心里准备晚上就搞好,但是怕说过又有事情耽误了,所以也就留了几天的缓冲区.) :-)

  7. 很喜欢这种说法,也让我理清了对一些事情的想法,受益匪浅,thx

  8. 很有感触,强烈赞同!做了很多无用功,用大量的时间做了很少用的东西,虽然它很cool,得不偿失啊。。。

  9. 没自由就是最大的自由,没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

    说到这又不得不说IPTV,真不明白大家这么热衷的原因,除了再到市场上圈钱,还有什么作用。

    至少对我而言,能在电视机前看下去的原因,第一是碰到哪个算哪个不用我操心,第二是过了这村没这店。认识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淘来大量的碟闲置在家没时间看,看的时候也是看了几个镜头就看不下去,换!

    再说了,家里大大小小N多屏幕咱还闹意见呢,都集中到一个屏幕上,还不打出脑子来?还有,我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上网,LG上一个,我自己上一个,直到无聊地睡去。据说很多家庭都这样无聊的说,我还有一朋友,一般在家打开4-5个屏幕,属于比较crazy的那类。

  10.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拥有才是最好的!不管用不用,先拿到手再说,之所以才会有了社会的黑暗,有了欺骗,有了抢,有了杀人放火!再或者说,欲望是可以有的,但你不能要到所有的东西,你只有放弃一些,选择更好的!你的别人拿不走,就看你今天如何选择,今天的选择就决定了明天的结果!说到底,我还是喜欢有之,用不用无所谓,有了就是价值的体现,用的时候当然拿出来就是他的价值!就像知识一样,什么样的我都想学,今天学了可能没有多少用,因为没有用,但也不能说这东西就不能去学,等到有一天你要用到这个知识的时候,他就会发挥他所有的价值,积累的东西。当然不能强求,强扭的瓜不甜!喜欢有之,还是不喜欢有之,对于知识而言,有之就会用之,没有你就不可能用之!没有你怎么用?用的前提是有之,我的原则 ,喜欢的先有之,用不用再说,就如同我的知识 ,如果我的人生阅历的积累,喜欢有之,更喜欢能用之!

  11. —所以易用性的大牛Jacob就说:易用性的第一条准则,就是不要听用户的。要通过观察,而不是问询得到设计的依据。这就是观察用户“喜欢用什么,而不是用户喜欢有什么”。

    Alan Cooper说过,顾客驱动(听从顾客的意见和愿望)是一条死亡螺线,重要的是观察和设计。用户观察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方法。

  12. 重要的是观察和设计:应该为用户研究和设计,特此更正:)

  13. 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

    剑心语: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道理很浅显,可是蕴意很深刻,非常值得一读!

    作者:王建硕

    我常用这个问题作为新想法的试金石“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rdq…

  14. 我在新的三联生活周刊看到这片被删减了部分的文章
    祝贺你(我一直以为能在三联的任何出版物被出版都是一种荣耀)
    继续出有IDEA的文章!

  15. 精到。犹言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
    “易用性的大牛Jacob”的话很刺眼,让我知道我真的并不了解“用户”这个东西。好在,有了兄台的文章,现在我开始找到路了。
    如果再深一点就好了。期待下文。
    好久没看blog了,这是3个月以来的第一篇留言。

  16. 说出了我想说的。
    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我身边的朋友(也包括我自己)都陷入了这个怪圈。我们买了大房子,有了设备精良的厨房,可是没有人用,因为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给家人做一顿简单的饭,不会享受清洁打扫带给我们的平和,把这些都交给了保姆。

  17. 关于黑名单的例子不恰当,为什么?我先问你两个问题:
    1. 公共场所的灭火器又能用到几回呢?谁敢把它拆掉?
    2. 装了宽带,很久不用光驱,可是如果换机器你会不会不配光驱?

  18. 王先生 你这一说事 倒也提醒了我 我也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关于你的喜欢有之,而不喜欢用之。
    有个人跟着一个向导去南极,去的时候那人带了一支枪。向导看见后就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在南极能够救人,我不建议你带。那人却说道:我不想在我需要用它的时候发现没带,就象避孕套一样。
    呵呵 我想这个故事能够解释你的关于喜欢有之,而不喜欢用之

  19. 喜欢有之,还是喜欢用之? 一语道破天机,掷地有声!

    关于建硕的博客,不仅喜欢看之,也习惯学以致用,用来开阔自己的视野和思维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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